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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目睹暴力兒童社工與家長工作的經驗

本節從目睹暴力兒童社工與家長的工作經驗出發,闡明被害人家長與相對人 家長之立場,並且針對家長拒絕兒童接受目睹暴力之服務,探討目睹暴力兒童社 工被家長拒絕後的因應方式與策略。

壹、社工與主要照顧者的家長工作 一、社工與非暴力一方家長工作的經驗

2015 年家暴法修法後,成保社工對於辨識目睹暴力兒童的敏感度提升;因 此,當成保社工服務受暴婦女時,成保社工若認為兒童有目睹暴力服務之需求,

在成保社工提供服務的前端,即會將目睹暴力服務提供給被害人家長。

「家暴法改了之後,更有力去做政策的推動,成保社工也能夠更積極地 去告訴家長說:『你的孩子(目睹暴力兒童)真的需要被服務!』所以 這是一個連帶關係,修法之後,成保社工也更可以跟家長談、鼓勵家長,

然後也讓家長帶著孩子(目睹暴力兒童)進到系統裡來被協助。」(SWE)

「家長的話,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主要還是聚焦在主要照顧者,

可能是阿嬤也可能是媽媽,或者是也有可能是爸爸,我們就在家庭的這 個系統裡協助主要照顧者可以發展比較好親職功能。」(SWE)

「如果說簡單分類家長就會是,被害人跟相對人。然後,通常被害人會 是主要照顧者,但是也有相反的狀況,或是他們兩個其實都是主要照顧 者的狀況。」(SWD)

(一)介入理念-主要照顧者狀態穩定兒童就相對穩定

目睹暴力兒童與家長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家庭環境,故社工除了與目睹暴力兒 童工作之外,也必須與兒童的主要照顧者一起工作,降低親職困擾與親職壓力,

並協助主要照顧者可以提升親職能力。目睹暴力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多是被害人家 長,由於目睹暴力兒童與被害人家長共同生活在家暴的環境之下,家長與兒童之 間的關係密切,因此家長與兒童之間的狀態也會彼此互相影響。目睹暴力兒童社 工在工作經驗中發現,目睹暴力兒童的狀況會隨著被害人家長狀況的提升而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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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主要服務對象不會只有目睹暴力兒童,還 有主要照顧者,主要照顧者其實主要就是非施暴的一方,比較是受暴方,

就是非施虐者,所以我們也會跟主要照顧者工作,這也是一個我們主要 的服務對象。」(SWF)

「其實很多孩子(目睹暴力兒童)的發展就是因著成人(主要照顧者)

的穩定,孩子才會越來越好嘛!」(SWE)

「在整個服務歷程中,還有根據之前的服務經驗,主要照顧者因為跟孩 子(目睹暴力兒童)之間的關係很密切,所以我們發現跟主要的照顧者 工作,可以提升孩子(目睹暴力兒童)的復原能力,就是媽媽穩定、孩 子(目睹暴力兒童)就會穩定,媽媽其實也就是主要照顧者,主要照顧 者穩定、孩子就會穩定。」(SWF)

「後來因為媽媽的狀況比較穩定後,她有再多的能量可以分出來給小朋 友(目睹暴力兒童),所以主要照顧者自己的復原歷程如果狀態 OK,

小朋友(目睹暴力兒童)其實就會跟著穩定,有好幾個家庭都是這樣的 狀況啦!主要照顧者只要穩定,那孩子(目睹暴力兒童)就會『很明顯』

跟著穩定下來,很多外顯行為跟一些情緒表達頻率都會降低很多。」

(SWG)

(二)與低服務意願的被害人家長工作

在經歷家暴後,被害人家長甫脫離暴力環境,尚處於思緒混亂的狀態;因此,

對於成保社工針對兒童所轉介的目睹暴力服務,被害人家長可能在尚未思考清楚 的狀況下,亦或是在不瞭解其服務內容的狀況之下很快就答應其服務轉介。

「尤其在修法後,因為成保社工的敏感度越高,成保社工就可以越快去 跟家長談小孩(目睹暴力兒童)的需求;但是通常談的階段都在很前期,

可能家長剛進案,還在混亂當中,家長因為還沒有思考清楚,所以她可 能很快就答應、或者是她很需要資源,但又擔心拒絕會有什麼不好的後 果。因此家長當時在同意孩子(目睹暴力兒童)接受服務的狀態下是還 沒有思考清楚的。」(SWE)

「所謂的『低意願的家長』,就是她(主要照顧者)其實接受服務的意 願並不高,然後可能是她的社工那邊就是一直 push 她說:『孩子真的有 需要,然後我幫你轉過去,會有一個目睹社工跟你聯絡,會跟你討論一 下』,然後她們可能就是為了不想要打壞關係,所以就是接受了這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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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SWD)

