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實驗概念下的舞蹈教育之情形(1980~1983)
第一節 舞蹈實驗班之教育政策
一、發展背景
我國舞蹈教育自民國1911年開始漸次地發展,當時國內正面臨戰爭,愛國人 士發起「新文藝運動」,但舞蹈是單純祭祀行事的娛樂而已。1927年到1949年是 國內統一運動時期,學校中特別是體育學校及師範學校將韻律活動列入課程之中
44。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初期,義務教育僅限於六年,民國56年(1967)頒布實施 九年國民教育,實施至今帶動臺灣經濟蓬勃,而國民中學、小學即成為義務教育 階段新里程碑,培養健全之人格發展,而舞蹈成為此教育其中之一環。我國資優 教育萌芽期於民國61年第四次全國教育會議,那一次會議確定了資優學生接受適 當教育機會原則,次年(民國62年)我國第一階段資優教育實驗計畫於焉展開,
其後(民國68年與民國71年)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資優教育實驗計畫,接續進行。
民國73年,「特殊教育法」頒行,我國資優教育政策與制度乃大體確定45。這將是 臺灣對於資賦優異班之教育邁向一大步的開始。
對於舞蹈資優教育甚為重要,透過舞蹈之涵養培育優秀人才,歷經教學實戰 經驗與磨練,改進舞蹈教育之方法,提升我國舞蹈水準。從民國69年開始籌劃,
民國70年正式開啟舞蹈教育的實施。
二、教育政策
44唐璽惠,《舞蹈資優教育的現況與展望》,(高雄:復文圖書,2004.9),頁 43。
45吳武典,〈我國資優教育行政與體制的檢討與改進芻議〉,《資優教育季刊》,59(臺北:1996.6):
頁 1-10。
民國68年行政院頒布「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於民國69年開始籌劃「國 民中、小學藝術教育特殊班」;民國70年公布並實施正式成立設置「舞蹈教育實 驗班」。(包括美術、音樂、舞蹈、體育四項)實驗階段小學分別以:臺北市東門 國小、臺中市篤行國小、嘉義市崇文國小、高雄中國小4所為試辦小學46。這個階 段各小學在教學內容等多方面不統一,在此以政策、目標、課程、師資、教學做 為了解脈絡根源。
圖二 臺灣區第一階段舞蹈實驗班分布圖47:
(一)民國69年~70年成立籌備會:
46教育部國民教育司,《78 年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舞蹈教育評鑑報告書》(臺北: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編印:1990.6),頁 6。
47 Goodle 地圖。網址:http://maps.goodle.com.tw/。查詢日期:民國 98 年 9 月。
東門國小(民國70)
篤行國小(民國70)
崇文國小(民國70)
中正國小(民國70)
民國69年,國教司方炎明司長主持籌劃工作,成立籌備小組,進行多次會 議後做了一系列工作計畫並逐年施行;共同協定辦學、設班相關法規、入學甄別 辦法、師資進修培育辦法及編制舞蹈實驗班課程大綱等重大決策48。有關行政單 位配合舞蹈、教育與心理等心理方面專家組成委員會進行籌畫;編審委員有:方 炎明、劉鳳學、張麗珠、高棪、廖幼芽、莊美玲、伍曼麗、麥秀英等舞蹈教授;
以及簡茂發、林孟真、陳淑美、郭生玉、黃國彥等心理學和教育等方面教授49。 以下為舞蹈實驗班實施方案資料收集自民國78年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舞蹈教 育評鑑報告書,描述當年對舞蹈實驗班之各項實施方案與探究。
(二)制定各項實施方案50: 設訂各項實施目標:
1.早期發掘具有舞蹈才能之學生,施予有系統之舞蹈教育,充分發潛能以 培植舞蹈優秀人才。
2.透過舞蹈認知、鑑賞及創作活動,涵養學生之美感情操及健全人格。
3.培養國民中小學舞蹈才能優異之學生,已奠定我國文化建設所需人才之 基礎。
(三)規定實驗學校必備條件與遴選辦法:
必備條件:
1.校長對舞蹈教育有充分認識並熱心舞蹈教育工作者。
2.具有舞蹈專長之優良師資,並對舞蹈教學有研究及特殊教學者。
3.具有適當之教學空間與設備,足供實驗教學者。
遴選辦法:
1.初步由地方教育行政主管單位依三個必備條件選出並呈報教育部。
48臺灣大百科全書-舞蹈資優班。網址:http:/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 Encyclopedia of Taiwan.mht。查詢日期:民國 98 年 9 月。
4949教育部國民教育司,《78 年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舞蹈教育評鑑報告書》(臺北: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編印:1990.6),頁 6。
5050教育部國民教育司,《78 年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舞蹈教育評鑑報告書》(臺北: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編印:1990.6),頁 6。。
2.教育部成立評鑑小組,赴初選呈報學校逐一訪視評估。
