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止觀和合俱轉與所證得的果
第三節 見道位之前與之後的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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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推論可知,證「心一境性」之時,即是證「見道位」之時。而未有提到「和 合俱轉」與「見道位」的關係。
單就修行而言,似乎可以說因為止、觀修行至和合俱轉階段,因其俱轉而證 心一境性,而證見道位,亦即和合俱轉在見道位發生在之前。然而,回顧經文對
「和合俱轉」的定義會發現:
「齊何當言菩薩奢摩他、毘鉢舍那和合俱轉?」
「善男子!若正思惟心一境性。」226
也就是說,和合俱轉的定義為「心一境性」。這似乎會產生一個矛盾:「和合俱轉」
與「心一境性」相互為證。撇開邏輯上的問題,若以此定義,就時間而言,和合 俱轉與心一境性是同時發生的,換而言之,和合俱轉與證得見道位的時間也是一 致的。
第三節 見道位之前與之後的階位
前文已能看出《解深密經》中,「見道位」已能和合俱轉,得心一境性。而 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經中如何論述見道位之前與之後的階段呢?見道位之前是 否也能說是和合俱轉?見道位之後所證又與見道位的所證有何異同?主要論述 脈絡亦同樣以第十六門「止觀證得菩提門」為主。
一、見道位之前的階位
(一)見道位之前的階段為何?
226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698 b1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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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第十六門有明確指出「見道位」、「修道位」、「究竟位」,然而,卻沒有 明確命名或說明「資糧位」、「加行位」。這可能會造成見道位之前的經文有兩種 解釋,說法一認為,見道位之前的經文包含了資糧位與加行位,說法二則認為見 道位之前的經文說明的是加行位而不含資糧位。
有爭議的經文如下: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依奢摩他、毘鉢舍那勤修行故,證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若諸菩薩已得奢摩他、毘鉢舍那,依七真如,
於如所聞、所思法中,由勝定心於善審定、於善思量、於善安立真如性中,
內正思惟。」227
顯然,圓測也注意到這個問題,而提出兩個說法,引文如下:
一云:約四種道,即分為四:一、明資糧位。二、彼於下明加行位。三、
僧是下明見道位。四、復於下明修道位。此即第一明資糧位。文有兩節,
初明能觀,人在資糧位已得止、觀;後依七真如下,依境發觀。
文有三節,初「依七真如」者,舉所觀境,謂資糧位依此心觀,觀七真如。
次「於如所聞等」者,辨三慧所依。「於如所聞」者,聞慧所依。聞謂聽 聞,即是耳根發生耳識聞言教故。「所思法中」者,思慧所依。思謂思慮,
即是思數發生智慧思擇法故。「由勝定心」者,修慧所依。修謂修習,即 是勝定發生智慧修對治故。
後「於善審定」等者,辨所生慧。此用聞慧,依七真如「能善審定」。「於 善思量」者,思所成慧。「於善安住」等者,修所成慧。依七如中內思惟 故。
227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702 a1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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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勝定心)三慧,接著進一步因三慧而能得「善審定」、「善思量」、「善安住」。 說法二大致有四個重點:1.此段為加行位。依七真如於加行位作尋思觀。所 謂尋思觀,根據《成唯識論》為「名尋思、義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 思」231此四尋思,假有實無。
2.「如所聞思」、「由勝定力」為在暖位、頂位作尋思觀。了解所取空。
3.「能善審定」、「能善思量」為忍位、世第一法位。也就是在四尋思之後,
進一步作四如實觀。所謂如實觀,不只所取空,更進一步了解能取亦空232。 4.「能善審定、能善思量」到「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為存識遣相 到遣識的過程。於此,所取、能取皆空。
首先,先撇除圓測的推論,單從經文來看可以知道的是,說法一與說法二對 於經文的時間點判斷並不一樣。
說法一認為,段落一為「資糧位」,段落二「彼於真如正思惟故……」233為
「加行位」。也就是前後文間有修行次第關係;說法二認為,段落一、二皆為「加 行位」,段落一為加行位的「尋思如實觀」,段落二為加行位要除遣的諸相。兩段 沒有次第關係,皆為對加行位的論述。
也就是說,只要釐清經文中,前後段是否有次第關係,就能推知前後兩段是 指同一位。
從玄奘譯來看「……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彼於真如正思惟故,心 於一切細相現行……」強調了因為真如正思惟的原因,而產生了能捨棄細相現行 的結果。從因果句,有兩種解釋:1.純粹敘述「內正思惟」會產生什麼結果。段 落二為段落一「內正思惟」意義上的補充。亦即兩段同屬同一個修行次第。2.段
231 《成唯識論》卷 9:(T31.1585.49 b2)
232 《成唯識論》卷 9: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
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 雙印空相。」(T31.1585.49 b20 - 23)
233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若諸菩薩已得奢摩他、毘鉢舍那,依七真如,於如所聞、所思法中,
由勝定心於善審定、於善思量、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
彼於真如正思惟故,心於一切細相現行,尚能棄捨,何況麁相?
