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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銜(Transition)的意義與現況

生命從一個階段到下一個階段就是轉銜的過程,身心障礙者由於其身 心理的特殊情形,以致其在發展階段需要來自外界的協助,尤其是離開教 育體系進入社會,其面臨的挑戰更複雜,特殊教育提供身心障礙者轉銜服 務,協助其發展。

過去身心障礙者的學習與就業並沒有受到重視,PL94-142(1975)中要 求學校提供障礙者與接受職業訓練的「機會」,IDEA(1990)中規定「轉銜 服務」(transition service)包括教學、社區經驗、就業、成人生活、日常生 活技巧和功能性職業評鑑,身心障礙學生在其16 歲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中必須列入轉銜需求(transition need)內容。

Halpern 於 1994 年為「特殊兒童協會」(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 CEC)中「生涯發展及轉銜課」(Division on Career Development and Transition, DCDT)提供的轉銜定義:轉銜是一種狀態的轉換,由學生階段進入社區、

成人角色,包括就業、參與中學後教育、維持家庭、參與社區,對人際社 會關係感到滿足。轉銜的過程是透過學校方案、成人機構服務及社區支持 的參與和協調。轉銜的基礎是在小學、中學就開始,基於廣泛的生涯發展

的概念,轉銜計畫應該在 14 歲時開始,學生要能充分發展期能力,以達 到轉銜計畫(Kochhar-Bryant, 2003, ch1)。IDEA’97 修正,強調轉銜的結果 (outcome)的重要,將轉銜服務列為特教相關服務,轉銜的重點放在「強化 學生的學業及功能性成就」,將職業教育列入特殊教育,重視以學生的興 趣、偏好,及優勢(strengths)為基礎的轉銜服務。擴大特殊教育範圍包括轉 銜準備、職業及技術教育,降低轉銜年齡,明定學生 14 歲時 IEP 內要有 轉銜準備,將時間由高中階段提早到中學。學生FAPE 的目標加上「準備 達成教育、就業、獨立生活」,學校必須將轉銜目標列為高中 IEP 計畫的 目標,高中畢業離校時檢討轉銜執行與需求(Steere, Rose, Cavaiuolo, 2007;

Test, Aspel, Everson, 2006, ch1)。

身心障礙者個別差異大,學習及適應比一般人需要協助,Wehman(2001, ch1)認為身心障礙者要成功適應成人生活必須具備的能力:生涯與經濟自 足、社區融合與參與、個人能力。身心障礙者轉銜面臨7 項共同的議題:

就業、安排生活、能在社區中活動、經濟財務獨立、結交朋友、自尊和性 關係、生活有樂趣。這些議題涵蓋成人生活的每個層面,障礙者有責任感、

儘早發展自我決策能力、發展適切的社交能力、發展職業能力、離校後持 續的(成人)教育,才能適應社區生活。

身 心 障 礙 者 轉 銜 服 務 對 於 提 升 障 礙 者 生 活 品 質 與 檢 驗 特 教 績 效 (accountability) 是 重 要 指 標 , Ysseldke 等 人 (2000, ch9) 認 為 自 從 PL94-142(1975)之後,政府必須提供障礙者免費適當的公立教育(Free and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 FAPE),30 年來特教人口與經費持續成長,然 而身心障礙者的中輟、低學歷、高失業率等情形,讓人對特殊教育提出質 疑:特殊教育要求給予身心障礙學生「有品質的公立教育」,卻沒有對提 高對學生的期望及提升學生的表現(Yell, 2006, P.74)。如果特教的目的不是 為了治癒(cure),至少要讓障礙者的生活得以改善,身心障礙者轉銜的成 果,對其離校生活影響重大,也提供特教績效的證明,轉銜重點從就業擴 大為以終生的生活品質提升為目標。

Patton(2004)認為特殊教育的轉銜是結合以學校為基礎的活動、以家庭 為中心的活動、自我啟發的活動、成人服務的活動,依照IDEA 規定進行 IEP 會議,並針對上述活動提供所需的知識、技能和支持,一方面達成教 學目標,同時連結目標。

Soriano(2006)從歐盟從各國的資料發現,身心障礙離開教育後的發展 並不好:義務教育中輟的情形高達 30%、障礙者教育與訓練的選擇性較

少、職業訓練與職場現況脫節、障礙者失業率高、低估對障礙者能力、職 場 的 可 近 性 低 , 這 些 因 素 不 利 障 礙 者 就 業 。 各 國 的 做 法 並 不 同 , Soriano(2006)及 Wittenburg, Golden, Fishman(2002)建議必須從政策面進行 改變,包括訂定有利的法規與政策、鼓勵學生參與並尊重其選擇、發展適 合個人的計畫、學校與職場密切連結、將轉銜就業視為終生發展過程的一 部份。

身心障礙轉銜服務的概念從就業到終生生涯規劃,其內容從職業準備 擴大到離校生活的準備,以提升個人就也與獨立生活為目標,其成效不只 是障礙者生活素質的提升,也是特殊教育成果的指標。

二、法規中轉銜概念的演變

美國IDEA(1990)將轉銜列入身心障礙者 IEP 的規定後,對於轉銜的內 容、目標作法等,陸續有修正補充:IDEA2004 關於轉銜的定義:轉銜是 為 障 礙 兒 童 所 做 的 系 列 協 調 活 動 , 是 結 果 取 向 的 過 程(result-oriented process),注重加強障礙兒童學業和功能性成果,以協助兒童從學校到離校 後的活動,其內容包括中學後教育、職業教育、統合就業(包括支持性就 業),繼續教育和成人教育,成人服務,獨立生活和社區參與。轉銜必須 基於個別兒童的需要,重視兒童優勢、喜好、興趣。包括教學、相關服務、

