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經過多方面的蒐集資料後發現與臺灣國民小學舞蹈班教育之發展的相 關文獻零散且不多見,經過進一步整理且具有代表性的文章僅數篇,列舉以下相 關文獻與以探討。共分為4種文獻類別:一、台灣舞蹈史、二、相關舞蹈政策法 令、三、舞蹈教育、四、舞蹈師資。
一、臺灣舞蹈史相關研究
(一)記載臺灣舞蹈由史前發展到西元2000年,由李天民撰寫《臺灣舞蹈史》
分為上下兩冊11,書中內容由古至今描述中國舞蹈至台灣舞蹈的歷史由來,中國 早在17世紀其中提及各國世界舞蹈、原住民舞蹈、民間成立舞蹈社及推展有功的 人物;上冊中詳載了:其中,既有質樸的原始舞蹈遺存,古老的民俗舞蹈,民俗 的土風舞蹈,又有創作本土現代舞,藉由此上下冊進行系統和交織的方式來說明 舞蹈之發展脈絡。各級小學至大專院校舞蹈科之教育發展,在附錄中也詳載了民 國43~89年(西元1954~2000年)臺灣區中華民族舞蹈比賽決賽秩序冊,說明臺灣 舞蹈的發展概況12。
在下冊闡述前期,荷蘭與西班牙人在占據臺灣期間,把風俗舞蹈帶到佔領 地,此時留下許多舞蹈做為娛樂之用。在民國34年期間(西元1945年)台灣光復 時期的舞蹈現象是原住民原始舞蹈的遺存,但不見當代社會中分化的各型舞蹈,
舞蹈文化呈現空窗期;為因應社會進步發展需要,民國41年(西元1952年)國防 部、教育部、內政部,聯合倡組「民族舞蹈推行委員會」,提倡「中國舞蹈復興 運動」。民國42年(西元1953年)在臺北舉行「民族舞蹈欣賞會」集粹彼時相關 舞蹈界人物,薈演於「三軍球場」,雖中國舞蹈資產豐富但因連日戰亂未提倡,
民國53年(西元1954年)由民族舞蹈推行委員會主辦「臺灣民族舞蹈大賽」,盛
11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25),頁 513。
12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25),頁緒論。
況空前熱烈,甚得國人注意。也提及到民族舞蹈大賽是臺灣舞蹈發展的搖籃;在 歷年的舞蹈比賽過程中,建立了舞蹈教育提昇台灣地區專業舞蹈水準,培養國人 對舞蹈的鑑賞能力。臺灣舞蹈界涵蓋了不同的舞蹈,如:臺灣原住民舞蹈、漢族 及少數民族、土風舞、戲曲舞蹈、宗教舞蹈、民族舞蹈、芭蕾舞蹈、現代舞蹈、
流行舞蹈等。帶動了整個臺灣地區的舞蹈發展,也延續了學校的舞蹈教育,從基 層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的舞蹈教育,奠定了臺灣的舞蹈教育之發展13。
其中以第18章中,敘述整個舞蹈教育上的發展,由小學至高中的舞蹈初探,
在小學的部分當年在民國64年(1975年),低年級為唱遊課程及有關律動活動的 課程,中高年級的部分則將舞蹈列入體育課科目內,體育教學有躲避球、田徑、
球類等。舞蹈的教學時數約排列在第五位,頒定的舞蹈教材,主要是唱、跳、模 仿動作及土風舞;男生和女生又有不同,女生舞蹈課較多,能佔體育課的20%左 右,並有簡易的創作舞蹈而男生並沒有,整個概括來說,舞蹈在小學實行上的總 數亦僅為體育科目中的6%、7%左右14。
中學的舞蹈教育裡,同樣屬於體育課範疇,舞蹈課程時數更少,教材內容由 教師安排。民國84年(1995年)教育部頒定《國民中學課程標準》15,把體育課 分為必修及選修部分,必修部分包括:田徑、體操、球類、舞蹈等類別,而舞蹈 為必修課程,所受課程為各式土風舞,土風舞的基本法及表演與欣賞;在許多中 學的學校裡還安排了團體活動課,舞蹈亦被列入其中,提供學生有學舞及跳舞的 機會。
高中舞蹈教學比中學更進階一步了,增加了現代舞及技巧訓練課程,民國72 年(1983年)教育部頒定《高級中學課程標準》16規定,舞蹈課程仍然屬於體育
13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頁序言。
14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頁 521。
15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國民學校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文化圖書,1995)。
16教育部國民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文化圖書,1983)。
課程當中,在舞蹈授課內容,當中男生與女生有差別,男生約時數5%至10%,
女生時數約20%至25%。據民國80年(1991年)教育部研究報告,舞蹈的實際教 學時數在二十個體育教學當中,舞蹈排名第十位。另在民國84年(1995年)教育 部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並於87學年度中,新的標準對舞蹈予以關注,地位 有所提昇,必授課程佔體育授課總節數的30%,內容為中國舞蹈和創作性舞蹈。
新的課程標準從,高中第二學年起,在選修課程中,舞蹈從體育課程中分出來,
為獨立單一科目,教材內容除中國舞與創作舞還增添了社教舞蹈,提高學生對於 舞蹈的興趣17。
行政院「民生主義育樂兩篇」中頒定-「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根據 教育政策教育司於民國69年(1980年)開始籌劃「國民中、小學藝術教育特殊班」,
