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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緬甸近現代歷史發展與電影背景

第二節 獨立後的政治發展(1948-1988)

一、文人政府時期(1948-1962 年)

緬甸獨立後,宇努出任總理,當時國內政局極度的不穩定,宇努政府所面對 的難題主要有四:第一,國內共產黨的叛亂;第二,少數民族的問題;第三,內 閣政府的分裂;第四,國內經濟的衰退。39宇努在組織內閣政府時,考量到左傾的 民族主義人士在教育程度及行政經驗上皆不足以擔任行政職位,故並無納入內閣 人事中,緬甸共產黨游擊隊遂開始與宇努政權展開對抗。接著,少數民族克倫族 (Karen)成立「克倫全國防衛組織」(the Karen National Defense Organiztion),開始獨 立運動。另外兩個少數民族—喀欽族(Kachins)及欽族(Chins)也參與反抗政府的活 動,緬甸共產黨及少數民族的動亂相呼應,成為宇努政府的重大威脅。除此之外,

自由同盟內部也有分歧,一些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較強烈的領袖與宇努保守的社會 主義理念不同,甚至一度退出宇努政府。40幸好,這些反抗團體的勢力在 1950 年 遭到鎮壓,宇努也重新掌握自由聯盟大權,在 1951 年及 1956 年的國會大選中,

自由聯盟皆贏得國會過半數的席次。

宇努雖然在兩次選舉中獲勝,但是由於眾多因素,導致施政方面並無法彰顯 效能。41在內政上,宇努政府的行政效率不彰及行政品質低落,使他推行的改革事 倍功半。獨立後執政掌權者大多是行伍出身,無行政統治的能力與經驗,因此官 僚體系中徇私舞弊,只顧自己利益,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

1956 年六月大選後,宇努突然宣布將退隱九個月,但是當他於 1957 年 3 月再

39 〈陸軍發動政變推翻宇努政府,緬甸政局有轉機〉,徵信新聞報,1962/3/12,頁 2。

40 顧長永,《東南亞政府與政治》,頁 422-423。

41 顧長永,《東南亞政府與政治》,頁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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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就任總理時,仍然無法解決國內混亂及分歧的政治局勢。1958 年一月,自由聯 盟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時,各派系為爭奪領導權分裂為兩派:一派是以宇努、

德欽丁(Thakin Tin)為首的「廉潔派」,另一派是以巴瑞(U Ba Swe)、宇秋年(U Kyaw Nyein)為首的「鞏固派」,42兩派各自動員支持自己的團體,政局在內鬥中虛耗與 空轉,使軍隊將領憂心共產黨趁機壯大勢力並奪取政權。

緬甸政局的危機與不穩在 1958 年九月達到頂點,起因是由於宇努準備不經國 會同意而逕自執行預算案,就在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對峙時,仰光街頭情勢緊張,

暴動不時發生,碼頭工人和親共產黨分子準備發動「人民鬥爭」(People’s struggle),

在內戰瀕臨爆發之際,宇努與軍方達成協議,由尼溫將軍(Ne Win,1911-2002)43擔 任總理,44暫時接管政權。

尼溫在看守政府期間,鎮壓反政府暴動及左派叛亂,並選派高級軍官接管政 府各部門和仰光市政委員會,當宇努發現情勢有異,要求尼溫交出政權被拒後,

只能等到國會大選後重掌政權。1960 年二月的國會大選中,宇努新設立的「聯合 黨」(Union Party)獲得勝利,但他仍無法整合各派系的力量,更無法控制共產黨的 叛亂活動,引起軍方的不滿,1962 年三月二日,尼溫指控政府貪汙、無效率,藉 口維護國家統一及阻止非緬族脫離聯邦,發動軍事政變,扣押總統宇溫貌(President U Win Maung)、總理宇努等人,並成立一個由十七名軍事將領組成的「革命委員 會」(Revolutionary Council),作為國家最高機構。45從此時起,尼溫掌握全國軍政 大權,緬甸成為軍事獨裁統治的國家。

二、尼溫軍事獨裁統治時期(1962-1988 年)