因此目睹暴力兒童的社工接到成保社工之轉介後,即與被害人家長聯繫;然 而,當社工在與家長聯繫目睹暴力相關服務時,被害人家長可能已逐漸穩定其混 亂思緒,對於目睹暴力服務開始有很多的質疑與擔心出現;因此,在這樣的狀況 下,在目睹暴力兒童服務端,很容易會被被害人家長拒絕其服務;所以,社工與 低服務意願家長工作之時,必須花更多的力氣在不斷反覆地跟家長核對,家長同 意讓兒童接受目睹暴力服務的意願。

「所以再轉到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這端後,由我們再跟家長聯絡,

可是家長可能就比較清醒了,就會發現其實可能不需要(目睹暴力兒童)

這個服務,或是她很多的擔心就會開始出現了,對資源的不信任、對這 麼多的社工進入家庭的不安等等,所以很容易在這樣的狀況下被家長拒 絕。」(SWE)

「(主要照顧者)有點半強迫式的接受,所以其實我們(目睹暴力兒童 社工)工作起來也是蠻辛苦的,必須很反覆地跟她(主要照顧者)核對 她的意願,因為必須要先通過媽媽這一關,就是家長這方同意才有辦法 接觸到孩子,所以這是低意願家長的部分。」(SWD)

二、社工與暴力一方的家長工作

(一)相對人同意社工介入服務

近年來,目睹暴力兒童社工與相對人的工作變得越來越多,社工與相對人工 作的經驗中發現,相較於兒少保個案,相對人家長通常還是愛著目睹暴力兒童,

不會對兒童施虐;在有些個案當中,社工可以發現相對人家長對於兒童還是非常 關心的。因此,對於目睹暴力兒童社工來說,一方面,目睹暴力兒童社工的角色 相較於成保社工,對於相對人家長比較不具威脅性;另一方面,目睹暴力兒童社 工以兒童的立場與家長討論兒童的狀況時,這就會成為目睹暴力兒童社工與相對 人家長一個很好的工作之切入點。

「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最近跟相對人的工作是慢慢變多,近一兩 年來。」(S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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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的孩子通常爸爸媽媽還是愛孩子的,他不會對孩子施虐,目睹跟 兒少保不一樣,但是目睹的孩子不會到那個地步,通常有很多爸爸媽媽,

不小心發生到兒少保,通常是孩子被波及。」(SWA)

「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也有跟相對人一起工作,其實很多家庭暴 力的家庭,相對人他其實還是愛孩子的,然後他對孩子還是很關心、很 照顧、很 care 孩子;在幾次訪視的過程中,相對人對孩子的社工其實我 覺得都不會到太不友善;相對於婦保社工,比較有威脅性或是關係到他 們之間,他就會比較有敵意,可是其實在我們的服務經驗中發現相對人 對孩子的社工的敵意,好像沒有這麼的深。」(SWF)

「他(目睹暴力兒童)的主要照顧者是加害人,因為被害人已經離開了,

那監護權也是判給爸爸,其實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還是會跟加害 人蠻頻繁的接觸。我覺得目睹兒少社工這個角色進到家庭裡面的威脅性,

比較沒有那麼強!比較沒有像後追這麼強,就是你要來介入我們夫妻之 間的事情,所以我們一開始進去的時候,如果有遇到加害人,我們就會 澄清我們服務的狀況,那我們是進來跟小朋友(目睹暴力兒童),就是 陪伴小朋友長大,所以爸爸到後期其實都蠻願意跟我們合作的。」(SWG)

「我自己的服務經驗是,我們(目睹暴力兒童社工)都會以孩子(目睹 暴力兒童)的立場去跟家長或主要照顧者去討論,就是讓他看到孩子的 狀況,然後一方面也是相信所有的家長都是愛孩子,我們的共同都是希 望孩子好嘛!我覺得以這個方式去講,不是一開始就跟他說我要跟孩子 討論暴力或是就是比較敏感的話,其實我自己接觸的家長的都是願意接 受的,他們都還蠻願意接受社工進入服務。」(SWF)

(二)相對人拒絕社工介入服務

有些相對人家長是直接拒絕讓兒童接受目睹暴力服務,相對人家長拒絕其服 務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擔心,目睹暴力兒童社工是否因著暴力的事由要來指責 相對人家長;二方面,相對人家長可能會認為目睹暴力兒童社工,除了指責其暴 力行為之外,更是站在被害人家長的立場,是偏袒被害人家長並幫忙蒐證的一個 角色;因此,相對人家長拒絕讓兒童接受目睹暴力的服務。

「直接拒絕的就是相對人的部分啦,例如說媽媽已經離家了,孩子(目 睹暴力兒童)現在的監護權在爸爸身上,就變得說我們(目睹暴力兒童 社工)必須要跟爸爸談,因為媽媽沒有跟孩子住在一起。然後,爸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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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拒絕的原因,因為他們(家長)不想要孩子被標籤化,另外他們也擔 心說我們是不是要去指責他暴力啊,或是我們是偏袒媽媽,然後幫媽媽 蒐證的一個角色。」(SWD)

「因為(目睹暴力兒童)監護權在爸爸身上,爸爸就是不想要讓孩子接

「因為(目睹暴力兒童)監護權在爸爸身上,爸爸就是不想要讓孩子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