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成年初顯期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究成年初顯期年輕人之待業經驗,於本節呈現成年初顯期理論
之發展背景與內涵,何以成年初顯期適宜代表年輕人所處之發展階段,以及成年 初顯期之相關研究:
一、成年初顯期理論發展背景與內涵
近二十年來,許多研究關注人類發展階段中青少年期到成年期的過渡期。這 些研究發現,當今處於過渡期的年輕人,他們的生活型態、生涯進程已迥異於二 十年前同樣處於此過渡期的年輕人。現代的年輕人,通往成年期的路途變得更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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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漫長。學者 Arnett 於 1990 年代觀察當時美國社會的年輕人,發現他們在 18,19 歲離家生活、或是 20 歲初頭完成大學學業以後,大部分不會立即進入婚姻,緊接著 生兒育女承擔起父母的角色,或是擁有一份長期穩定的職業。這些生涯「任務」
在過去被視為成為成年人的標準,而且多數在 20 歲初頭就會被達成,在現代直到 將近三十歲才會被完成,這個現象在許多已開發工業化國家逐漸明顯。生命中擁 有這幾年的自由時期成為現代年輕人發展的特徵,期間他們在職業與愛情關係中 不斷進行探索,試圖發掘各種可能性,充滿著變動與不確定性(Arnett, 2006)。
Arnett(2007)認為這段期間所花費的時間已經足夠長,不再只是一個過渡期,可以 成為人類發展中的一個獨立階段,提出專有名詞-成年初顯期(emerging adulthood) 來命名之,賦予其獨特的意義(Arnett, 2000, 2007)。
具體來說,「成年初顯期」指得是脫離青少年期(adolescence),正式進入成年 期(adulthood)之前這段時期,Arnett(2000)定義這段時期約介於 18~25 歲。
Arnett(2006)認為這段時期並不是延長的青少年期,因為個體已經脫離父母的掌 控,擁有比青少年期更多的自由,可以獨立的進行探索。這段時期也不是成年前 期(young adulthood),因為年輕人尚未正式進入成年期,特別是他們多數還沒有走 入婚姻,建立家庭。1950 至 2000 年間,美國男性初婚平均年齡從 22 歲增至 27 歲,
女性則是從 20 歲增至 24 歲,顯示年輕人初婚年齡有延後的趨勢(Arnett & Taber, 1994; Arnett, 2000),這也是許多西方現代化國家正在發生的社會現象。
Arnett(2000)認為美國年輕人「延後成年」的現象與諸多因素有關。現代社會 高學歷有助於增加就業機會與獲得高報酬,愈來愈多年輕人選擇攻讀大學與研究 所學位,更晚進入職場。年輕人的工作價值觀不同於以往,他們期待工作的目的 不只是獲得報酬,也重視自我實現的滿足感,因此花更多時間探索符合自身興趣 的職業,拉長職業不穩定的時期。避孕藥的發明加上性觀念的解放,婚姻不再是 擁有性生活的條件。結婚也不再被視為進入成人角色必須承擔的義務,而是一種
「選擇」。對許多年輕人而言,進入婚姻代表「自由、獨立生活的結束」、「喪失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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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生的可能性」。他們寧願給自己多一些時間做準備,自主決定何時走入家庭生 活。此外,女性受教育機會增加,更重視自身職涯發展,也會影響其步入婚姻與 生育的生涯抉擇。
Arnett(1994, 1998)的調查研究結果發現,美國大學生中只有 27%認為自己已經 是成人;21~24 歲的年輕人,僅 53%認為自己是成人;25~28 歲的年輕人,認為自 己是成人的比率才增加至 71%。Nelson 等人(2007)的研究結果發現,392 位未婚,
年齡介於 18~25 歲的大學生與研究生當中,只有 16%認為自己已經是成年人,72%
認為自己某些方面是,某些方面不是,13%認為自己不是成人。愈來愈多年輕人並 未達成傳統社會的期待,在二十幾歲脫離學生身分後很快便結婚生子,擁有長期 穩定的職業,開始承擔成人角色。他們認知自己介於青少年與成年之間,完成學 業到結婚以前擁有更多時間自由探索,二十歲晚期才逐漸進入成人角色。這段既 非青少年,又非成人的漫長歲月,年輕人在身分定位上有其獨特性。
Arnett(2006)整理出成年初顯期年輕人的特徵,這些特徵使他們不同於青少年 期與成年期:
(一) 認同探索的時期(The Age of Identity Explorations)
成年初顯期是一段專注於自我探索的時期,尤其在職業與親密關係上,年輕 人會盡情地探索各種可能性。大部分年輕人會離家,脫離父母的掌控,心理上更 加獨立,但尚未進入穩定、長期的成人角色。擁有更多自主性與自由讓成年初顯 期成為專注探索自我認同之最佳時機。
成年初顯期的自我探索和青少年時期的自我探索性質上有所不同。工作與愛 情經驗中,青少年較重視嘗試新鮮事物與獲得快樂,而成年初顯期的年輕人更重 視的是自我認同的議題-關於「我是誰?」、「什麼樣的伴侶或職業適合我?」。他們專 注於認識自己,對於生涯發展考慮得更認真,看得更長遠,目的是為踏入成人世 界做準備。不過這種態度的轉變在成年初顯期也是漸進的,年輕人傾向嘗試各種 各樣的事物,同時獲得樂趣、生命經驗的拓展與自我認同感的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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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穩定的時期(The Age of Instability)