42 〈陸軍發動政變推翻宇努政府,緬甸政局有轉機〉,徵信新聞報,1962/3/12,頁 2。

43 尼溫(Ne Win,1911~2002 年),出生於勃朗榜地(Prome ,Paundle)的中緬家庭,曾參加「我們緬甸 人聯盟」(Dohbama Asiayone)及翁山領導的「三十志士」(thirty heroes),是緬甸軍隊的創始人之一。

緬甸獨立後尼溫擔任政府軍總司令,1962 年尼溫發動政變,開始一黨專制的獨裁統治,到了 1988 年 7 月因社會主義經濟政策失敗及政治問題辭職下台,但仍在幕後操控軍隊與政權。資料來源:邁 克爾‧利弗,〈當代東南亞政治指南(二)〉,頁 51。

44 〈陸軍發動政變推翻宇努政府,緬甸政局有轉機〉,徵信新聞報,1962/3/12,頁 2。

45 〈緬甸陸軍發動政變,尼溫掌握政權〉,徵信新聞報,1962/3/13,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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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溫認為民主代議政治並不適用於緬甸,因此他廢掉憲法、解散國會,並中 止最高法院的司法權,為加強軍事控制,他公佈「邁向社會主義路線」(the Burmese Way to Socialism)為統治國家的藍圖,並解散所有政黨,成立「社會主義綱領黨」

(Burma Socialist Program Party,BSPP),46該黨的意識形態是融合馬克思主義、佛 教和人道主義的思想,47緬甸成為一人統治及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極權國家。在政 治上,所有行政命令及法令規章皆由革命委員會頒布,國內無任何監督機構,所 有其他政黨和組織,包括工會,都被禁止活動,尼溫對於學生及反對團體的政治 活動予以嚴格管制。大眾傳播媒體亦受革命委員會的控制,一律禁止報導西方資 本主義的內容,取而代之的是宣傳緬甸的社會主義,私營的報社及雜誌社紛紛關 閉,外國書刊進口由政府嚴格管制,外國遊客和記者更是不得其門而入,48使得外 界對緬甸的了解越來越少。

在經濟方面,實施國有化政策,革命委員會將所有的生產工具及生產方式均 予以國有化,農業及工業的生產配給、運輸、通信及對外貿易都由國家管控,49革 命委員會在全國各地設立「人民商店」(people’s stores),米糧及商品的批發、零售 價格、配給多寡,皆由政府訂定,所有民生相關必需品亦都由政府統籌分配及買 賣。國有化政策的工作重點之一是排除外國人在緬甸的各項投資,期望建立一個 不依賴外國資本的獨立經濟體制,早在 1962 年底,軍政府就規定所有印度裔及巴 基斯坦裔居民需繳交鉅額的外國人居留費,從 1964 年到 1966 年期間,受到國有 化政策衝擊而返國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人即有十一萬人之多;501967 年 7 月中國的文 化大革命浪潮波及仰光,仰光發生排華暴動,緬甸與中國中斷關係,亦使華商權

46 1962 年 7 月改名社會主義計畫黨(Burma Socialist Programme Party,BSPP)。

47 陳鴻瑜,《東南亞各國政府與政治》,頁 740。

48 張錫鎮,《東南亞政府與政治》(臺北市:揚智文化,1999 年),頁 342。

49 〈緬甸政府突然宣布,所有工商企業全部收歸國營〉,徵信新聞報,1963/2/18,頁 1。

50 西澤信善,汪慕恒譯,〈奈溫統治時期的經濟開發政策及其後果—1962-1974 年緬甸經濟停滯的 原因分析〉,《南洋資料譯叢》, 1986 年第 2 期(廈門: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1986 年)頁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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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遭受損害,51這些外商曾經為緬甸創造許多工作機會,當他們所經營的企業被收 歸國有或被迫撤離緬甸後,勢必對緬甸整體經濟造成影響。

