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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條橘子》

第三章 《發條橘子》中譯版本

第二節、 《發條橘子》

繁體版《發條橘子》乃由簡體版《發條橙》轉換而來,因此其譯者即為王 之光。本書由城邦文化集團的臉譜於 2003 年出版,屬於「一本書」系列,曾列 名 2003 年誠品書店年度暢銷書榜文學類。出版社在封底描述:

本書增加了第二十一章,此章在作者原書中是存在的,但在 1962 年出版的 美國版本及庫柏力克的電影中被刪去。此一版本以符合作者意願的形式,重現

《發條橘子》之完整面貌。

本書發行歷史充滿爭議,而出版社宣稱「以符合作者意願的形式」重現面 貌,雖則在章節完整度上確實做到,然而在內容風格上卻並非如此。出版商之 所以堅持章節完整度,筆者認為,除了因 1986 年後的美國版亦補足末章之外,

部分原因也在於以「完整呈現」的宣傳刺激讀者對這本書的好奇心理。本書的 書腰以及博客來等網站於簡介此書時寫道:

台灣禁演長達 30 年的經典名片

大導演庫柏力克電影名作──《發條橘子》

同名原著小說,完整上市

出版社及書商顯然將庫柏力克的電影視為本書主要賣點,期望讀者對這部 禁片的好奇心理,或許能促進本書銷量;銷量對出版社而言當然是個重要考量,

因此出版社直接採用了王之光淡化納查奇語的譯本,將本書定位為易於閱讀的 大眾讀物,此點從書中卷首的選書說明開宗明義便指出:

【一本書】系列是讀者觀點的選書──我們最重要的原則是,這裡的每一本 書都必須是選書人自己真心想看的書。我們相信閱讀的共通性、對話性本質,

選書人必須回復到讀者身分,回歸最素樸的閱讀身分,才能找到閱讀的書,而 不是販賣的書。

由此可見,「一本書」的《發條橘子》乃是從讀者角度出發,是為了讓讀者

「悅讀」而出版的書。因此在翻譯策略上,譯者需以廣泛的大眾為考量,目的 在於介紹此一作品予讀者,文字選擇必須以流暢通順為主,讀者才能易於接納,

此種想法,正與王之光的翻譯策略不謀而合。因此繁體版《發條橘子》基本上 直接從簡體版《發條橙》轉換而來,只是將一些大陸的習慣用法修改成台灣的 常見詞彙,例如,簡體版將 kartoffel 譯為「土豆」,繁體版裡則改為「馬鈴薯」;

簡體版譯 gloopy 為「傻冒」,繁體版譯「令人倒胃口」;簡體版譯 horrorshow 為

「好使」,繁體版改「好用」;簡體版譯 chasso 為「望風」,繁體版則改為「把風」

等等。除此之外,繁體版也將某些字句稍加對調修飾,使其閱讀流暢,或更符 合台灣讀者的閱讀習慣。

雖然繁體版是承襲簡體版而來,但繁體版較為堅守異化原則,企圖多保留 一些納查奇語彙。例如 platties 一字,簡體版有「布拉提」及「衣杉」等不同策 略譯法,但在部分譯作「衣衫」、「(日)裝」的時候,繁體版卻特意改回「布拉 提」;或簡體版已經省略掉原文的 malenky 不譯,但繁體版卻將「小小的」加回 文中。雖然繁體版並未為任何一個納查奇字彙另創新譯法,但在簡體版現存的 數種譯法中,繁體版呈現出一絲偏向異化的企圖。惟獨在處理 Staja 一字時,簡 體版本基於造字原則 state + jail,將該字譯為「國監」,繁體版卻一律改回「國家

監獄」,可能是為了閱讀流暢而做此抉擇。其中最刻意改動的選擇在於 pol 一字,

該字意指「性交」,王之光譯為「交歡」,但繁體版卻刻意改為「共飲」,明顯企 圖淡化色情場景。整體觀之,兩個版本其實相當近似,針對納查奇語的翻譯策 略上,繁體版可說是直接採用王之光的譯法。

