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發展遲緩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發展遲緩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相關研究

因為孩子與家庭是不可分離的,所以在孩子接受療育的過程中,家長 的角色更是不可或缺。而在陪伴療育的過程中如何幫助家長扮演好這個角 色,且承擔起這份責任,也是早期療育中的一個重要議題。以下即簡單說 明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的意義與重要性,此外並彙集一些發展遲緩 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相關研究,以做為親職教育方案設計時之參考。

壹、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的意義與重要性

親職教育的一般性定義,是指一門教導父母如何了解與滿足子女身心 發展需求,以協助子女有效成長、 適應和發展的學問。「親職教育」包含

「父職教育」和「母職教育」,也就是教導父母如何成功扮演父親及母親的 角色行為,以父母親為對象,藉由正式與非正式的課程給予為人父母的專 業教育,以培養教養子女的專業知能,進而成為一位也效能的父母。簡而 言之,親職教育即是指父母透過後天的「教育」與「學習」,而表現稱職的 父母角色,使父母了解子女的身心發展及需求,提升家長教育子女的能力,

並作為家庭面對親子關係或教養問題時的處理參考依據,使家庭之親職功 能得以發揮(郭靜晃,2005)。

胡玲玉(1989)指出,親職教育可以幫助父母在面對殘障特殊兒童有 最佳調適並改善教養態度和方法,尤其在父母具有絕望、孤獨、脆弱、不

平、渺小、懷舊、幻滅的不尋常反應時,親職教育適當的實施,更有其必 要性。因此,實施親職教育對特殊兒童家長而言,可以幫助溝通親子關係、

促進彼此間的互動、改變父母對特殊兒童的錯誤認知及管教方式、釐清父 母對社會文化的觀念、培養父母對特殊兒童的特性具有敏感度、協助父母 尊重與接納、且建立父母對特殊兒童正確的生存價值觀,對特殊兒童本身 而言,可以促進兒童在家中的愉悅生活並鼓舞其對未來發展的信心。

由以上看來,似乎親職教育的受益者就是父母,而其實施推展後,影 響層面是無可計量的,尤其是特殊兒童需仰賴家庭、父母的地方很多,父 母受益也就是孩子的福氣。

據研究指出,間接輔導殘障者父母比直接治療殘障兒童經濟而有效

(Bronfenbrenner,1974;Stiles et al.; 1979,引自胡玲玉,1989)是因 為父母比任何人更了解自己的子女、可以對孩子做一對一的協助、且父母 的教導不必另支費用也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而 Harbin 和 Weat(1998)指 出,家長經過親職教育後,會積極的參與幼兒的學習過程,並保持親子間 的正向關係(引自蔡淑桂,2002)。且張翠娥(2000)也指出,因早期介入工 作者的協助,父母親學會教養特殊嬰幼兒的方法,也讓特殊幼兒有較佳的 表現。

綜合上述可知,藉由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可以重建親職角色

的信心,因此對有發展遲緩幼兒的家長而言,應多用親職教育的訓練活動,

促進父母參與,來加強其對子女教養的覺知、態度與價值,進而影響特殊 兒童的認知、溝通與行為能力的表現。所以在給予發展遲緩幼兒及早發現 與及早療育的措施的同時,更需加強家長的親職教育訓練,喚起家長正確 的認知與教養態度,以期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貳、發展遲緩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相關研究

發展遲緩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的型態可以非常多樣化,如:演講、座 談、親職教育書刊文宣、父母成長團體、及親子成長團體等。而不同形式 的親職教育,適合不同態度、不同認知、不同家庭生態、和處於不同家庭 生活週期的家長,如何有效地運用親職教育,研究者彙集了一些關於發展 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的相關研究,簡述如下。

一、Williamson(1997)在澳大利亞所進行的實驗研究,Parents as

Teachers of Children Program (簡稱 PATCH),以八歲語言發展遲緩、

情緒障礙和學習困難之兒童的家長為研究對象,每週利用一天固定的 時間,觀賞五到十分鐘的錄影帶來分享對孩子的教養問題。在此親職 教育計畫完成之後,對參與家庭進行深度的訪談,發現幼兒在「粗動 作」、「精細動作」、「語言表達」等能力方面有顯著進步。

二、Cheney、Manning 和 Upham(1997)在英國 New hampshire 的社區及學 校中針對情緒和行為障礙的兒童家長進行親職教育方案,結果發現此 方案確實能促進障礙兒家長及學校教職員間的溝通和諧度及人際關 係,且提高父母在家中積極訓練孩子的情形,使孩子的「精細動作」