在外交上,緬甸的地理位置夾於大國之間,具有戰略重要性。尼溫奪權後,

延續宇努政府時代的中立外交政策,52中、緬兩國多次重申「和平共處五原則」,53 在冷戰期間,緬甸中立的外交政策,讓他保持高度的彈性,在與美、蘇、中國往 來的過程中,以不結盟、不干涉他國及平衡外交三項主張,54作為與大國互動的基 本原則。

1970 年代中期後,尼溫政府因應國際情勢的轉變以及國內經濟嚴重衰退的情 況,在外交政策上開始有所調整,首先是開放部分外資,與日本、西德、美國簽 署經濟合作協定,同時,緬甸也開始局部地參與區域性的事務,恢復與中國的友 好關係,55但是在經濟之外,緬甸依然保持其中立主義的立場。

尼溫的「邁向社會主義路線」並未成功,不僅沒有為國家經濟帶來繁榮與富 裕,人民的生活水準反而是每況愈下。國有化企業的經營由軍隊負責,然而軍隊 缺乏相關的實務經驗和知識,發展企業所需的資金也十分缺乏,無法進行各種投 資計畫及進口所需的生產設備與材料;農業方面亦受到影響,農產品收購價格低 下,缺乏刺激農業生產的誘因,且軍政府在農業部門的投資貧乏,使得 1964 年到 1965 年間與 1973 年到 1974 年間的農業產值相比,年平均成長率僅 2.7%。56國有

51 〈緬甸泛起反匪浪潮,仰光匪使館被毀〉,徵信新聞報,1967/6/28,頁 4。

52 緬甸在 1948 年加入聯合國後,亦積極與其他國家建立外交關係,然而鑒於其曾受英國殖民統治 的背景、緬甸國土處在戰略地位要衝、經濟需要,宇努總理上任初期就強調緬甸政府的首要工作 是對抗緬共叛亂活動,並希望能與西方強國英、美、蘇維持友好關係。此一政策充滿預防和警界 的意義,成為後來緬甸外交政策的基石。資料來源:陳鴻瑜,《東南亞各國的政治與外交政策》(臺 北市:渤海堂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2 年),頁 281-282。

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http://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wjs_674919/2159_674923/t8987.shtml,最後瀏覽日期 2016/7/29。

54 林富水,〈緬甸外交政策分析(1962-2010)〉(臺北市:東吳大學政治系研究所),頁 114。

55 陳鴻瑜,《東南亞各國的政治與外交政策》,頁 285-291。

56 西澤信善,汪慕恒譯,〈奈溫統治時期的經濟開發政策及其後果—1962-1974 年緬甸經濟停滯的 原因分析〉,頁 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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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策造成經濟停滯不前,工農林業生產下降,稻米出口逐年減少,進口貿易跟 著下降,導致物資短缺。當時一位西方媒體對緬甸的觀察報導:

多年來屋宇已陳舊剝落未加粉飾,英國商行招牌也一直未拆去。街上汽車多 是三十年車齡老爺車,千修百補。到處一片貧窮蕭條景象。外國訪客欲見官 員無門,外國投資者因而不前,連想去參觀古蹟的遊客也多被擋駕。就算有 進口貨,也給軍人特權階級及官員括去。平民則必須花七成收入於黑市購糧 食。57

經濟蕭條引發極大的民怨,促使尼溫政府必須著手進行政治經濟方面的調 整。1973 年底緬甸通過新憲法,將「緬甸聯邦」改名為「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 國」(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Burma),新憲法並且賦予「社會主義計 畫黨」(BSPP)為緬甸唯一合法政黨的地位,一院制的國民議會(People’s Assembly) 成為全國最高立法及行政機關。58依據新憲法,尼溫當選為總統,取得政權的合法 性。

重組後的新政府依然無法改善緬甸的經濟狀況,緬甸原來是東南亞地區自然 資源最豐富的國家,是世界上出口稻米和石油的重要地區,然而在尼溫的軍事獨

重組後的新政府依然無法改善緬甸的經濟狀況,緬甸原來是東南亞地區自然 資源最豐富的國家,是世界上出口稻米和石油的重要地區,然而在尼溫的軍事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