如此站在讀者立場的意譯做法,雖然能讓故事通順流暢,然而站在作者立 場來看,巧妙設計被一筆勾消,導致整篇故事的內涵與風格產生了嚴重扭曲,

台灣讀者所領略到的《發條橘子》,其實與原作有巨大差異,由此點觀之,事實 上本書與所謂「符合作者意願的形式」有相當大的出入。因為略去納查奇語,

有時便不得不犧牲譯文的正確性,以使故事流暢進行,以下舉例說明。

例 3

I said: ‘A cup of the old chai, sir? Tea, I mean.’ (p.41)

「來一杯熱茶嗎,先生?有茶葉。」(王之光,2003,頁 69)

例 4

‘That’s what the charles said, sir,’ I said. ‘The prison chaplain, I mean.’ (p.154)

「牧師就是這麼說的,先生,」我說。「是監獄裡的牧師呀。」(王之光,

2003,頁 189)

在原文中,說者與聽者在語言理解上有落差,所以說者必須向聽者解釋該 詞意義,由此可以看出在故事中,社會大眾與青少年之間存有隔閡;這些對話 中的些微歧異,英文讀者在逐頁閱讀納查奇語的過程中,自然能夠領略,但在 中文讀者而言,一路閱讀下來皆是通順中文,在此處若突然依照原文意思翻譯,

讀者難明其義,於是王之光在此必須改寫原文。從此點可以看出,譯者如果選 擇以不作區別的策略處理自創語言,因為無法忠實呈現作者最初設計時的意

涵,在翻譯實務上,終究會不得不妥協掉文意。此種譯法帶來的後果,影響到

A Clockwork Orange, 1963, p.82 王之光,2003,頁 116 The idea was, I knew, that this Charlie was

after becoming a very great holy chelloveck in the world of Prison Religion, and he wanted a real horrorshow testimonial from the Governor, so he would go and govoreet quietly to the Governor now and then about what dark plots were brewing among the plennies, and he would get a lot of this cal from me. A lot of it would be all like made up, but some of it would be true, like for instance the time it had come through to our cell on the waterpipes knock knock knockiknockiknock knockiknock that big Harriman was going to break. He was going to tolchock the warder at slop-time and get out in

我知道,這位牧師正力爭

the warder's platties. Then there was going to be a big throwing about of the horrible pishcha we got in the dining-hall, and I knew about that and told. Then the charlie passed it on and was complimented like by the Governor for his Public Spirit and Keen Ear. So this time I said, and this was not true:

"Well, sir, it has come through on the pipes that a consignment of cocaine has arrived by irregular means and that a cell somewhere along Tier 5 is to be the centre of distribution." I made all that up as I went along, like I made up so many of these stories, but the prison charlie was very grateful, saying: "Good, good, good.

I shall pass that on to Himself," this being what he called the Governor.

還有一次,因為食堂裏伙食惡

「牧師」、chelloveck 譯為「人」、horrorshow 譯為「刮刮叫」、govoreet 譯為「匯 報」、plennies 譯為「囚徒」、cal 譯為「廢話」、tolchock 譯為「打倒」、platties 譯為「制服」(在此未用音譯法)、pishcha 譯為「伙食」。此種消弭語言差異性的 情況,正類似於貝爾曼所謂語言重合性的解消。貝爾曼提出,每個小說作品都 重合了多種不同語言,其中也包含了社群習語或個人習語,此即巴赫丁所說的 眾聲喧嘩的特性,而這些不同語言間的緊張關係,容易在翻譯中被消除掉。本 書明顯存在兩種對立語域,必須翻譯出兩者區別,才能表達出族群對比,甚至

