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主題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5

伽品〉的特色。主要回顧文獻有:專文,林崇安:〈世尊時期止觀法門的實踐〉、 專書,釋印海譯作:《止觀方法及其實踐之研究》。

林崇安:〈世尊時期止觀法門的實踐〉54一文以《阿含經》為主,探討釋尊時 間的止觀。修「止」方面,以「入出息」為主,入出息的所緣為呼吸,過程又可 分為:入息、中間入息、出息、中間出息,並介紹了《瑜伽師地論》的九種心住。

修「觀」方面,分成蘊、處、緣起、食、諦、界、受七個相應論述。可以注意的 是,觀的七種相應可以與〈分別瑜伽品〉中的「知法知義」作一簡單對照。最後 以種種文獻推論出,菩薩修行者必須修習「止觀」。

釋印海譯著:《止觀方法及其實踐之方法》55為多人合著而成的一書,共有十 六章,以「止觀」為中心,分別論述了「原始佛教中的止觀」、「般若經中的止觀」、

「瑜伽師地論中的止觀」、「清淨道論中的止觀」、「關於華嚴教學之止觀」……等。

其中與本論文最為直接相關的一章為勝又俊教:〈瑜伽師地論中之止觀〉,除了論 述《瑜伽師地論》外,亦介紹了《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因《瑜伽師地論》

〈攝抉擇分〉解說奢摩他(止))毘婆奢那(觀)時,引用了《解深密經•分別 瑜伽品》。本章中以二十七個主題,提綱挈領介紹〈分別瑜伽品〉的內容。

第四節 研究主題

以玄奘《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與《圓測疏》為基礎,本文欲探討的主題 可分成六點,茲列如下:

54 林崇安:〈世尊時期止觀法門的實踐〉。中華佛學研究所發行:《中華佛學學報》第十期(1997.7)

頁 125-146。

55 釋印海:《止觀方法及其實踐之研究》。台北:嚴寬祜基金會。200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6

一、止、觀的定義與區別

1.四種所緣

止、觀在修行初期時的性質並不一樣,前者是「定」後者是「慧」,而隨著 修行境界的提升,會逐漸來到「止觀雙運」的境界。這會引生出一個問題,止、

觀是一是異?如果是一,怎麼又會區別出「止」跟「觀」呢?如果是異,要如何 來到「止觀雙運」?兩者為一或為異在經文中提及: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奢摩他道與毘鉢舍那道,當言有異,當言無 異?」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當言非有異非無異。何故非有異?以 毘鉢舍那所緣境心為所緣故。何故非無異?有分別影像非所緣故。」56 從引文可知,此問題的回答須從兩者的「所緣境」為切入,這就必須先釐清四種 所緣的意思,四種所緣分別是: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毘婆奢那的所緣)、無分 別影像所緣境事(奢摩他的所緣)、事邊際所緣境事(兩者的共同所緣)、所作成 辦所緣境事(兩者的共同所緣)。可以看出的是,止與觀的所緣截然相反:前者 以有分別影像為所緣;後者卻以無分別影像為所緣。而在「事邊際所緣境」與「所 作成辦所緣境事」裡,兩個截然相反的概念,卻能有「共同所緣」,為何能從矛 盾到統一呢?止觀從分別所緣到共同所緣的轉換過程,除了能釐清止觀間的同異 問題,亦能一定程度理解止、觀修行次第上的轉變。

2.相分與見分

除了四種所緣外,亦可以從止、觀心的相分、見分為切入點探討兩者為一或 為異。這在經文中雖未直接提及兩者與心見分、相分之間的關係,但在《圓測疏》

56 T16.676.698 a22 - 2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8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毘鉢舍那凡有幾種?」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略有三種:一者有相毘鉢舍那。二者尋求毘 鉢舍那。三者伺察毘鉢舍那。」58

(中略)

世尊:「是奢摩他凡有幾種?」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即由隨彼無間心故,當知此中亦有三種;復 有八種,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各有一種奢摩他故;復有四種,謂 慈悲喜捨四無量中。各有一種奢摩他故。59

(前略)

問:此品中,先止後觀。如何此上二門,先觀後止?

解云:次第有其二種:一者、觀行次第先止後觀。二者言說次第其義不定,

是故此中依說次第。

又解:觀行自有二義。一依止發觀。二由觀引止。

故《瑜伽論三十一》云:「由奢摩他為依止故,令毗鉢舍那速得清淨。由 毗鉢舍那為依止故。令奢摩他增長廣大。」由此義故。互不相違。60 引文中可見,圓測對這個問題提出了幾個可能的說法,觀行次第有兩種,依止發 觀與由觀引止,但並沒有針對這個問題有較深入的討論或說明。

除圓測外,依藏譯本一系提出觀點的野澤靜證、釋惠敏認為止觀順序為:止

觀止止觀。加行順序為:「尋求所緣」「得所緣」「數習所緣」

「得果」。兩條脈絡並不相違。經文與相對應順序整理如下:

58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 676. 698 b24 - 27)

59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698 c5 - 10)

60 《解深密經疏》卷 6:(X21.369.311 c9 - 1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1

經文時切入點不一樣?

