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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問卷其他問項分別將實質環境、心理因素、容忍度、衝突知覺與調適行為做 分析,以作實況之瞭解。

一、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實質環境分析

關於腳踏車道參與者對於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實質環境方面,由 5 分為非常同 意至 1 分為非常不同意。由表 4-8 得知,全體受試者對腳踏車道實質環境平均數為 3.63,介於同意與普通的程度,另對照參與者對腳踏車道整體發展現況,發現騎車 安全顧慮、廁所數量及休息餐飲地點的數量低於整體平均數,顯示這三項為腳踏車 道參與者認為在實質環境上雖達到普通程度,但感覺上仍未盡完善,其餘則多同意。

表 4-8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實質環境分析表

變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租賃方便 581 4.05 .735

開車到達很便利 581 3.78 .787

環境清潔用心 581 3.70 .844

治安狀況良好 581 3.68 .852

標示清楚 581 3.60 .899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便利 581 3.60 .850

騎車安全沒有顧慮 581 3.47 .989

廁所數量足夠 581 3.47 .997

休息餐飲地點及數量滿足需求 581 3.33 .972

為了解本研究實質環境問項是否與環境因素總得分有相關,故以實質環境問項 之各平均得分與環境因素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如表4-9 所示。由表中可 得知,各問項皆與環境因素總分呈正相關。

表4-9 實質環境問項與環境因素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表

環境係數總分 環境係數總分

租賃方便 .558* 休息餐飲地點及數量滿足需求 .740*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便利 .616* 廁所數量足夠 .730*

開車到達很便利 .543* 標示清楚 .690*

環境清潔用心 .688* 治安狀況良好 .581*

騎車安全沒有顧慮 .742*

p<.05

在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實質環境分析表(表4-8) 中發現「租賃方便」一問項之 平均得分為4.05分最高,但「開車到達很便利」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便利」排名 為第二及第六,這三項與腳踏車自有或租賃有相當關係,故將此三問項提出加以討 論。可在表4-10中得知,使用租賃腳踏車的參與者,在腳踏車租賃方便及搭乘大眾 運輸工具便利均高於自行攜帶腳踏車者,認為開車到達很方便者開車則自有腳踏車 者高於租賃腳踏車者。

表4-10 腳踏車自有或租賃與租賃方便、運輸交通便利及自行開車獨立樣本t檢定表 問項 組別 區分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1 腳踏車自有 475 4.01 .742 租賃方便

2 腳踏車租賃 106 4.23 .680 -2.749*

1 腳踏車自有 475 3.59 .861 搭 乘 大 眾 運

輸工具便利 2 腳踏車租賃 106 3.67 .801 -.903 1 腳踏車自有 475 3.78 .785

開 車 到 達 很

便利 2 腳踏車租賃 106 3.76 .799 .175

p<.05

二、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心理因素分析

關於參與者對於腳踏車道心理因素,採區間尺度,由5分為非常同意至1分為非 常不同意。由表4-11得知,全體受試者對腳踏車道心理因素平均數為3.78,介於同 意與普通的程度,另對照參與者對腳踏車道心理感受,腳踏車道是活動最佳地點、

有親切感及沿途景觀美麗達到平均數以上,顯示上述幾項心理感受為參與者認為與 選擇腳踏車道有相當影響。

表 4-11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心理因素分析

變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腳踏車活動最佳地點 581 3.92 .794

腳踏車道有親切感 581 3.86 .822

沿途景觀美麗 581 3.83 .824

閒暇最常前往之處 581 3.68 .848

對腳踏車道發展現狀及規劃滿意 581 3.60 .854

為了解本研究心理因素問項是否各別與心理因素總得分有相關性,故以心理因 素問項之各平均得分與心理因素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如表4-12所示。由 表中可得知,各問項皆與心理因素總分呈正相關。