進一步展現出亞歷克斯的性格描寫。在例 5 中,獨白內不斷點綴著納查奇語,

表達出亞歷克斯的真實想法,但是面對牧師時,他卻刻意呈現完美正向的形象,

選擇為眾人所認同的主文化語言來溝通,這是他的複雜心思,然而,在本書中 譯版本內,亞歷克斯心中充滿納查奇語的旁白,卻幾乎看不出來。

除此之外,王之光對納查奇語採取直接意譯為主的策略,也破壞了伯吉斯 特意營造的隱晦效果。納查奇語存在的目的之一,就在於以曲折婉轉的方式描 寫色情暴力場景,若是將所有身體部位的折磨、推擠毆打的動作等,都以讀者 熟悉的語句呈現,伯吉斯原先企圖達到的效果便失去了。此即貝爾曼在變形傾 向中所提到的「說明」,雖然說明是翻譯內在具有的特質之一,而所有翻譯都具 有某種程度的說明,但如果將原著中刻意模糊的地帶解釋得清楚明白,反而成 為負面的顯化。同時,直接意譯也造成「量的匱乏」和「質的匱乏」。所謂「量 的匱乏」,指原文中用數種意符指涉具有多元面像的某物,但在譯文中卻沒有以 同樣多元的意符表達,並且為了彌補語彙不足,往往增加不必要的說明,使譯 文更冗長而貧瘠;至於「質的匱乏」,則指原文在音韻意象上的種種特質,在譯 文中卻無法呈現。本書因為並存標準英文和納查奇語,因此會看到 talk 及 govereet、hear 及 slooshy、thing 及 veshch 交錯出現,但王之光並未做出區別性,

talk/govereet 就是「說」、「講」、「討論」;hear/slooshy 都譯作「打聽」、「聽見」、

「聆聽」;thing/veshch 皆為「事」、「東西」、「之類」;而單就納查奇語內的語 彙而言,伯吉斯特別針對「女性」概念造出大量相關辭彙:baboochka、cheena、

dama、devotchka、forella、lighter、ptitsa、sharp 以及 soomka,雖然伯吉斯沒有 指明以上每個詞彙間的差異,但大量而多元的造字可以在「女性」概念上產生 多樣化的風貌,與此相對應的中文翻譯共計十餘個,包括「老太太」、「老太婆」、

「老嫗」、「婦女」、「婆娘」、「小姐」、「小妞」、「姑娘」、「女孩」、「女」、「少女」、

「女郎」、「女人」、「佳人」、「老處女」,並且皆為穿插使用,一個納查奇語字彙 的中譯包含以上數個中文詞彙,但另一個納查奇語的字彙也約莫由同樣幾個中

文字彙組成,因此雖然原文跟譯文中的「女性」詞彙量都大,但因為每個納查 奇語字彙的中譯之間缺乏區別性,且不斷反覆使用「老」、「小」、「女」「娘」等 字,相較原文的詞藻豐富,譯文便顯得用詞貧瘠。此種字彙上的貧瘠,出自於 字彙缺乏特質而不具明顯辨識度,因而不僅數量上缺乏,也造成品質上不足,

對中文讀者而言,並無法感受到這些「女性」詞彙的多變風貌,更遑論其俄語 帶來的特殊音韻,或是豐富的意象聯想。這些聯想對於英文讀者而言十分明顯,

例如納查奇語的 charlie 表「牧師」,背後其實是諧音典故,即著名的默劇演員卓 別林(Charlie Chaplin),因為 chaplain 意指在監獄服務的牧師,作者不直接用 chaplain 一字,反而利用卓別林的名字,以 charlie 轉而表達牧師;又如 cancer 在納查奇語中意指香菸,利用借代手法,令讀者在閱讀時產生新奇的想像。但 在王之光的譯本中,除了少數特例,如 cancer 譯為「致癌物」和 gulliver 譯為「格 利佛」之外,其他的聯想都直接捨棄了。

例如納查奇語的 charlie 表「牧師」,背後其實是諧音典故,即著名的默劇演員卓 別林(Charlie Chaplin),因為 chaplain 意指在監獄服務的牧師,作者不直接用 chaplain 一字,反而利用卓別林的名字,以 charlie 轉而表達牧師;又如 cancer 在納查奇語中意指香菸,利用借代手法,令讀者在閱讀時產生新奇的想像。但 在王之光的譯本中,除了少數特例,如 cancer 譯為「致癌物」和 gulliver 譯為「格 利佛」之外,其他的聯想都直接捨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