和「語言表達」等能力發展有顯著進步。

三、Harriss 和 Pollinggue(1999)進行障礙兒家庭的親職教育方案,結果 顯示父母常用有趣且豐富的故事化對話,每日讓孩子覆述,並給予溫 馨的鼓勵,測試孩子「語言表達」、「語言理解」、「閱讀」和「書寫」

三方面的能力表現之後,發現參加此教育方案的幼兒之發展能力較未 參加者佳。

四、Mahoney、Boyce、Fenwell、Spiker 及 Wheeden(1998)以「智能行為 評分量表」(Maternal Behavior Rating Scale,簡稱 MBRS),來測量 障礙幼兒家長在參加親職教育方案之後,對其親子關係之影響,結果 發現母親有參加親職教育方案且和幼兒有良好互動關係者,幼兒在「精 細動作」、「語言表達」、「語言理解」三方面的分數明顯高於未參加之 幼兒。

五、Harris 和 Pollingue(1999)的研究發現,障礙兒家長參加親職教育方 案之後,改變了父母的教養知能,提升家庭環境之組織性,且能提供

刺激物,尤其是語言及文化上的刺激物增加,進而使障礙兒在語言表 達能力、閱讀和語言理解能力有明顯的進步。顯示家長若能積極參與 親職教育方案,則能增加幼兒的發展能力。

六、蔡淑桂(2002)根據 59 位發展遲緩兒家長的需求設計親職教育方案,每 週進行一次主題的講授,每次二小時,第一節內容包括書面講義、錄 影帶、錄音帶,第二節則提供家長進行經驗分享,提出問題並予以解 答討論,同時也有實作練習與諮商服務。結果發現幼兒在精細動作、

語言表達、語言理解等方面能力上與控制組達顯著差異,且優於控制 組,但在粗動作與身邊自理及社會性能力方面則無顯著差異。

七、Fuerst 和 Fuerst(1993)在芝加哥親子中心(Chicago Child and Parent Centers,簡稱 CPCs)進行一項從 1965 到 1977 年的長期研究,以三歲 到國小一年級的兒童為對象,並提供家長支持及家長參與的機會,以 同樣來自 CPC 的兒童為對照組,結果發現其閱讀及數學能力較佳。

八、Seifer、Clark 和 Sameroff(1991)針對 40 對發展遲緩兒及其母親設 計為期 18 個月的親子互動訓練,主要目的在幫助母親能隨時對孩子反 應,且享受彼此間的互動反應。在與對照組比較之後,結果指出此方 案對母親及孩子都有正向的影響,尤其是參加訓練的母親對孩子的行 為比較有反應,且較少有干擾性的互動行為,而其子女也較少有無理

取鬧的互動行為,在心智年齡上的進步也較對照組多。

關於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的研究中,強調家庭重要性的文獻不少,

但是有關親職教育的討論卻不多。而遲緩兒童父母調適的問題卻不容忽 視,因為這些父母可能因長期慢性的痛苦而影響了他們的因應能力,所以 如果能夠提供教育與復建的資訊,以培養他們特殊的能力來完成特定的任 務,就能進一步幫助他們從「家庭病態」走向「家庭力量」,培育遲緩兒童 最大程度的獨立自主,並提升其最高品質的家庭生活(張耐,2003)。

殘障兒童的障礙非其所願,殘障者的父母更不是願意的,因此其心情 的確值得我們體會、同情,可是父母對子女的愛雖謂之天性,但也必須要 經過學習才得以正確發揮,他們的確必須比一般父母付出更多心力,而且 是長期的,因此也特別需要協助,所以親職教育的實施對特殊兒童的父母 是必要的,對特殊兒童整個發展更是重要的(胡玲玉,1989)。在早期療育 工作上,大家都著重在發展遲緩兒童的直接介入,偏重專業人員之協助,

其實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的實施也是很重要且很有效果的。 因為父 母比專業人員陪伴孩子的時間較長,可協助幼兒的成長(蔡淑桂,2002)。

而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課程的設計,不只是要了解家長的需求是「什 麼」(what),也應了解「為何」(why)家長會有這些需求,及「如何」(how) 了解並滿足家長的需求,以達到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親職教育方案的效益,

所以本研究選擇用團體的方式,透過對談及實際觀察來發現家長的需求並 探究其原因,且以家長和幼兒能直接參與的操作與示範方式來進行親職教 育,期待能使親職教育的內容貼近家長及幼兒的需求且容易落實於生活之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