表4-12 心理因素問項與心理因素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表

心理因素總分 心理因素總分

閒暇最常前往之處 .677* 沿途景觀美麗 .803*

腳踏車活動最佳地點 .794* 對腳踏車道發展現狀及規

劃滿意 .666*

腳踏車道有親切感 .838* 心理因素總分 1*

p<.05

在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心理因素分析表(表4-11)中發現「腳踏車活動最佳地點」

與「腳踏車道有親切感」平均得分為3.92分及3.86分最高,這與居住地是否有相當 關係,故將此兩問項提出加以討論。可在表4-13中得知,腳踏車道在心理因素中最 佳地點及親切感與居住地並無顯著差異性。

表4-13 腳踏車道在心理因素中最佳地點及親切感與居住地之ANOVA分析表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顯著性

臺北市 222 3.99 .758 臺北縣 325 3.88 .819 北部其他縣市 26 3.77 .815 中部縣市 3 4.00 .000 腳 踏 車 活

動 最 佳 地 點

南部縣市 5 4.20 .837

1.023 .395

臺北市 222 3.85 .804 臺北縣 325 3.85 .847 北部其他縣市 26 3.88 .711 中部縣市 3 4.67 .577 腳 踏 車 道

有親切感

南部縣市 5 4.20 .447

.975 .421

三、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衝突知覺分析

關於參與者對於腳踏車道衝突知覺,由5分為嚴重影響至1分為沒有體驗到。全 體受試者對腳踏車道實質環境平均數為3.20,介於很大影響與些微影響的程度,參 與者對衝突知覺整體感受,行車安全、路面凹凸不平、夜間照明、隨意穿越、發生 擦撞及車輛行人爭道等項高於平均分數,顯示上述幾項為參與者認為造成衝突知覺 有相當影響。另值得探討的像車輛鈴聲煞車聲驚嚇、他人從後方超車而感到不舒服、

遊客吵雜喧囂及野狗追車等情況,參與者大都介於些微影響或有體驗到但沒影響的 程度,顯示媒體所關注的議題並未受參與者所認同,如同表4-14。

表4-14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衝突知覺分析表

變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需注意行車安全 581 3.55 .921

路面凹凸不平影響騎車安全 581 3.52 .888

機車、行人、腳踏車爭道干擾騎乘活動 581 3.48 1.067

遊客隨意穿越干擾騎乘活動 581 3.48 1.004

沒有充足的夜間照明設備 581 3.45 1.096

容易發生擦撞 581 3.35 1.074

其他車輛太寬或車速太慢阻礙騎乘 581 3.16 1.171

坡度及路線彎曲過大干擾騎乘 581 3.15 1.080

騎乘者逆向行駛干擾騎乘 581 3.09 1.150

野狗出沒發生追車、吠叫或攻擊行為 581 2.88 1.274

遊客吵雜喧囂干擾騎乘 581 2.85 1.143

其他騎乘者從後方超車而感到不舒服 581 2.83 1.145

其他車輛的鈴聲煞車聲驚嚇 581 2.80 1.143

本研究瞭解衝突知覺問項是否與遊憩衝突總分有相關,故以衝突知覺問項之各 平均得分與遊憩衝突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如表4-15所示。由表中可得 知,各問項皆與環境因素總分呈正相關。

