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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信實度與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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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除了對受訪者進行訪談、田野紀錄、文件與文獻資料等多種資料的來 源,對於同一事件進行研究與相關驗證,並互相引證。研究者也會在訪談者的內 容,在觀察和分析中特別注意與對照,並在過程中所產生的疑慮,會在訪談中提 出,進行補充。

而在不同訪談者當中對於相同事件瞭解及闡述的看法,無論是相同還是不同,

皆會呈現在本研究的結果和分析中,來增強本研究結果的可性度及多元的觀點。

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皆會針對同一事件,例如紫菜採集權、石滬之文化、延繩 釣相關資訊,向不同的訪談者透過訪談進行確認及詢問。

(二)參與者檢驗法

參與者檢驗法指的是,研究者將最後研究的結果讓受訪者知情(陳向明,

2002),在此除了逐字稿會給予受訪者,最後研究結果也會以紙本或是 Email 之 方式,讓受訪者確認。而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會將初步結果寄給研究參與者,

檢驗研究中的缺失或遺漏,加以補強或調整,以及在表達及撰寫上是否有誤,如 中間有錯誤,研究者本身會深入探究及其變化的原因,而經由研究參與者同意後 並將研究成果使用在研究上,並將研究最後結果以Email 方式寄給研究參與者。

(三)反饋法

反饋法是指,研究者得出初步結論後,廣泛地與他人討論,交換意見與看法,

於討論的過程中提供研究者看問題不同的角度,幫助研究者矯正、去除研究中的 偏見與盲點(陳向明,2002)。

研究者會在研究過程中與熟悉本研究場域的教授、相關學者、當地居民及熟 悉當地情況的朋友討論,或是在研究方法的選擇上及探討上與教授討論。而在討 論過程當中能夠檢驗研究的缺失或者是不足的地方,加以補強或調整,並修正研 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的盲點,用較多元的方式檢視研究結果。如研究者所做出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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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與其他人看法不一致,研究者需重新檢驗自己的研究方法與過程,是否存在漏 洞(陳向明,2002)。

研究者在進行研究過程中已從最一開始進入到南寮村及北寮村的田野視察 中,與熟悉當地的同學、學者及在地組織等相關人士進行討論,而後開始進行分 析結果的過程中與熟悉澎湖相關人士、學者及指導之教授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並在過程中檢驗自己是否有遺漏或是沒有考慮到的部分,並加以補充說明,降低 研究上的漏洞以及個人疏失。

二、 研究倫理

研究者在田野觀察期間及資料搜集已盡量不干擾當地居民日常生活為原則,

與研究參與者進行訪談時,也表明研究者之身份,並在每次訪談前針對欲討論之 主題與問題與受訪者溝通,並徵得受訪者之同意,並在訪談同意書中明確提到受 訪者及研究中所涉及到的人名如有必要皆以匿名方式處理,可是情況或者需求隨 時停止研究的進行,受訪者簽署訪談同意書後,確認好訪談時間與地點後,才進 行真正的訪談。

訪談前,會經由受訪者同意後才開始錄音,且在錄音完畢後,會以逐字稿之 方式給予各受訪者留存。而研究所使用的相關文件,也會徵得同意而使用,並會 詳細標注時間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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