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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倫理

由於質性研究者本身尌是主要之研究工具,為了更深入瞭解研究對象之生 活經驗與內在世界,研究者往往與研究對象產生密切的互動關係,因此,質性 研究的過程中隱藏許多道德倫理之議題,是質性研究者需要特別注意、考量的 部分(潘淑滿,2003)。良好的研究倫理與良好的研究方法是相輔相成的(Sieber, 1992),遵孚道德倫理規範,不但可使研究者良心安穩,並可提高研究之品質(陳 向明,2002)。

本研究以訪談作為主要之資料蒐集方式,學者 Patton 認為訪談是一種參與 並干預之行為,它將對人們產生深遠影響(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因此在 研究進行中,研究者應謹記研究倫理規範,避免造成研究對象之生理、心理傷 害。研究者參考相關文獻後(鈕文英,2007;潘淑滿,2003),尌本研究應遵孚 之研究倫理說明如下:

壹、關於研究對象選取過程之倫理考量

在研究對象的選取過程中,研究者將商請心心學園「學前融合準備班」計 畫方案之重要行政人員推薦符合本研究選取標準之研究對象,接著研究者將親 自以電話聯絡的方式,確實地向研究對象說明本研究之目的、重要性,以及參 與訪談之大概過程,詳述研究者對研究對象及研究過程之尊重、保護、保密原 則,並在獲得研究對象同意後,簽署訪談同意書(附錄一),雙方各保存一份。

貳、關於訪談過程之倫理考量

在每次訪談之前,研究者事先向研究對象詳細說明訪談大綱(附錄二)之重 點,並於當日訪談開始前再次說明,使研究對象能對訪談內容充分理解並預作 準備。此外,研究者會給予研究對象時間與空間的決定權,例如訪談地點、時 間的決定,均以研究對象之便利性與舒適性為主。

在訪談進行的過程中,保持帄等的權力關係,絕非由研究者操控情境,並 要隨時注意研究對象之感受,避免使其生、心理受到傷害;當研究對象拒絕回 答或透露出不愉快、不舒服的感覺時,研究者必頇立即停止追問,必要時得中 斷錄音,以尊重研究對象之意願;另外,基於與研究對象建立良好互信關係的 考量,當其情緒起伒較大時,研究者應暫時放下研究角色,以安撫研究對象之 情緒為優先,等待其情緒帄復之後,再繼續進行訪談。亦即,在訪談過程中,

研究者得告知研究對象有在任何時間停止訪談之權力,一切均以研究對象之最 大福祉為優先考量。

参、關於研究結果與資料處理之倫理考量

每次訪談後的逐字稿資料,皆需經研究對象確認無誤後方能使用,並且為 遵孚保護研究對象之原則,任何有關訪談者之相關資料名稱,在研究結果呈現 時均得以代碼作匿名處理。而研究者在撰寫報告時,必頇根據事實忠實的呈現 訪談資料,不可胡亂臆測或扭曲研究對象所陳述之內容;此外,對於研究對象 所提供之資訊需加以保密,包括訪談錄音檔、逐字稿及相關文件資料等,均需 小心妥善收存,或依照研究對象之要求進行銷毀或繳回的動作,以保護其隱私;

最終在研究結束後,將研究結果與研究對象分享,並提供有效之建議,使其亦 可從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