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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編製幼兒推論理解測驗工具。本章共分為兩節,以下分述說明研究 動機與目的,以及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所謂「推論理解」(inference comprehension)根據 Taylor、Harris、Pearson 與 Garcia(1995)的說法是,讀者要整合文本裡兩個以上的句子才能產出答案,或是把 文本裡的訊息和自己的背景知識、生活經驗整合後,才能產出的答案。Garnham 與 Oakhill(1996)指出,真正的理解除了文字詞彙是基本理解外,仍需理解文本前後 脈絡,才能有深層的理解,建立完整心智模式(mental world)。建構論學者 Graesser、

Singer 與 Trabasso(1994)提出背景知識的推論,認為讀者會活化自身的背景知識,

在閱讀文本時形成有意義的表徵,並力圖建構文本的整體連貫性(global coherence),

以達深層理解。

在閱讀歷程中,Kintsch(1993)將讀者處理訊息的歷程稱為推論,他以訊息處 理論的觀點,將推論分為三個向度,包含推論歷程、推論結果與增加或減少訊息,

提出三重推論的分類架構。Kintsch 指出推論歷程分為自動化歷程或控制化歷程。許 多推論是自動產生的,像是橋接推論與指稱推論,而有些推論類別是讀者有意識進 行控制的。由 Taylor 等人、Garnham 與 Oakhill、Graesser 等人,與 Kintsch 的說法 可得出,推論理解能力係讀者閱讀文本時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指標。

Florit、Roch 與 Levorato(2015)認為,推論理解可一分為二,讀者進行推論 時,有使用自身背景知識去連結、整合文本訊息,稱為背景知識推論(knowledge-based inference),若讀者僅搜尋文本中的顯性線索,整合線索間可能關係,稱為文本推論

(text-based inference),對讀者而言,背景知識的推論歷程係較高層次的心智運作 歷程。而關於推論歷程的產生,van den Broek、Fletcher 與 Risden(1993)提出推 論會因為方向和功能的不同,進行不同的推論歷程,van den Broek 等人主張讀者根 據文本中焦點陳述句(focal statement)的方向和功能,進行不同類別的推論歷程。

van den Broek 等人更指出,推論是閱讀理解的核心,換言之,有推論歷程才能使讀 者讀出文本的弦外之音。

綜上所述,推論對閱讀理解尤其重要,不同學者對於推論的共同看法為「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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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文本時,會產生超越文本表層意義的理解,即稱為「推論理解」。推論理解的 類別可分為二類,透過提取背景知識去連結文本的焦點陳述句,產生超越文本所述 訊息之外的推論類別,稱為背景知識推論;整合兩個以上的焦點陳述句,而產生的 推論理解,稱為文本推論。讀者透過推論歷程,檢索文本中的焦點陳述句,整合兩 個以上的文本訊息建立有意義的表徵,產生文本推論,再提取自身的背景知識連結 文本訊息,建立文本的整體連貫性,產生背景知識的推論,建立具有情境脈絡的推 論理解。」

對於所有人而言,完整的理解文本訊息係閱讀學習的最終目標,有關閱讀理解 的成分,主要分為「認字」與「理解」(柯華葳,1994;洪儷瑜、王瓊珠、張郁雯、

陳秀芬,2008;Hoover & Gough, 1990),但文本訊息不僅止於書籍,在幼兒階段因 認字能力尚未臻熟,以閱讀書籍獲取知識的效果有限,在幼兒園的學習中,多以口 語的聽覺理解(listening comprehension)表現所觀察到的內容。對於幼兒的聽覺理解 表現,研究指出與學齡後的閱讀理解有密切關係(陳美芳,1998),可作為閱讀理 解能力之預測指標。可見幼兒階段的聽覺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在聽覺理解歷程中,

「推論」的重要性是否如同閱讀理解的核心一般重要,是值得加以深入探討並釐清 的議題。但是目前有關推論理解的研究多偏向於閱讀理解,較少關注聽覺的推論理 解,更少以幼兒為對象。基於幼兒學習學新知與生活環境的主要管道來自於聽覺,

因此有必要對影響幼兒理解的「推論理解」加以評估分析。

在閱讀領域裡,過去學者提出的推論類別眾多,如 Graesser、Singer 與 Trabasso

(1994)以知識為本的推論,提出了指稱(referential)、事件結構角色分配(case structure role assignment)、前因(causal antecedent)、上位目標(superordinate goal)、

