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當美麗時尚的女星遇上有錢富商:婚姻市場各取所需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女明星的豪門婚姻

二、 當美麗時尚的女星遇上有錢富商:婚姻市場各取所需

從上一小節得知,貌美、打扮入時、時常穿梭時尚場合的女明星嫁給有錢富 商的婚姻敘事一直都在台灣社會上演,近一、兩年更出現台灣女明星與中國富商 譜出兩岸聯姻的潮流。由於女明星的戀情往往都是影劇新聞的焦點,此等貴氣十 足的豪門婚姻,更是吸引影劇新聞記者與社會大眾的目光。大眾在關注這場婚姻 的同時,也會試著替女星嫁入豪門的現象耙梳原因:

網友歸納出幾個女藝人總是能遇到小開的原因:1,常常出席高級 的派對場合。2,男人有錢有勢有才華,配貌美如花的女藝人,當然是 完美無缺,所以,媒人特別多。3,女藝人見多識廣又美麗,集寵愛於 一身,小開主動示愛。4,渾然天成的真愛、緣分(李安君,2004 年 11 月 8 日)。

在社會心理學家眼中,婚姻原本就是一種社會交換,各人在其中求 得自己的滿足。不論是關愛、社會關係或是財富,都是可以換算的交易 條件;女明星的美貌、豪門小開的身價,都是他們擇偶時的籌碼,在婚 姻市場屬於熱賣商品,可以尋得更佳買家(梁玉芳,2004 年 12 月 1 日)。

女明星與男富豪的聯姻對男方的幫助可能更大,……。事實上,內 地富豪想與女明星炒緋聞正是出於「讓自己公司股價飆升」的利益驅使

(唐小唐,2011:95)。

大眾多認為女明星是因其美麗的外表和時常出入高級場合得以接觸富商,而 富商則是靠金錢、權勢和才華吸引女星,對於富商此等吸引女星的條件,女星本

27

身也曾坦言其金錢條件確實得以給予女生一段浪漫的愛情:

女星蕭薔表示,以企業家第二代在有錢有閒的優渥條件下,不要說 是女明星,任何一個女孩子都會在他的追求攻勢下稱臣,因為女性都喜 歡浪漫的愛情,而金錢正是營造情調的成功因素(廖慧娟,1996 年 11 月 26 日)。

綜合以上,其實不難看出女星及富商雙方擇偶的條件──女星的美貌、知名 度和演藝表現是吸引富商的特質,而富商的有錢有勢、身價、才華是吸引女星嫁 給他們的因素。其實,上述引文都直接或間接地用「社會交換」(social exchange)

的概念來論及豪門婚姻。「社會交換」是 Blau 在 1964 年所提出的理論(林鉦棽、

蕭淑月、何慧清,2005)。Blau(1964)認為一個人在接受他人服務的同時,就 會被他人預期應該回饋某些服務;在回饋時對方也會檢視其付出是否值得,若是 值得,這個互換的動作也就為兩人創造了一種社會關係(social bond)。簡而言之,

社會交換理論是主張人們的行為都是有其社會目標的(Blau, 1964)。

用社會交換論及婚配擇偶其實就是將婚姻視為商業交易市場。Goodman

(1993/陽琪、陽琬譯,1995)認為婚姻市場中所發生的「交易」基本上是可用 交換理論闡釋的,它說明了無論是發展或維繫某些關係,都須取決於所付出與所 收穫的部分是否均衡而定。交換理論的觀點是假設人類的行為是由享樂積分

(hedonistic calculus)所制約,人類會試圖追求歡樂的最大化,並將痛苦降到最 低,於是在擇偶時,人們會試圖用「一個合適的婚姻對象」這個商品來做最佳買 賣(Goodman, 1993/陽琪、陽琬譯,1995)。

蔡文輝(2003)也認為,男女之間除了愛情,尚還有許多因素影響我們對伴 侶的選擇,這些因素甚至會決定於我們會跟哪種人展開愛情關係;而要瞭解這些 因素的運作,則可把擇偶比擬為市場上的買賣與討價還價。社會學家常把婚姻視

28

為是一種市場上的交易,「擇偶」這個行為就是發生在婚姻市場(marriage market)

裡,市場中的商品就是一個合適的婚姻對象(蔡文輝,1998:339;Goodman, 1993

/陽琪、陽琬譯,1995)。

無論在過去抑或現在,這種婚姻市場的邏輯一直在運作。在傳統社會裡,父 母安排其子女的婚姻時會去估量對方的健康、涵養、體態的健美等等,為子女做 合理的計算與選擇;而在當代社會裡,即便婚姻主權操之在己,但在擇偶時仍會 像市場交易一樣交換家庭背景、經濟條件、年齡、容貌、愛情成分(蔡文輝,1998:

339-340)。

在婚姻市場(marriage market)中,男女約會、戀愛、同居乃至結婚,都像 是市場交易裡,商人買賣商品、以物易物一般(蔡文輝,2003)。在交往時,男 女都希望把自己的優點與特長提供給對方,藉以引起對方的興趣;也希冀從對方 獲得更大的回報(蔡文輝,2007:111)。雖然社會交換強調的是相稱對等的交易 行為,但在婚姻市場中經常出現男女雙方社經地位不對稱的現象,故女性擇偶時 往往會以那些社經地位比自己高的男性為範圍(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 娟,1999:96)。

雖然提出社會交換理論的 Blau 認為並非所有人都是從如此嚴苛的角度看待 人與人間的關係,在交易過程中仍有些社會規範的存在(如不可欺瞞、撒謊), 再者,感情與愛也不是簡單的成本和利潤所能涵蓋的;不過,經過修正的交易理 論對於分析婚姻市場中的擇偶行為仍有幫助(Goodman, 1993/陽琪、陽琬譯,

1995)。人們在擇偶時受到種種社會因素左右,即便是「愛情」也可能參雜許多 現實條件考量。接下來的部分,研究者將試圖用交易理論的相關文獻更深入探究 上述大眾所認知的女明星與富豪的擇偶。

女星的「美貌」無疑是吸引對方的外在條件,蔡文輝(2003)認為,身姿體 態是挑選伴侶的主要資源之一。對男性而言,以身材相貌為標準取人是很重要的,

而對女性而言,男性除了相貌,還可由才華吸引女性的愛慕;故在男女關係初期,

29

「郎才女貌」就是彼此的交換資源(蔡文輝,2003)。

蔡文輝(2003)也指出古時人們在婚姻中講求「門當戶對」,認為在婚姻市 場內不管是相貌、才藝、品格、財富等都要換取相等的回報,現今社會中這種門 當戶對的要求猶存,只是由明轉暗。然而,要雙方都在婚姻市場中得到平等交易 而無損失是不可能的,於是交換的雙方會取長補短,例如男方以財富換取女方的 美貌,或者是長得不甚出色的千金用家財來換取有才華的夫婿(蔡文輝,2007:

93)。女星的美麗與富商的才華都是婚姻市場中很重要的交換資源,善用這些資 源,彼此都將自己包裝成市場中最值得交易的商品。雖然女星的出身不見得完全 與富商的背景相同,但靠著交換雙方取長補短、善用交換平等原則(蔡文輝,

2007),還是能夠用其美貌資源換取一個出身富豪之門的男性。

不過即便有上述取長補短的情形,一切的擇偶制度還是都傾向於同類聯姻

(homogamous marriage),是指階級地位大致相當的人才可結婚,此反映出人們 的婚姻受到社會結構的約束,並透過婚姻保持既有的階層特質;同類聯姻也是婚 姻市場中討價還價的產物(Goode, 1982/魏章玲譯,1988;Goldthorpe, Llewellyn,

&Payne,1980)。換言之,就算想「高攀」也不可能去找個「高不可攀」的對象,

因為同以這種市場邏輯找伴侶的對方不見得想過於「低就」,這出自於人們都不 會希望自己的付出不敷成本之心態。Goode 認為,正因這種同類聯姻的概念,那 些名聲顯赫、有權有勢的家庭在為兒女找配偶時,會認為沒必要與下層階級的家 庭聯姻(魏章玲譯,1988)。是故,一般豪門之家不太可能完全忽視女星的階級 背景與之成婚。然於現實生活裡,女星的出身是在出生時即定調,但由於其和時 尚品味關係密切,女星總予人一種貼近上流階級的感覺。

女星常常使用時尚名牌來點綴自己的時尚氣味。使用名牌、參加各式各樣的 名牌精品派對是明星的日常生活實踐,依循 Bourdieu 的觀點,這種實踐是來自 其本身的習癖、握有的資本和出身的場域。因為這些日常生活實踐,讓明星得以 用時尚名牌來替自己的品味加分,並以此與一般人產生階級區別。

30

此外,亦有人認為「知名度」是女星在婚姻市場中用以交換的資源。女星與 富商的聯姻是跨領域的大事,無論在娛樂圈抑或富商所屬的商圈都會掀起一陣討 論,在明星名氣的加持下,富商所屬企業也能拓展知名度。像是當年紅極一時的 香港女星邱淑貞嫁給香港著名服飾品牌老闆沈家偉後,就穿上自家品牌衣服免費 代言;沈家偉的身價近年也從兩億漲至十二億,當中邱淑貞功不可沒(唐小唐,

2011:95)。

在一場場婚姻市場裡,男女彼此都希冀用手中的資源換取最適合自己的對 象,而在眾所矚目的豪門婚宴裡,這種交易的市場邏輯似乎又更被放大,從上述 文獻之引文不難發現社會普遍存有此種認知。然而,這種認知實際上仍多是社會 的推測,尚未以訪談或學術研究的方式實證,而這也正是本研究的研究目的之 一:研究者希望能用 Fairclough(2006)的批判話語分析針對新聞文本層層剖析,

從報導當事人的言詞與行為的新聞話語中,抽絲剝繭地找出一套脈絡去解釋女星 嫁入豪門這個既存已久的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