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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華人文化脈絡下之親子關係與衝突協調

2. 現代的孝道心理

現代華人對孝道觀點隨著經濟結構、家庭結構與型態而有所改變。陳秉華與 游淑瑜 (2001)認為華人親子教養屬於權威、階層與從屬關係,父母對子女有撫 養、保護、疼愛責任與情感,父慈子孝突顯了長輩慈愛而晚輩孝順是相對的倫理。

在家庭的孝道倫理下,子女即使有不滿也表現出尊敬的態度,順從與服侍父母。

家族主義下,父母視子女為自己的延伸,全力教養和保護子女,重視未來成就與 人格培養。目前孝道觀念仍保存在台灣社會中,只是大學生不再認為隨侍在後、

為父母留後、順從父母,這些是子女需要完全遵守的行為。該研究也發現性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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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台灣年輕女性對孝順父母的認知與實踐行為高於男性,男性對孝順母親高於 孝順父親。教養方面傾向平等式的、非高壓式的、柔性關懷的,但是仍具控制引 導的方式。現代對於孝道變成選擇性的遵行,不再如傳統般強制性的被要求。

但是在盡孝方面,男女性別差異上,在卓馨怡與利翠珊 (2008)的研究裡發 現,30-40 歲成年男女之間的孝道責任並無顯著差異,認為華人教化中不分男女 均要盡孝。但是,女性孝道焦慮高於男性,且偏重有較多情感聯繫的原生家庭。

與父母同住的成年子女孝道責任較高,但是與孝道焦慮沒有關聯,未與父母同住 者仍藉科技發達之賜聯絡與關懷,化解距離感。此外,父母經濟狀況佳,子女的 孝道責任、孝道情感焦慮無差異,但是在孝道能力上有顯著差異。當親子關係滿 意度高,孝道責任高,孝道焦慮會降低,這個情況顯示孝道中情感因素重於孝道 責任之角色規範要求。

從子女的角度來看孝道,如 Tsai, Chen 與 Tsai (2008)訪談台灣大學生所發現 的,大學生知覺的孝道與父母所知覺的不同,但是仍保有孝道觀念。大學生認為 孝順是遵循傳統文化、對父母愛護與照顧的互惠性回報、內心對父母的愛意、為 了達到親子間的幸福,但是對於盡孝方面,大學生則認為要考慮到自己未來的生 活狀況才能做出判斷。這個結果凸顯現代孝道心理和盡孝之間的落差現象。

歸納楊國樞 (2008)、成中英 (1986)、楊維中 (2001)、肖群忠 (2002)等人對 非傳統的孝道觀點,有幾項共同的發現:親子有相對與共同責任、孝道只涉及家 庭內親子關係而不擴充、孝道以親子感情為基礎、孝道是一種自律而非強制或他 律的道德規範、表達孝順的方式多樣而可變通、孝道下親子關係平等而雙向互 動。但是,隨著時代持續演進,孝道在華人親子間也持續變化中。

二、華人家庭親子衝突與化解

當親子一方與另一方意見不合或目標不一致下,可能因彼此信念落差而有衝 突發生。而在華人社會下,親子衝突與前面所論述之在家中的角色地位、家庭教 養、孝道心理息息相關。下面分為這三方面的親子衝突與親子衝突協調兩部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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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討論。

(一) 角色地位、家庭教養、孝道心理三方面之親子衝突

親子角色地位的衝突指當華人家庭的名分關係中,父職與母職所對應的義務 引發爭執,如父母握有的管教權與子女自主權之間的爭奪。許詩淇與黃囇莉 (2009)曾以華人角色義務觀點研究親子衝突,發現三個取向 (積極/消極、強制/

非強制、執行/違反)下有八種衝突事件的類型,其中發生親子衝突最多的是在「父 母執行積極義務」,就是父母做了該做的行為規勸或責罵教養時,但是這部分影 響親子關係不大。反而是父母「違反強制義務」,如做了不該作的 (如偏心、外 遇、賭博、酗酒),或是父母沒有做該做的 (如忽略子女安全或健康),對親子關 係的傷害較大。此研究探討引起親子之間權利與義務的衝突,但是實質上父母哪 些強制性行為是應該或不應該的,還是有很大的探討空間。