表4-15 衝突知覺問項遊憩衝突總分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表

遊憩衝突總分 遊憩衝突總分

需注意行車安全 .442* 遊客吵雜喧囂干擾騎乘 .747*

路面凹凸不平影響騎車安全 .527* 其他車輛太寬或車速太慢阻礙騎乘 .761*

沒有充足的夜間照明設備 .573* 其他騎乘者從後方超車而感到不舒服 .708*

遊客隨意穿越干擾騎乘活動 .686* 其他車輛的鈴聲煞車聲驚嚇 .731*

容易發生擦撞 .731* 騎乘者逆向行駛干擾騎乘 .730*

機車、行人腳踏車爭道干擾

騎乘活動 .717* 野狗出沒發生追車、吠叫或攻擊行為 .671*

坡度及路線彎曲過大干擾騎

乘 .762*

p<.05

四、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容忍度之分析

從容忍度的問卷顯示,大部分的腳踏車道參與者多為高容忍度的型態,佔89.4

%,符合在此活動多為居住於臺北縣、市,呈現都市文明人的水準。在高容忍度的 參與者中有40%屬於積極型,從正面的態度去處理事情解決問題,換個角度也就是 急公好義,希望能盡快展現問題進而處理問題;另有60%為消極型的參與者,儘管 周遭環境不如人意,多默默接受,表現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事躲事炎涼心態之 實際情況。其他10.6%為低容忍度的參與者,受到法律約束積極型的破壞者應為少 數,消極型活動參與者藉由口頭抱怨或告訴親朋好友抵制活動,無非就是表達對腳 踏車道不滿的衝突感受,如表4-16。

表4-16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容忍度分析表

變項 次數 百分比

向管理單位建議,或向相關媒體投書(高容忍度積極型) 209 36.0 默默接受當作提升個人修養(高容忍度消極型) 310 53.4 咆嘯、謾罵、指責管理單位,述說內心情緒不滿,甚至想

破壞現有設施(低容忍度積極型) 5 .9

口頭抱怨並抵制前往(低容忍度消極型) 57 9.7

合計 581 100

低容忍度 高容忍度

積極型

消極型

(三).9%

(四)9.7%

(一)36%

(二)53.4%

圖4-1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參與者容忍度分佈圖

為了解本研究容忍度各問項是否與容忍度總得分有相關性,故以容忍度問項之 各平均得分與容忍度總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如表4-17所示。由表中可得 知,各問項皆與容忍度總分呈正相關。

表4-17 容忍度問項與容忍度總得分進行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表

容忍度總分 容忍度總分

高容忍度積極型 -.854* 低容忍度積極型 -.854*

高容忍度消極型 .394* 低容忍度消極型 .394*

p<.05

本研究將容忍度區分為高容忍度積極型、消極型與低容忍度積極型及消極型,

容忍度是否和教育程度有關是眾人關切的話題,在大臺北地區的河濱腳踏車道上衝 突時時發生,容忍度是否因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是值得研究,由表4-18、表4-19顯 示教育程度與容忍度並無顯著差異性。

表4-18 腳踏車道參與者教育程度與容忍度ANOVA之分析表

表 4-20 臺北市河濱腳踏車道調適行為個別選項分析表

變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選擇非假日活動 581 3.77 .986

到人較少的路段從事活動 581 3.75 .819

選擇當日早點來或晚點來活動 581 3.75 .837

到河濱腳踏車道以外的腳踏車道活動 581 3.57 .967

改變踏車道的休閒活動型態 581 3.32 .938

縮短活動的時間 581 3.29 .884

減少道騎自行車的次數 581 3.19 1.000

認為腳踏車已不再吸引我 581 2.93 1.151

為了解本研究調適行為各別問項是否與調適行為總得分有相關性,故以調適行 為問項之各平均得分與調適行為總分進行 Pearson 積差相關分析,如表 4-21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各問項皆與調適行為有相關性。

表 4-21 調適行為與調適行為總分進行 Pearson 積差相關分析表

調適行為總分 調適行為總分

選擇非假日活動 .649* 減少道騎自行車的次數 .769*

選擇當日早點來或晚點來活動 .537* 改變踏車道的休閒活動型態 .727*

到人較少的路段從事活動 .541* 認為腳踏車已不再吸引我 .744*

縮短活動的時間 .733* 到 河 濱 腳 踏 車 道 以 外 的 腳 踏

車道活動 .569*

p<.05

另本研究欲瞭解居住地及同伴性質與調適行為是否有關,由表4-22可知居住地

另本研究欲瞭解居住地及同伴性質與調適行為是否有關,由表4-22可知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