三、和合俱轉與心一境性

止、觀修行日益熟稔後會從分別走向和合俱轉,以此證得心一境性,關於心 一境性的經文有二,經文一:

「世尊!齊何當言菩薩奢摩他、毘鉢舍那和合俱轉?」

「善男子!若正思惟心一境性。」65 經文二:

「世尊!云何心一境性?」

「善男子!謂通達三摩地所云影像,唯是其識;或通達此已復思惟如性。」

66

兩段引文圓測皆引用了《成唯識論》來理解,如針對引文一的「心一境性」,圓 測以勝義唯識、世俗唯識來理解,引文如下:

釋曰:如來正說。心一境性者,謂止觀俱轉所緣境。然此一句,諸說不同。

一云:心一境者,世俗唯識,境不離心,名「心一境」。或唯一心,名「心 一境」。心一境性者,勝義唯識。謂一切法唯一真性,名「心一境性」。 一云:性言亦通世俗。故《成唯識》第九卷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 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深密經》云:「觀心一心」)。」

67

65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 676.698 b17 - 19)

66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 676. 698 b22 - 24)

67 《解深密經》卷 6:(X21.369.307 a17 - b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2

引文二中的如性,涉及七真如,《成唯識論》的七真如觀亦涉及了勝義觀與世俗 觀,引文如下: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 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 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 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 二性攝,妄執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68

從梳理中,或許可以看出圓測如何以勝義、世俗的角度,重新理解經文中的「心 一境性」。

四、止觀的目標:真如遣相與空遣相

止觀最終的目的是「遣相」。關於遣相有兩則經文需特別注意,經文一為: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鉢舍那諸菩薩眾,由何作意?

何等?云何除遣諸相?」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由真如作意;除遣法相及與義相;若於其名 及名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如於其名、於句、於 文、於一切義,當知亦爾。乃至於界及界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 相,如是除遣。」69

此經文可看出,遣相的路徑為「真如遣相」。 經文二為:

68 《成唯識論》卷 8:(T31.1585. 46 c19 - 27)

69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700 c18 - 2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3

「世尊!如是了知法義菩薩為遣諸相勤修加行,有幾種相難可除遣?誰能 除遣?」

「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何等為十?……」70

此段經文可看出,遣相的路徑為「空遣相」。

此兩條路徑引發的問題是,被遣的相為三性中的哪一相?這個問題上圓測提 出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

一云:觀空除遣遍計所執十種相時,空觀心中,仍有依他似空影像,隨空 心現。從此空觀,入於證智,更除似空影像相分。相分既除,即從一切雜 染相縛種子解脫,執解脫心亦皆遠離,故言彼亦除遣。71

認為遍計所執相與依他起相皆需被除遣。

第二種觀點為:

一云:如上所說除十相時,唯能除遣三摩地所行依他影像相分。由能除遣 定影像故,即解脫有漏相縛。由彼解脫相縛力故,能緣見分亦能除遣。或 可現行相縛解脫力故,彼相縛種亦得解脫。72

亦認為遍計所執相與依他起相皆需被除遣。

第三種觀點為:

一云:如上所說除遣十相,即是依定所現影像所起徧計所執相也。謂由三 摩地有影像現。後散心中,依彼影像,即隨妄情,有所執相。故觀空時,

能除如是所執之相。除執相故,從雜染相而得解脫。由解脫故,彼能執心

70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701 a7 - 10)

71 《解深密經疏》卷 7:(X21.369.337 a24 - b4)

72 《解深密經疏》卷 7:(X21.369.337 b4 - 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4

亦名除遣。73

不同於前二者觀點,此觀點唯有提到要除遣遍計所執相,而沒提到要除遣依他起 相。

關於三種觀點何者正確,圓測並沒有表明立場,或許可從相關分析中釐清,

為什麼他並沒有明確表達立場。

五、依他起性是否須被除遣?

關於依他起相是否該被除遣,有以下四個方向可以參考。

1.護法的觀點,引文如下:

二護法等云:於三性中但遣所執,非餘二性。故此中云:「於依他起及圓 成中,一切品類染、淨所執,畢竟遠離性」。此明於二性中遠離所執,故 知但遣所執以顯空性。「言及於此中都無所得者」,止濫。謂此總空性一切 十相皆無所得,非如前十六空各遣一相。74

2.清辨的觀點,引文如下:

清辨等云:此經三性皆空。如經,若於「依他」、「圓成」二種性中,「一 切品類雜染、清淨遍計所執,畢竟遠離性者」,顯所執性空。「及於此中都 無所得者」,顯依他起及圓成實二性空義,如是三性,都無所得,名為總 空性相。75

73 《解深密經疏》卷 7:(X21.369.337 b8 - 14)

74 《解深密經疏》卷 7:(X21.369.338 b24 - c5)

75《解深密經疏》卷 7:(X21.369.338 b5 - 1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5

3.《深密解脫經》的觀點

「世尊!菩薩如是修行十種相,於何等縛相而得解脫?」

佛言:「彌勒!修行三昧境界見形像相染縛煩惱中,而得解脫,即觀彼鏡 像不取境界相,是名斷彼難修行相。」76

《深密解脫經》提到「觀彼鏡像不取境界相」,此句話在玄奘譯本並沒有譯出。

單就文句來看,似乎是說需被除遣為「境界相」,而「鏡像」並沒特別說明需被 除遣。如此可以追問的是,「鏡像」、「境界相」的關係為何?是否與三性說有關?

單就文句來看,似乎是說需被除遣為「境界相」,而「鏡像」並沒特別說明需被 除遣。如此可以追問的是,「鏡像」、「境界相」的關係為何?是否與三性說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