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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主要為國內有關新移民性別議題研究仍待深入的探討與 挖掘及新移民接受高等教育的議題漸受新移民團體及社會各界的關注。

壹、 國內有關新移民女性性別議題的研究仍待深入

在人口流動成為全球化下沛之不能擋的浪頭的同時,1979 年聯合國大會通 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 CEDAW),並在 1981 年正式生效,其 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 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

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一公約可稱之為「婦女人權 法典」,開放給所有國家(state)簽署加入,不限於聯合國會員國,全世界已有 187 個國家簽署加入。

性別平等躋身全球重要議題,各界積極倡議兩性平權並落實推動。兩性平權 的落實與否,可藉由經濟、健康、教育、政治參與乃至社會習俗等不同層面來觀 察,為客觀評鑑各國整體性別平權落實進展,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及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等國際機構陸續編製與兩性平權發展有關之綜合指數,如性別發展指數

(Gender-related Development Index, GDI)、性別權力測度指數(Gender Empowerment Measure, GEM)、性別落差指數(Gender Gap Index, GGI)及社會習俗性別指數 SIGI

(Social Institutions and Gender Indicator)(行政院主計處,2009)。

為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臺灣不僅通過了「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等多項法規,統籌政府及民間力量共同推 動「性別主流化」全面促進性別平等。100 年 3 月 7、8 日內政部召開「全國婦女 國是會議」,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草案)」進行討論,廣泛徵詢各級政府單 位與社會基層對性別平等相關政策之建言,讓公私部門得以溝通國家未來性別平 等政策的方向,力求內容具前瞻性及完整性,於 100 年 12 月 2 日經行政院核定 通過「性別平等綱領」,作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及我國性別平等施政藍 圖,並交由 101 年成立之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落實 推動。

跨國婚姻涉及種族及文化的差異,衍生出來的婚姻問題較一般婚姻複雜,在 臺灣的跨國婚姻中許多衝突,而這類跨國婚姻所帶來的衝突也引起社會的關注與 討論。劉美芳(2001)指出,移民並非只是居住地的轉變,更牽涉到遷移者與自 身社會、文化與遷移地的社會情境與規範的相互調適歷程。關於跨國婚姻所面臨 的問題,至少包括:溝通問題、價值差異、婚姻觀念不同、偏見與刻板印象,以 及周圍的家庭等問題。對於新移民而言,要同時面對「夫妻婚姻生活」與「家庭 文化」的雙重適應與挑戰,在一個文化、思想與習慣都與原生家庭不同的新家庭 中,新移民對自身角色的調適將是入境臺灣後,首當其衝必須面對的挑戰與課題。

顏錦珠(2002)研究指出,女性投入婚姻後必須面對離開原生家庭、角色變 更及適應環境等三個難題。李玟臻(2002)研究新移民的社會網絡與生活適應時 發現,新移民來臺後碰到的心理適應問題包括:歧視感、地位失落感、孤獨感、

依賴感及憂慮感。新移民女性來臺後,因為需負擔家計被迫外出工作而逐漸掌握 家中經濟大權。隨著經濟所得的增加及婆婆年紀增長,新移民的主體性逐漸提 高,慢慢取得家庭的權力,這樣權力位置的顛倒與蛻變,顛覆了傳統的兩性間的 權力關係。也由於政府與民間大力的倡議性別平等的觀念,使得臺灣社會的性別 角色不像其她東南亞國家一樣牢不可破及不可跨越,這樣的社經背經也促成了新 移民在家中地位向上流動的可能性(陳宇嘉、鍾蕎憶,2009)。

臺灣配偶在婚姻中選擇對象的條件,不是臺灣女性亦不是外國籍女性,而是 具備主觀想像認知的傳統女性(陳麗玉,2001)。新移民女性在跨國婚姻中,往 往被期待扮演傳宗接代、照顧家庭的角色,以符合傳統的性別分工(張郁雯,2008)

。雖然新移民女性有符合父權社會傳統的性別角色態度與性別特質認知,但也逐 漸具有兩性平權的理解與概念(戴麗文,2011)。但國內相關的研究尚未能深探 究新移民女性的性別意識從母國文化到跨國婚姻適應中,個人性別意識建立、發 展的歷程,因此本研究動機企圖透過研究來探究新移民女性的性別意識發展過程

,及影響其性別意識發展的相關因素。

貳、 新移民接受高等教育的議題漸受關注

研究者因為工作職場的關係,是新移民入境臺灣以後,第一個與新移民接觸 的公務部門服務。隨著新移民移入的人數逐漸增加且需求漸趨多元,政府與新移 民之間的關係,從早期的管理與治理的角色,轉換為提供服務與關懷的夥伴關 係。研究者在政府機構中,特別能感受到對新移民服務,政府角色的轉換與嘗試 整合公民資源提供更適切服務的過程。

夏曉鵑(2005)指出:「新移民女性並非文盲,而是在臺灣缺乏對多元文化 尊重環境下,原有文化的教育方式,以及自身原有的能力普遍受到壓抑,甚至是 否定」。有關新移民教育議題的焦點近年來偏重於促進新移民的生活適應及提升 教養子女的親職教育能力,新移民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依照「國籍法」及「歸 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必須有「曾 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一年以上之證明」、「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之 課程上課總時數或累計時數達一定時間以上之證明」或取得「參加歸化取得我國 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合格之證明」(行政院公報資 訊網,2012)。為了協助新移民順利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政府辦理或鼓勵民間團 體辦理成人教育識字班、生活適應輔導班或鼓勵新移民進入國中、小補校就讀。

檢視101年6月29日內政部頒布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的重點工作、

理念及具體措施後,有關新移民受教權部分分散於「生活適應輔導」及「提升教 育文化」等兩大重點工作,政策的理念分別是「協助解決其因文化差異所衍生之 生活適應問題」及「協助提昇外籍與大陸配偶教養子女能力」,具體措施則是透 過「加強推廣生活適應班及活動」及「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之成人基本教育研習 班,並分等級開設,落實社區化語文訓練」(移民署,2012)。

101年2月間一則網路的電子新聞,使研究者對新移民對教育的需求有了全新 的看見與發現。來自越南的阮青河女士從外籍勞工的身分,因緣際會成為外籍配 偶,並開啟了在臺灣生活精彩的一章。阮青河女士不僅於101年考取國立成功大 學歷史系博士班,並期許未來能進入大學任教,扭轉多數臺灣人對新移民的偏見

並幫助新移民姐妹們站出來(中時電子報,2012)。有關在高等教育機構開設「新 移民專班」及提高新移民進入高等教育機後的機會與意願等議題,也逐漸在政府 部門與民間團體間發酵(臺灣立報,2012)。研究者留心注意職場一起工作的新 移民夥伴及生活周遭接觸到的新移民,發現了幾位新移民女性也如同阮青河女士 一樣,努力擺脫臺灣社會對新移民的刻板印象與枷鎖,於高等教育機構求學中。

因此,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亦為期望透過對有高等教育學習經驗的新移民女性 性別意識的研究,提供政府正視新移民除了識字教育外的教育需求。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