第一階段先在九所具有條件國民學校實施,在小學的部分為四所:臺北市東門國 小、臺中篤行國小、嘉義崇文國小、高雄中正國小。國小自三年級開始辦理,每 班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國中有五所為:臺北市北安國中、臺北縣江翠國中、臺 中東勢國中、高雄苓雅國中、屏東明正國中。教學目標為:透過舞蹈教育,提昇 美育境界培養完美人格之發展18。
高中舞蹈班因應為了國中舞蹈班有進一步學舞機會,提供區域性較便利的升 學管道,教育部決定繼國中小舞蹈班之後,正式設立高中舞蹈班,在高雄左營高 中因校長大力支持,加上教學組長周素玲畢業於美國紐約大學舞蹈碩士,在實力 與條件具備之下,確定成立了第一所舞蹈班。緊隨其後設立舞蹈班的有:臺北中 正高中、宜蘭蘭陽女中、臺中文華高中、嘉義市嘉義女中、桃園市桃園女中、新 竹縣竹北高中、臺南市家齊女中、高雄市樹德家商、中華藝校等舞蹈班19。
17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頁 523。
18「民生主義育樂兩篇」-「加強文化建設與育樂活動」。
網址:http://www.taiwanncf.org.tw/seminar/20000429/20000429-4.pdf。查詢日期:民國 100 年 7 月。
19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出版,200510.25),頁 527。
在舞蹈教師方面是關係到舞蹈教育發展之成敗關鍵的重要因素,國小體育課 程非體育科系者占50.41%、師範院校體育科組占21.19%;國中體育教師非體育 科者占52.12%、師範院校體育科組占32.13%;高中非體育教師占64.36%、師範 院校體育科組占30.33%。從中可看出半數以上非體育科系且沒有受過體育及舞 蹈的正式訓練,導致中小學的舞蹈教育質量不高,只是應景的跳個舞,有時還被 挪用其他課程20。
在舞蹈資優班中,專設舞蹈班國小每班分配2位教師,國中分配2.5位教師,
在我國師範院校中並無專門設立培育舞蹈師資,在專業的訓練上名義上合格教 師,可能需要進一步修習舞蹈教育專業知識與技能,才能達到整體對舞蹈教育上 的發展與目標21。
從史前發展至民國89年(2000年)此範圍非常年代廣泛,從國小至高中到舞 蹈師資的層面,大多初步探討舞蹈的經過欠缺深入描述,在研究方法上缺少訪談 法的部分,雖有敘說開啟對舞蹈貢獻人物何誰,但未詳細描寫人物所帶給舞蹈的 發展之重要性,闡明各種舞蹈的種類但其中少見描寫出舞蹈的特性與動作。筆者 將探討出基層小學的舞蹈發展與課程,加入深度及廣度來做為研究描述。
(二)唐璽惠在民國93年(2004年)編著的《舞蹈資優教育的現況與發展》
22針對臺灣區舞蹈資優教育發展的現況、教育目標、課程、師資、舞蹈資優生輔 導等及舞蹈資優生對舞蹈教育的覺知進行研究,民國73年(1984年)正式公佈「特 殊教育法」;其資賦優異包括︰一般能力優異、學術性向優異及特殊才能優異,
而特殊才能優異是指音樂、美術、舞蹈及體育學術科優異者,此外,臺灣省以資 優班百分比來看:最多者是美術班、體育班、音樂班,而舞蹈班是最少的,資優 教育發展已經是特殊教育中發展較慢,而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發展更是遲緩。但
20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頁 540。
21李天民,《台灣舞蹈史(下)》,(臺北:大卷文化,2005.10),頁 540。
22唐璽惠,《舞蹈資優教育的現況與展望》。(高雄:復文圖書,2004.9),頁緒論。
是舞蹈教育具有不可忽視的功能,舞蹈本身是個綜合體,它以身體為表達工具,
把個人內在的衝動、情感、意念形諸於外,利用肢體結合時間、空間、力量等因 素行程動作語彙,由此觀之,舞蹈教育對學生全人格的培養的確有其一定功能23。
至今,民國70年(1981年)規劃成立舞蹈實驗班,已歷經二十年了,投注不 少的人力與物力資源,為確保資優有效之利用及達成舞蹈教育的目標,提供讀者 由國民小學舞蹈實驗班至高中舞蹈資優班,從設置舞蹈班評估、學生來源調查、
教室建築、設備增置、學生招收、課程開設、師資延聘、舞展籌畫等心得與實驗 經驗。在此瞭解到舞蹈資優班的現況發展以及未來對於舞蹈班的展望,針對教育 理念、政策、目標、方針及中長遠計畫,來對舞蹈資優班有更多實質上的協助,
締造出一個兼具科技與人文藝術的涵養教育,乃是實施舞蹈教育的明智之舉24。
在小學舞蹈部分中簡單說明國小對舞蹈課程上的實施,但未及提出在師資及 教材內容的實務面向,在實質上也提出舞蹈實驗班的實施,但大多只探討國中至 高中的舞蹈班的發展情形,在小學的部分並完整提出,小學是重要的基層教育,
針對小學舞蹈實驗班未能完全提及出來,因此,藉由本研究加以探討補足國小舞 蹈班的部分,讓整個舞蹈教育發展更加完整。
二、國民小學舞蹈教育政策法令
特殊教育資優法在民國73年12年17日通過立法,在第四條所稱資賦優異,將
特殊教育資優法在民國73年12年17日通過立法,在第四條所稱資賦優異,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