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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生命意義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生命意義的相關研究

一、生命意義的定義與內涵

每個人生活環境不同,生活方式各異,對生命意義的解釋與理解也 有所差異,國內外學者對其定義與內涵亦無一致的看法:

(一) Hedlund(1977)指出生命意義是個人的意義,換言之即為 個人生存的理由。

(二) Fabry(1980)指生命意義有二,一是終極意義:宇宙中有一 種超越人類存 在 、無法 被驗證 的 次序 規律 法則(如宗教 信 仰),能被接近卻無法達到,強調追尋的過程;二是此刻意 義:強調發現、面對與達成在生命的每一瞬間那個待實現的 個人獨特使命。

(三) 宋秋蓉(1992)透過「生命意義量表」測量後歸納出五點:

對生命的熱忱、生活目標、自主感、逃避和未來期待。

(四) 陳珍德(1995)指出「生命意義」為個人存在之目的、使命、

對人生所抱持的態度或立場、個人生命的主題與目標、甚至 受苦時的態度。

(五) 鄧旗明(2005)將生命意義界定為世俗的生命意義,即個人 有其待實現的目標,在這過程中,個人可以體驗到自己的生 命是有價值的。

綜上所述,生命意義即是在人生的過程中,其人生的價值觀、目標、

信念,因為這些因素讓個人的存在產生意義。因此本文研究三位不同族 籍校長的生命經驗,敘寫研究參與者的生命故事,產生其本身對生命的 意義。

二、生命意義的來源

生命意義的來源很多,所謂的來源,乃是指個人能從這些內容中去 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覺得對個人有意義,例如人際關係、自我成長、

健康、信念、工作成就、宗教等(黃國城,2004)。Frankl(2006)透過 實踐下列三種價值去發現,進而感受到生命的意義:

(一) 創造性價值(creative values):是個體生命所能給予這世界 種種具有真、善、美價值的事物,諸如藝術創造、工業發明、

房屋建築,及各種日常工作等。例如創作音樂、善意微笑、

救人救災,或 是主動分 擔他人的 煩惱 等, 都具有創造性 價 值。經由創造的過程及創造結果,使個人經驗到深層的生命 意義及快樂。

(二) 經驗性價值(experiential values):就人生意義而言,經驗價 值常比創造價值更有深度。例如一個因罪入獄的囚犯,入獄 前或許未能意識到,但在入獄後生理上行動無法自如的情形 之下,心理上仍能體會各種真善美價值的意義,包括自由的 可貴、天倫之樂等等,人生對其仍有意義,一切端看他如何

重新發現體驗並深化自己的生命價值,在沒有任何創造性價 值可言的地方,仍能保有經驗性價值。

(三) 態度性價值(attitudinal values):常言「態度決定高度」,從 精神或宗教的觀點去看,態度性價值還要高於經驗性價值。

當個人遭遇到某種不可避免、也不能逃脫的情境,與不可改 變的命運時(如:罹患絕症、殘障、生離死別之苦),其所 決定採取的態度,就等於得到去實現最高價值與最深意義的 機會(鄧旗明,2003)。

三、生命經驗的敘說

Ricoeur(1991)曾言生命就是尋找敘說的活動與熱情,敘說故事也 是為了對生命負起責任。生命經驗的範圍很廣,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 種種經歷,都在生命經驗的範疇內。在進行生命經驗的探討時,不只要 瞭解經驗是什麼,更要知道經驗對生命所產生的影響(張碧雲,2004)。

意義來自生命經驗,每個人「過去」的點點滴滴,會慢慢塑造出個人的

「現在」,不論經歷的是什麼,這些經驗都將成為生命的一部分。

透過語言與敘說,個人得以了解自己,成為存在(being)的媒介。

敘說是人類覺察的重點。生命故事是個體慢慢地內化其生命的敘說,涵 蓋了重構的過去、知覺到的現在,與對未來的期待(McAdams, Reynolds, Lewis, Patten, & Bowman, 2001)。故事由一連串涵蓋時間順序的特定事 件組成,有開始、中場和結束,也有某些特定的結構特徵,包含敘說者、

情節、場景、角色、轉折點和解答(Denzin, 2000)。故事所提供的次序 性、因果關係解釋為個體的經驗帶來完整的圖像,它表達出個體的主體 性、感情、行為、思考、意圖、理解和認同,也說明了敘說者的關係—

他和故事的關係,以及故事裡的人事物關係(McLeod, 1997)。

經驗若想被記住及呈現,就須成為可敘說的故事(Denzin, 2000)。

透過敘說的「厚實描述」(thick description),讓我們得以深入人類外在 行為,探討內在的思想、感覺和意圖(McEwan & Egan, 1995)。Clandinin

與 Connelly(1990)認為敘說是瞭解經驗的方式,社會科學應是建立在 經驗的研究上,經驗也因而應該是所有社會科學探究的起點與關鍵詞。

敘說是人類尋求意義的基石,人類在日常生活尋得意義的知識,可以由 敘說提供特別豐富的來源。這種敘說不只展現生活是如何的進行,更能 展現是什麼使得生活有價值。我們藉由創作故事和敘說來對經驗賦予意 義、理解經驗、解釋行為(Freeman & Combs, 1996; Young & Rodriguez, 2006)。

至於什麼因素會影響我們對於生命意義的觀點,蔡坤良(2003)認 為影響生命意義觀點的因素有三個層面:

(一) 個人內在的因素:如性別、種族、人格特質、成熟度、愛、

正向世界觀、宗教信仰、目標導向、自我超越等。

(二) 個人外在的因素:如社會支持、子女、工作、個人的活動程 度、遭受苦難、生活事件、生命經驗、教育、家庭、人際關 係、學業、經濟、健康、傳統觀念社會期望等。

(三) 外在環境的因素:如社會情勢、文化、歷史時間、整體生活 環境等。

若要創造生活的意義,經驗就必須「成為故事」,故事可以協助我們 做更清楚的思考,把某個特定的行動定位於特定的情節裡,讓隱微的意 義具體化。敘說也是個體關注自己的方式,藉由敘說可以讓許多經歷過 的事件有重新思考的機會,再重新體會並探究個體在事件中的經歷,尋 找經驗轉換的可能(陳俐雯,2005)。

綜上所述,本研究採取生命經驗的敘事研究,不僅對研究者產生意 義,對於研究參與者也產生意義。本研究特別著重研究參與者在不同時 期,在其所陳述「選定」的事件中,對於其人生價值觀、教育信念、信 仰理念的影響為何?尤其是當研究參與者面對人生重大的關口,其選擇 的理由為何?這樣的選擇對於其後來人生的影響為何?最重要是對於後 來三位都成為校長,對於其校務經營理念的影響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