主題(thematic)、人物情緒反應(character emotional reaction)、後果(causal consequence)、名詞類別舉例(instantiation of noun category)、工具推論(instrument)、

下位目標(subordinate goal)、狀態(state)、讀者情緒(emotion of reader)、作者 意圖(author’s intent)等十三項推論類別;van den Broek、Fletcher 與 Risden(1993)

根據方向和功能,提出了回溯推論(backward inference)、前向精緻化(forward elaboration)、直交精緻化(orthogonal elaboration)、聯結推論(associative inference)

等四項推論類別;Cain、Oahill、Barnes 與 Bryant(2001)為了測量七到八歲學童 的理解技巧、推論能力與相關背景知識,提出了文字內容(literal)、明喻理解(simile

comprehension)、連貫性推論(corherence)、精緻化推論(elaborative inferences)

等四項推論類別測量。Crane 與 Snowling (2005)指出低理解成就的幼兒在特定的 推論類別有推論困難,如字詞層次(word level)中的名詞類別的舉例推論,句子層 次(sentence level)中的指稱推論,文本層次(text level)中需要整合兩句以上才能 找出答案的推論類別,提出精緻化推論、凝聚推論(cohesive inferences)、背景知識 推論、評估推論(evaluative inferences)等四項推論類別測量幼兒的推論理解。Florit、

Roch 與 Levorato(2015)認為在幼兒聽覺歷程中,幼兒的口語能力與推論能力,會 對顯性訊息與隱性訊息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將推論類別分為背景知識推論與文本 推論兩類,測量幼兒在顯性訊息與隱性訊息的推論理解表現。Florit等人的推論類別 適合做為本研究幼兒推論理解的編製依據,係因為本研究關心的對象為幼兒,而Florit 等人的研究顯示,有測量出幼兒在背景知識的推論和文本的推論的推論理解表現。

另一個原因係因為,Florit等人指出,背景知識推論與文本推論類別是不一樣的概念,

不是重疊的類別,可用來區辨讀者在推論理解中不同的推論類別能力。因此本研究 將背景知識推論和文本推論類別做為幼兒推論理解測驗的編製依據。

有關推論理解的測量方式,學者經常以播放文本故事給幼兒聆聽,在文本段落 處以插入句的方式詢問推論理解題。或以無字句圖畫書當作研究材料,在幼兒瀏覽 圖畫書後,請幼兒講述故事劇情,再詢問推論理解題與字面理解題,最後請幼兒講 述故事,測量幼兒閱讀歷程或聽覺歷程中的推論理解(Cain, Oakhill, Barnes & Bryant, 2015; Florit et al., 2015; Lepola, Lynch, Laakkonen, Silvén & Niemi, 2012; Silva & Cain, 2014)。有關推論類別的測量,後續學者相繼採取背景知識的推論與文本的推論類 別,測量推論理解(Florit et al., 2015; Cain & Oakhill, 2007)。我國目前未有一套出 版的推論理解測驗,僅有張雅茹、蘇宜芬(2003)編製的「國小學童推論理解測驗」,

該測驗適用對象為學齡階段學童,但是仍缺乏幼兒的推論理解測驗。近年研究指出,

幼兒的推論理解表現可視為幼兒早期閱讀理解表現的重要指標(Florit et al., 2015;

Lepola et al., 2012; Silva & Cain, 2014),Kendeou、Gettler、White 與 van den Broek

(2008)亦指出,幼兒的聽覺理解影響學齡後的閱讀理解,因此國際上愈趨重視幼 兒的推論理解相關研究。研究指出,影響幼兒早期口語發展與聽覺理解的因素有年 齡與家庭社經地位(Gentaz, Charolles, Theurel & Colé, 2013; Lepola et al., 2012; Troyer

& Borovsky, 2015),本研究欲探討年齡與家庭社經地位影響幼兒推論理解表現,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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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將年齡與社經地位作為變項,考驗差異性。根據以上理論實證,了解幼兒的推論 理解表現能預測幼兒進入學齡階段後的學業成就,並且了解幼兒在兩項推論類別的 表現,能幫助現場教師了解幼兒在哪一個推論類別表現較弱,可做為課程設計的跟 據。可見了解幼兒的推論理解是評估幼兒口語能力、閱讀理解的重要指標,而國內 尚缺乏幼兒推論理解測驗,因此本研究旨在編製一套測量幼兒推論理解的測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