社區經驗、就業發展、和其他離校後成人生活主題,如果可以,應進行日 常生活技巧和功能行職業評估。

IDEA2004 修正,轉銜服務的年齡放寬彈性,以「不得晚於 16 歲開始,

每年必須更新檢討」重視服務的結果,簡化轉銜服務規則,提供18-21 歲 的學生IEP 幫助轉銜,強化高中生所需之復健諮商服務,轉銜年齡的問題 在於轉銜的準備不可能到14 或 16 歲才開始,因此只設定不得晚於 16 歲,

擴大加強職業教育和復健諮商,強調障礙者的職業教育、將離校轉銜與就 業連結(Steere, Rose & Cavaiuolo, 2007; Test, Aspel, & Everson, 2006 ch1)。

我國身心障礙法規宣示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是政府的責任:我國「身 心障礙者保護法」(內政部, 2003)中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生涯福利需 求得以銜接,各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

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之服務」。新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障法」(內政部, 2007)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 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

銜計畫,以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制定生涯轉銜計畫時,

應由福利、衛生、教育及勞工等專業人員以團隊方式,會同身心障礙者或 其家屬,對身心障礙者人生階段定之」(內政部, 2008)。

「特教施行細則」(教育部, 2003)在「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內容,規定

「學前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 容」,「轉銜服務」應依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等服務。其次「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 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教育部, 2002),詳細規定各教育階段轉銜要點與 流程表格,以利整合教育階段轉銜服務。

目前身心障礙者的轉銜服務,在教育體系已經從學前階段、教育階 段、成人階段有明確的規定,其次轉銜服務體系的整合也是影響成效的關 鍵,根據「身心障礙者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行政院, 2002),結合福利、

教育、衛生與勞工等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整合,以提供障礙者整體而持續 性的服務,從學前(發現或發生障礙時)到老年,對於障礙者的生涯轉銜的 服務,從教育階段向上向下延伸,擴大身心障礙福利、衛生與勞政、老人 福利、長期照顧等,以提供更完整、無接縫的轉銜服務。

從「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流程」(教育部, 2002)規定,身心障 礙者在教育階段的轉銜服務,在學前幼稚園階段是由家長提出,之後各教 育階段都是由學校透過鑑定安置進行各階段間的轉銜,高中職之後就依個 別需要進入社政、勞政與衛生服務體系接受服務,教育階段轉銜主要由各 級學校負責,其依據是教育與醫療評估的結果,大專院校之後的轉銜評估 就擴大包括福利、養護、就業、訓練、醫療評估等內容,其範圍更廣。

我國身心障礙者的轉銜服務已經從 3 歲以下、學前教育階段擴大到成 人就業與獨立生活、老人的安養照顧,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轉銜已經擴大成 全面完整的服務。從法規與服務架構的部分,各階段障礙者的轉銜服務的 流程與規定已經相當完整,但是在推動轉銜服務的過程必須結合不同領域 的專業服務,各專業間實際合作與運作的情形,比較缺乏資料。

三、最佳轉銜實務(Best Practices in Transition)

從發展心理學的理論,一般人的發展每個階段有不同的目標(tasks)要 達成,然而身心障礙者除了因為身心理功能的不利影響,還有許多因素影 響各階段的轉銜,Flexer(2001,ch1)認為,身心障礙轉銜服務的本質因素

(essential elements),不論障礙類別、程度及階段的特殊學生都需要注意:

考量學生的需求和喜好、以結果導向、連結一連串的活動(團隊合作)、

提升離校後的生活。轉銜服務是長期的、全面性的,包括社區生活與就業,

以學生為主,著重未來發展。轉銜最佳實務應該包括:學生自我決策(社 交技巧訓練)、生態取向(運用正式和非正式支持)、個別化計畫(依結果 去擬定計畫)、服務連結(機構間合作)、有社區工作經驗(有薪工作經驗)、 運用輔助性科技、支持離校後教育、依不同系統用不同策略、家庭參與(父 母參與)。

Steere 等人(2007)提出有效轉銜計劃需要具備:學生積極參與、家庭 積極參與、積極及動態的計劃、與成人服務體系合作、與自然得支持系統 連結、以生涯中心的就業經驗、持續中學後教育、提供有挑戰性的課程、

以社區生活為焦點、包括休閒等以提升生活品質的規劃。

Kohler 與 Rusch(1995)從研究中歸納轉銜成功的因素有:(1)以學生為 中心的規劃(2)學生能力發展(3)機構間合作協調(4)方案架構與設計(5)家庭 參與。

Kohler 與 Field(2003)提出新的轉銜觀點(Transition Perspective):他認 為過去轉銜侷限在障礙者就業,新的觀點認為轉銜是從教育系統到成人社 區 服 務 系 統 的 全 面 服 務 , 從 強 調 轉 銜 焦 點 的 教 育(transition-focused

Kohler 與 Field(2003)提出新的轉銜觀點(Transition Perspective):他認 為過去轉銜侷限在障礙者就業,新的觀點認為轉銜是從教育系統到成人社 區 服 務 系 統 的 全 面 服 務 , 從 強 調 轉 銜 焦 點 的 教 育(transition-focu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