3.評鑑小組依評鑑結果議決合格之學校。
4.合格之學校波設置專款補助費,進行設班並施行招生工作51。
實驗階段遴選四所小學,並於民國70年實施教學。民國71年,教育部對舞蹈 實驗班的進展作研討,教育部委託臺北師專負責編寫工作,由教育國教司擔任主 編,另編審委員有:方炎明、甘玉虹、伍曼麗、張麗珠、高棪、林孟真、麥秀英、
莊美玲、廖幼芽、熊光義等,並聘請專家教授共同編寫教材大綱,經過一年時間 於民國71年6月1日出版52。
表一說明了教材分為五大類舞蹈課程,即興創作舞、中國民族舞及現代舞共 佔了課程的25%,三~六年級各教學時數為64小時,總時數為256小時;芭蕾舞 為19%,三、四年級為32小時,五、六年級為64小時總時數為192小時;而土風 舞所佔得比率為最少只佔6%,且只在三、四年級進行教學,教學時數為32小時 總時數為64小時;在民國76年修訂教材大綱後已取消此科目。
表一 民國77年國小舞蹈實驗班教學時間分配與課程種類
教材種材 百分比
四學年 總時數
各學年教學時數 三 四 五 六 即興與創作 25% 256 64 64 64 64 中國民族舞蹈 25% 256 64 64 64 64 芭蕾舞 19% 192 32 32 64 64 現代舞 25% 256 64 64 64 64 土風舞 6% 64 32 32 0 0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頁614。
民國71年至73年間,舞蹈實驗班有了一定的規範與實施目標之後,增加了彰
51教育部國民教育司,《78 年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舞蹈教育評鑑報告書》(臺北: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編印:1990.6),頁 8。
52張麗珠,《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1988.11),頁 613。
化市平和國小、臺北市埔墘國小兩所;規劃各項制度之實施與執行基層小學。各 實驗學校均以師資來源、行政運作與經費應用列為首要工作,且在實行過程教育 部皆聘請教授蒞臨指導,並舉辦檢討會以為改進修訂依據53。
一、在教材大綱裡涵蓋了:
(一)、教學目標。
(二)、教材大綱(每學年分上、下學期)。 二、實施重點。
三、教學效果評量
(一)評量範圍與內容。
(二)評量方法。
(三)成績處理。
四、訂定師資辦法:
(一)編額:專任教師編制國中每班師資不少於三名,國小每班不少於兩名為 原則。
(二)來源:由校內遴派具有舞蹈專長之合格教師擔任本班教學。必要時各校 得請教育行政機構調派、介聘、甄選或外聘兼課等方式。
(三)制定舞蹈班、學生甄別辦法:
編班:實驗工作的實行自國中一年級、國小三年級開始,每年級只編一 班、每班人數不得超過三十名。
五、甄選辦法54:
學生參加報名甄試不受學區限制,甄試內容為:
(一)智力測驗:規定智商合格標準為116分。
(二)術科測驗:滿分100分。
術科測驗分別為:
53張麗珠,《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1988.11),頁 615。
54張麗珠,《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1988.11),頁 613。
1、基本體能測驗佔40%-分柔軟度、平衡感、敏捷性、彈性與空間知覺等 五項目每項佔8%。
2、專業術科測驗佔60%,分「規定動作佔25%」、「即興創作20%」、「自選 舞(小學生可表演唱遊作品)15%」55。
六、制定實驗教學評鑑辦法56:
(一)每學年各校宜自辦校內或地方性教學觀摩會及成果展示等活動。
(二)每年由各校輪流,辦理全國性教學觀摩會及成果發表會。
教學觀摩會:一年一所學校承辦、國中、國小交替輪流,得邀請全國實驗學 校派員餐與觀摩進行檢討會。
成果發表會:一年一度巡迴發表會,由各校輪流,每年一所學校擔任總承辦,
其它兩區則由該區各校輪流擔任分區協辦。
(三)撰寫實驗教育研究報告書:參加實驗教育之學校,於創辦一年後得每年 呈交一次實驗研究報告給教育部。
(四)於實驗工作相隔一時段,得參加教育部主辦之評鑑工作以為辦理實驗教 育成效之評估。
(五)辦理教師進修、研習會:民國70年辦理第一次教育部主辦教師進修,為 期四天之研討會重點為教材大綱適用本之研討。
在第一階段的舞蹈實驗班中教育目標是能夠在小學階段發掘對於舞蹈具有 潛能之學生,在教學時間以每週分配8節課,每一節課為40分鐘,課程分為五項 專業舞蹈科目:一、芭蕾舞、二、民族舞蹈、三、即興與創作、四、現代舞、五、
土風舞,師資每班分配兩名教師做為舞蹈實驗班之教學,對於學生入學甄選辦法 分為智力測驗與術科測驗兩大類,各校每年定期舉辦成果等活動並輪流辦理全國 性舞蹈觀摩會、評鑑、教師進修等活動。
舞蹈實驗班形成為臺灣舞蹈教育帶來新的啟程,也讓舞蹈教育提升舞蹈水準
55張麗珠,《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1988.11),頁 615。
56張麗珠,《中華民國藝術教育概覽》,(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編印,1988.11),頁 615。
培養舞蹈專業人才,進而促進我國文化之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