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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析結果

第三節 社會結構層次

二、 男性為主導的父權社會秩序

躲避球是小學生最喜愛的體育活動,但是它在不知不覺中卻複製了 社會中傳統男女性別的角色。……把球傳過去!砸啊!但是,我越看越 覺得不對勁,心情也跟著沈重起來。在歡樂的景象背後,我見到女人無 法逃開的「服從」與「作為照顧者」的角色。

──畢恆達,《找尋空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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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恆達(1996:39-41)從躲避球這項小學生最喜愛的體育活動中看出了以 男性為主導的樣貌:在球場上,男生享有主導權,女生只是居於輔佐和陪襯的角 色,她們一撿到球就立刻將球傳給男生,男生因而成為球場上的「英雄」。此等 日常生活瑣事無疑反映了華人社會對於性別的價值觀。

華人是一父系社會,長久以來父系霸權這個優勢意識型態主導社會的運作,

男性被認為是是家庭自然的領導者,兩性的權力關係奉行著男尊女卑的結構秩序

(陳姿羽,2001:27)。所謂的「尊」「卑」二字也道出了一高一低的權力關係,

在這套秩序結構裡,男優於女、男高於女、男主女從的性別階層顯而易見。

然而,這種權力關係與傳統性別角色分工密切相關。華人社會的家庭分工模 式是「男主外、女主內」,男性因體力優勢從事農耕,女性則主要在家庭內治理 家務、事紡織、養老育幼,這樣的內外分工使得男女兩性的勞動及活動空間有所 區別,進而也派生出兩性角色不同的生活方式及價值;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後,女 主內的「內」就具有兩重意義:主內與守內(李長莉,2004:402)。而主外的男 性成為了家中的經濟支柱,女靠男養、女依附男的家庭型態由焉產生,女性因而 被要求要順從丈夫、以丈夫為依賴,也就形成了「男主女從」的觀念(李長莉,

2004;蔡文輝,2003)。「三從」、「三綱」是這種父權思維中延伸出的教條,它指 導著女性要從父、從夫、從子(任寅虎,1998:130),女性被放置在一個從屬的 地位,必須以男性的主導為依歸,即便這個男性角色是自己的晚輩。

「男性主導」的觀念依舊存在於現代社會。周麗端等人(1999:75-77)指 出,由於男性在成長過程中常被教導著要去擔任生計負責人,故在其社會化的過 程裡會著重在培養競爭力與強化支配能力的部分,女性則被賦予依賴者角色,這 也造就了不平等的權力關係──男性握有較多的權力並扮演支配者角色,女性則 為從屬者。基本上,男性的權力基礎是社會經濟地位、知識以及身體力氣,女性 則為美貌和性,然隨著兩性在一段關係中的發展,男性往往因累積權力基礎而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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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其支配者角色,女性的權力基礎除因生兒育女轉而為依附子女外,只是越形 消失,故也越依賴男性(周麗端等人,1999:77)。性別階層也更清晰可見。

其實從「大汪戀」的新聞也可發現媒體將這種父系意識型態挹注,新聞文本 中的汪小菲有著豐厚的社會資本,使其能夠在這段婚姻關係擔任掌權的支配者,

而擁有美麗資本的大 S 在此一權力結構顯然是位居下風,因為就連屬於自身的美 貌最後也被收編為汪小菲的附屬品。文本再現出一個「一切以丈夫為主導」、「歸 老公管」、「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大 S,即便她的明星身分使其常有對外發言 的機會,但對於婚姻等家務事她顯然是無話語權的,因為她有汪小菲這個新發言 人在公開場合出聲,必須以丈夫的聲音為依歸。雖說大 S 與古代傳統婦女到底是 不同,因她有著可以不用依附丈夫的經濟能力,但顯然地,大汪婚姻關係依舊是 男主女從的權力秩序在運行。

基本上,華人在針對結婚的用語多少也提示了這種男尊女卑的權力模式。我 們總以「嫁娶」來指涉結婚,「嫁」是指女性出嫁,而「娶」是指男性迎娶。劉 道鋒(2009)從「嫁娶」的動詞所體現出的句法特徵來看,婚嫁活動中的男主人 出現在主語位置上,而女主人出現在賓語位置上,反映出古代男權社會根深蒂固 的男尊女卑。這顯示了在嫁娶時,男性對自己的婚姻負責,在婚姻中有其主動權 與選擇權;女性則往往聽令男性(父兄或當權者),甚至被作為財產和禮物送來 送去(劉道鋒,2009)。

又從「嫁」和「娶」這兩個字來拆解亦能窺見當中的父權意涵。所謂的「嫁」,

《說文解字》解為「女適人也,從女家聲」(劉道鋒,2009);然從字面上也不難 發現該字是「女」和「家」的結合,似乎就是「給女性一個家」。而所謂的「娶」,

《說文解字》解為「娶婦也」,《史記》也寫作「取」(劉道鋒,2009);然從字面 上來理解似乎就是「把女性取走」。一個以男性為主導、男尊女卑的權力結構秩 序於文字浮現,無論是「嫁」抑或「娶」,女性多半是被動的、無主導權的、甚 至作為物品被取走的一方,而男性則享有主動的給予和主導權。換言之,在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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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人生家庭大事裡,女性往往需聽令於男性的主導。