在家庭教養的衝突方面,陳秉華與游淑瑜 (2001)發現,台灣父母對子女教 養除了關愛也有干涉,在孝道倫理下,隱藏著許多親子衝突。嚴管嚴教下的高權 威與高控制父母,其子女可能表面順從或陽奉陰違來應付。複雜世代間常出現之 家庭問題,如祖父母過度涉入對孫子女的教養、隔代教養方式差異。胡肇勳與程 景琳 (2007)的研究發現台灣小學生與父母衝突最多的項目是學業成就,在個人 自主性方面的衝突最少,而父母教養方式以要求與引導最多。發生道德慣例衝突 時,父母通常採取強烈壓制,但是發生個人自主的衝突時,父母則是提供安撫。

孝道倫理的衝突方面,葉光輝(1995)、Yeh 與 Bedford (2004) 發現有六種親 子孝道衝突,分別為:父母要求和子女慾望的衝突、父母要求超乎子女的能力、

親子對孝順的責任與義務衝突、父母不合理的行為、父母對子女不合乎道德的要 求、人際間的爭執。在其對台灣中學生的研究發現,多數親子衝突發生在父母要 求和子女慾望之間無法一致,意即親子價值觀的不同是最普遍出現的親子衝突原 因。研究也發現權威性孝道信念越高、互惠性信念越高的情況下,子女認為應該 盡孝,則自我中心降低而親子衝突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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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子關係衝突的化解

親子衝突是一個動態變化的相互影響過程,即使衝突緩解,還是可能受威脅 再重新爆發衝突。游淑華 (2005)曾訪談兩個家庭的成員,建構出親子衝突過程 的「互動循環」、「理解循環」雙循環現象,顯示親子關係是兩個主體世界的共構 歷程,若是能加強親子對關係的理解,新的衝突雖然可能會引發舊有的衝突狀 態,但卻是帶著新的理解面對衝突,賦予衝突不同的意義。

在角色地位衝突協調方面,Hwang (1998) 區分出十二種華人衝突化解模 式:顧面子、給面子、爭面子、陽奉陰違、明爭暗鬥、抗爭、迂迴溝通、直接溝 通、調解、忍讓、妥協、斷裂。決定使用哪一種化解模式,需視尊卑地位、維持 人際和諧的考量、視對方為內或外團體的觀點而決定。在家庭角色規範衝突協調 方面,黃囇莉 (1996)的研究發現台灣家庭衝突發生時,採取「區隔式/疏離式的 和諧」,依照階級角色規範,以及一定的行為法則處理,主要目的仍是為了維繫 和諧關係與顧及面子問題。

在家庭教養衝突的協調方面,邱紹一與胡秀媛 (2009)曾研究大專生親子在 禮節、偏差行為、儀容、社交、活動約束、家務、個性等教養上衝突時,發現對 父母有不同的教養衝突,對父母與對不同衝突也有不同的因應策略 (妥協、順 從、合作、競爭、逃避)。父子的個性與社交衝突,採取逃避因應策略,母子的 禮節、社交、個性衝突採取競爭策略,容易破壞雙方關係、流於情緒化。合作與 妥協因應策略比較能有效解決衝突,滿足雙方需求,屬於建設性的溝通,能達到 和諧解決家庭衝突。

在孝道心理衝突協調方面,葉光輝 (1995) 以滿足父母和達到個人期望兩向 度,分析出五種親子間的孝道衝突的解決模式:遷就父母的「自我犧牲型」、使 自己獲益的「功利主義型」、皆大歡喜的「兼容並蓄型」、逃離來因應的「規避逃 離型」以及滿足父母部分要求的「折衷妥協型」。大學生與父母互動而引發困境 或衝突事件時,大多數人使用的因應模式是「功利主義型」,並不把孝道當作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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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則,先考量如何達到個人的滿足。其次是「折衷妥協模型」,退而求其次,

達到親子雙方都能夠接受的結果。只有極其少數的人才會使用到「兼容並蓄型」, 面臨孝道困境或衝突事件時,滿足個人又兼顧父母的需要與孝道的原則要求。此 外,研究也發現教育及手足人數對孝道衝突的解決有很大影響。

上述研究結果提供一個親子衝突以及解決的現況,但是當親子衝突無法解決 時,專業可以提供相當的協助。例如,王齡竟與陳毓文 (2010)研究發現親子衝 突程度低,同儕支持對憂鬱情緒有保護效果,但是當親子衝突程度高時,專業支 持比較有幫助,即使是家庭外的成人支持,只能部分紓解情緒,還是要求助專業 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