善男子!言細相者,謂心所執受相…….善修治心。」(T16.676.702 a17 -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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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講堂。2014.4.10。頁 387。
237 [ ]中的內容表示譯注者為了補充意思而加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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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相除遣,而這除遣的相即是段落二的內容。也就是說,兩個段落沒有次第關係,
時間上是同時的。再者,藏譯本則更明確指出,「作意真如時」能捨棄細相,並 且亦詳列細相內容。
對比以上內容可知,兩個段落應為同一修行階段,兩個段落非次第關係,而 是段落二為段落一的補充。換句話說,說法一把段落一理解成「資糧位」而段落 二理解成「加行位」的解釋是有待商榷的。然而,光從經文來看可以確定的是,
本段為同一階位,然卻無法確定此階位為何。
再者,從圓測的角度來看,他判斷說法二較為正確,然卻未進一步解釋,可 以猜測的是,或許他在判斷階位時,受了《成唯識論》五位的定義影響。從《解 深密經》經文來看,可以知道此位的特點為:1.依七真如修行。2.已得止、觀。
資糧位根據《成唯識論》,尚未取得「二取空」,二取未空,二取所引「隨眠」
亦不能伏。引文如下: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
頌曰:「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238 然而,段落一「已得奢摩他」在經文提到:
「世尊!齊何名『得奢摩他道圓滿清淨』?」
「善男子!乃至所有『惛沈』、『睡眠』正善除遣,齊是名『得奢摩他道圓 滿清淨』。」239
由此可知,得「止」之時,睡眠亦能隨之除遣。而資糧位尚不能伏滅隨眠。因此,
資糧位與本段經文「已得奢摩他」有所矛盾。
以上從經文分析可看出經文的段落一與段落二應屬同一階位,從《成唯識論》
五位的定義可看出,本階位不應該是「資糧位」。或許是基於這兩個理由,圓測
238 《成唯識論》卷 9:(T31.1585.48 b20 - 23)
239 《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T16.676.701 c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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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說法二較為正確。
然而,可以注意的是,《圓測疏》說法二以「如所聞思」、「由勝定力」、「善 審定」、「善思量」分別對應加行位中的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位是否合適是 有待商榷的。經文「如所聞思」……等與《成唯識論》關於加行四位的敘述來看,
兩者間似乎沒有明確關聯。
反過來說,《圓測疏》說法一儘管在判斷「資糧位」是否合適上有待討論,
然而,說法一以聞、思、修三慧解釋經文「於如所聞」、「所思法中」、「由勝定心」
似乎並非全然不可取。
也就是說,在結論上,《圓測疏》說法二較說法一合理,然而,在敘述過程 來看,說法一似乎較說法二貼近經文。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有可能是《解深密經》
在五位的定義與圓測時期有所出入,是以直接以後世理論套用後,在詳細敘述時 可能會有些牽強;亦有可能經文本身就未指涉任何階位,只單純敘述見道位前止、
觀證得的狀態,而又因為經文後文明卻指出「見道位」等三位,因此讀者預設了 此段經文亦有所指涉的階位,而以預設的結果反過來推論經文,是以造成疏文與 經文似乎不那麼完全吻合的狀況。
(二)見道位之前的階段是否和合俱轉呢?
前文可知,見道位的止、觀修行已和合俱轉,證得心一境性,可以推知的是,
見道位之後的修行位、究竟位亦如是,然而,這無法推論在那之前的修行是否已 達到心一境性的境界。
根據經文240,見道位比起之前階位殊勝之處有:1.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 生。2.正性離生。3.生如來家。4.證得初地。5.證得事邊際所緣。反過來說,在這
240《解深密經》卷 3〈6 分別瑜伽品〉:從是已後,於七真如,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 為見道。由得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又能受用此地勝德。彼於先 時,由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故,已得二種所緣,謂「有分別影像所緣」及「無分別影像所緣」。 彼於今時得見道故,更證得「事邊際所緣」。(T16.676.702 b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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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階位皆無上述的特質。
其中比較需要敘述的是「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與「證得事邊際所緣」。
「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在藏譯本為「……各別自體所自證七種真如,生七 種智」241,《深密解脫經》為「得清淨心已入七種真如,內身證彼七種覺相應知」
242。針對「七真如」,在見道位之前的階位《解深密經》譯為「依七真如」243、《深 密解脫經》譯為「依七種真如為本。」244。也就是說,在見道位之前的階位,於 七真如尚未通達、未入、未生相應的七種智。見道位之前,只是以七真如為本而 修行。
進一步而言,並不能真正通達七真如之一的「了別真如」,即不能真正通達
「一切法唯是識性」。這就不能呼應心一境性的兩點定義:1.三摩地隨行影像,
唯是其識。2.通達此已,復思維如性。不能證得心一境性,即止、觀修行尚未能 和合俱轉。
再者,見道位證得「事邊際所緣」,反過來說,在這之前,尚不能證得「事 邊際所緣」,頂多只能分別證得「有分別影像所緣」與「無分別影像所緣」。
再者,見道位證得「事邊際所緣」,反過來說,在這之前,尚不能證得「事 邊際所緣」,頂多只能分別證得「有分別影像所緣」與「無分別影像所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