而隨著工業化發展和教育普及,投入職場的女性增加,傳統社會「男主外、

女主內」的分工模式於現代社會逐漸崩解,女性不再完全主內,也會在外打拼。

但由於「女主內」的父系意識型態過於鞏固,不僅使女性在就業之餘還得操持家 務,也使台灣社會仍舊保有以男性為主導的觀念。社會大眾習慣由男性主導,女 性則應服從與依附,童年時在躲避球場上就被指導應讓男孩擔任丟球的主導角色,

長大後在婚姻關係裡,似乎也將這種主導權順理成章給了男性:

舌尖牙利的陶子關注男女平權,昨天她站李李仁身邊完全是個小女 人,她這樣介紹自己:「我是李太太,永遠不會改變的身分。」

媒體問到家庭或孩子,陶子會朝李李仁方向示意,回答「要問戶長」

或「要問爸爸」(王雅蘭,2010 年 3 月 24 日)。

在兩性平權的世界裡,有能力的女性在職場或社交上也能表現得很 亮眼,但這並不意味著走入婚姻後能一樣順利。如果要男人提出選擇配 偶的條件,相信大多數都以溫柔為優先考量。

……

而我大妹年紀輕輕就走入婚姻,但她處處以家庭為念,夫唱婦隨,

生活美滿,讓我深切體認到,只有柔能克剛啊(可凡,2010 年 7 月 4 日)!

上述兩篇引文分別出自影劇新聞及《聯合報》副刊的內容,從中可觀看到當 代社會樣貌。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羅大眾,都會要求女性應以家庭為重、夫唱 婦隨,此等父權思維不僅是社會對於女性的規訓,也是女性對於自身的規訓。女 性在婚姻中是沒有主導地位的,像陶晶瑩一旦與李李仁結婚後,她的頭銜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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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姐」,而是「李太太」;丈夫的姓不斷提示著妻子所處的依附地位,婚前女 性所享有的主體性於婚後似乎就不存在,因為凡事需以丈夫的主導為依歸。此外,

就連教育部網路重編國於辭典修訂本(2012)對於「新好女人」的定義,仍舊跳 不出舊有「男性主導」的父系框架:

新好女人的特色為:以家庭為生活重心、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盡 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和諧(教育部網路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2)。

從上可知,若想成為「新好女人」,就應該以家庭為重、愛慕先生,並且盡 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新女性仍被舊思維所指導,藉由教育部的話語女性又再 一次被規訓:倘若跳出家庭和丈夫的範圍,妳就不夠資格做一個新時代的好女 人。

總之,父權社會中男性為主導的形象未被媒體翻轉,媒體的社會實踐也進一 步傳遞了父系霸權,從而鞏固了男主女從、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當代社會的「家 庭」依然是一個傳統父權宰制的空間,媒體於產製新聞時也不斷實踐這樣的意識 型態,於是儘管大 S 本身是個常於公眾場合發言的女星,在「大汪戀」新聞中卻 仍被書寫為是須以丈夫發言為主的女性,彷彿進入家庭就理應受到傳統父權收編,

汪小菲被再現為是對外的發言人,女星在外頭對於自身的家庭事務則沉默無聲。

三、 結語:

傳統父權的力量依然在現代社會轉動。「男高女低」婚配模式依舊主宰著現 代人類,這種婚配彰顯出性別權力的不對等,男強女弱的觀念歷久不衰,女性希 冀依附一個比自己強的男性做為避風港,男性則希望被一個美麗的妻子依附以享 受權威感。一線女星大 S 所結婚的對象是社經地位比自己高的汪小菲,經濟獨立、

高學歷、高成就的「三高女」理想伴侶仍舊是樣樣比自己強的「三高男」,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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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挑選伴侶仍舊傾向先以外貌為標準,如同新聞文本裡的汪小菲娶得了美麗的 大 S。新世紀的擇偶標準依然在複製舊時代的條件,無論男女皆然。

從另一個角度,「階級」也成了這種社會交換當中的商品,而之所以夠格被 賦予交換價值,也象徵了其在現代社會裡是被大眾認可的。當我們觀看豪門新聞、

接收豪門相關訊息時,其實也就將社會大眾做了一種階級的區辨(劃分為豪門與 普羅大眾),承認了階級地位在當代社會結構中的重要性,即便人們總將「人人 平等」奉為圭臬,可依舊無法抹煞階級賦予的社會身分。

在大汪婚姻新聞中,新小布爾喬亞階級的大 S 成功地以一種資本交換的方式 跨越至上層階級,這樣的轉變讓大汪戀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媒體不斷地去鋪陳 豪門身家背景、財富、品味從而強調汪小菲「非大眾」的豪門貴氣;然而之所以 會有如此龐大的新聞文本被產製,實則因其具有高度新聞價值,不僅僅是男女雙 方擁有高知名度,也因這種「階級的跨越」讓人心生好奇、欽羨或嚮往。在現今

在大汪婚姻新聞中,新小布爾喬亞階級的大 S 成功地以一種資本交換的方式 跨越至上層階級,這樣的轉變讓大汪戀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媒體不斷地去鋪陳 豪門身家背景、財富、品味從而強調汪小菲「非大眾」的豪門貴氣;然而之所以 會有如此龐大的新聞文本被產製,實則因其具有高度新聞價值,不僅僅是男女雙 方擁有高知名度,也因這種「階級的跨越」讓人心生好奇、欽羨或嚮往。在現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