年輕人在成年初顯期充滿熱情,為生活安排充實豐富的體驗,但是相對於其 他生命階段,這個時期顯得特別不穩定。他們對未來形成規劃,但是計畫經常趕 不上變化。他們比過往的年輕人更有彈性,善於因應變化適應情境。不同於青少 年期的地方是,青少年即使有許多苦惱,依舊在父母的羽翼之下被保護著,對未 來有較多確定感。成年初顯期年輕人已經獨立於父母,他們藉由各種體驗品嘗刺 激與新鮮感,享受更多的自由與可能性,然而伴隨而來的是更多不確定、困惑與 不安的感受。
(三) 關注自我的時期(The Self-Focused Age)
兒童和青少年期在父母的引導與管教下成長,父母會參與大部分的決定,家 庭中有特定的規範與界限需要遵守,自主的空間有限。到了成年期,建立家庭和 投入一份長期穩定的職業後,人們的自主空間隨著角色的轉換而限縮,開始承擔 家庭與生計的責任,必須在自我與伴侶、孩子、工作之間妥協。唯有成年初顯期,
年輕人的自主空間達到頂峰,他們更加獨立於父母,且不受限於成年人的責任義 務。他們高度關注自身想法與感受,不斷自我詢問「我想要什麼」,蒐集他人的意 見但最終仍獨立做決定。自我關注使他們對自己瞭解得更多,有助於釐清未來的 方向。
(四) 感受到介於青少年和成人之間的時期(The Age of Feeling In-Between)
大部分年輕人會感受到身分的模糊、不明確,認為自己已不再是青少年,但 又還未進入成年期。根據 Nelson 與 Chen(2007)的研究,72%成年初顯期的年輕人認 為自己某些方面像成人,某些方面不像。Arnett 認為這種「介於之間」的感受與年 輕人認為成人所需符合的標準有關。Nelson 等人(2007)的研究結果發現,「能夠為 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和父母建立平等的、成年人的關係」、「經濟獨立」與「形 成獨立於父母的信念和價值觀」是最多人認可的成年標準。這些標準不同於「結 婚生子」、「年滿 18 歲」等明確且可直接達成的目標,而是在漸進的歷程中逐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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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形成,也因此他們感受到自己仍處於過程中,漸進地邁向成年人的角色。
(五) 充滿可能性的時期(The Age of Possibilities)
成年初顯期年輕人對未來懷抱高度期望,認為未來充滿可能性,有機會朝各 種方向發展。大多數年輕人抱持樂觀的態度,展望未來將來會擁有一份薪水豐厚,
能夠自我實現的工作,以及幸福美滿的家庭。他們確信總有一天會達成這些夢想,
而這些美好的憧憬幾乎還沒遭受現實環境的考驗。
年輕人在成年初顯期通常會離家獨立發展,他們擁有更多的自主性,決定自 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擁有什麼樣的生活,形塑出不同於父母的價值觀。對家庭 成長環境比較惡劣的年輕人而言(例如:父母婚姻失和、貧窮等),這段時期是改變 命運的機會。他們比過去更有力量來療癒在原生家庭受到的傷害,更多機會創造 嚮往的新生活。原生家庭的影響必然存在,但是轉化的可能性在此時無可限量。
成年初顯期擁有的選擇比過往的兒童、青少年期,未來的成年期都還要來得豐富、
寬廣。
二、「成年初顯期」是代表此生命階段最適切的概念
在 Arnett 之前,已存在幾個學界用以描述此發展時期的階段名稱,例如:青 少年晚期(late adolescence)、成年前期(young adulthood)、成年轉換期(transition to adulthood)和青年期(youth)。Arnett(2006)認為用這些名稱來定義此時期皆不夠適 切,並提出原由:
(一) 成年初顯期並非青少年晚期
即便青少年和成年初顯期年輕人皆尚未進入婚姻,但他們的生活形態有很大 不同。青少年大多居住在家,受父母管教較多,而年輕人可能選擇離家就讀大學,
擁有更多自由。在受教育的選擇上,年輕人的發展比青少年又更多元。大部分青 少年接受高中義務教育,然而成年初顯期年輕人可以選擇繼續就讀大學、技職學 院或直接就業。此外,成年初顯期年輕人被賦予的法律權利又比青少年更完備,
生理發展已達成熟,不似青少年仍在發展中。種種差異都顯示成年初顯期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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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作「青少年」晚期。
(二) 成年初顯期並非成年前期
這與此時期年輕人對自身的認知有關。Arnett 的調查發現大部份年輕人在此階 段認為自己已非青少年,但也還不是成人,而是介於兩者之間。因此,成年初顯 期能較貼切的描述他們目前的狀態。「逐漸顯現的」(emerging)這個字較能準確描述 年輕人在此階段「探索的」、「不穩定」的特性。另一方面,在西方國家,「young adult」
這個名詞同時被運用在其他情境,可用以稱呼十幾歲或更幼齡的個體,在教堂可 指四十歲之前,或是稱呼 18~22 歲的大學生。太多用法容易造成混淆,用成年初 顯期這個新名詞來定義較清楚。此外,相對於把二十到三十幾歲的年輕人都定義
這個名詞同時被運用在其他情境,可用以稱呼十幾歲或更幼齡的個體,在教堂可 指四十歲之前,或是稱呼 18~22 歲的大學生。太多用法容易造成混淆,用成年初 顯期這個新名詞來定義較清楚。此外,相對於把二十到三十幾歲的年輕人都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