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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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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研究者本身具有較陽剛的特質的女生,以致於在成長階段常被提醒;「女孩 子應該…」,漸入適婚年齡之際,又被提醒:「女孩子應該…」,當研究者開玩笑 地回應:「我是同性戀者,我等同性婚姻合法再結婚」時,總能看到對方臉色一 僵,再含糊地笑著說:「我知道妳在開玩笑」隨即結束話題,引發研究者好奇多 數人是如何看待同性戀與同性婚姻的問題,而產生此研究動機。

壹、 多元成家方案之議題

隨著社會日漸開放,可以包容更多元的聲音與價值,而新聞台廣設,許多的 社會事件與議題也可以有更多的能見度,公民的參與及討論機會也較以往社會更 容易,就在 2012 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花了三年研擬推動改革婚姻與家庭 制度的法案,簡稱多元成家方案,其中包含婚姻平權草案(含同志婚姻)、伴侶 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三方面,並發動了一項「多元成家,我支持!」連署行 動,截至 2015 年 7 月已有 155355 人連署,引發社會眾多的討論與爭議,包含宗 教團體、教育機構也紛紛表態,形成一股強大社會的議論風潮。其中,婚姻平權

(含同性婚姻)草案首先獲得足夠提案立委人數的連署,並在 102 年 10 月 25 日通過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兩年時間過去,當時的紛擾看似漸歇,多元成家的議題也淹沒在不斷發生新 的社會時事中,但在 2015 年 6 月 26 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的權利受到 憲法保障,全國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國成為全 球第 21 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進而讓台灣更加重視此法案的推動,引發的 風潮也會不斷的潛在影響社會,考驗國人對同性戀與性別議題的真實態度的關鍵 時刻。

事實上,同性戀的同志權屬於人權教育的一部分,依教育部(2002)所發布的 人權教育理念,目的在於推動人權教育,保障學生基本權益、培養人權素養,促 進不同族群間相互尊重、包容與關懷,進而為我國人權文化的發展紮根(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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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從(一)知識獲取與知識的瞭解,(二)行為技能的學習與熟練;(三)

價值觀或態度的建立;(四)動機與意志的強化等四個層面來建立學生的基本人 權概念。法務部更於 2003 年 7 月 17 日第三年度第六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了「人 權基本法」草案,與同性戀相關條文如下:

第三條 人權平等原則人人應享有之自由及權利,不因出生、性別、性傾向、族群、

膚色、基因特徵、容貌、語言、宗教、政治、財富、職業或其他身分,而有所歧視。

第二十六條 人民有依其自由意志結婚與組織家庭之權利。同性男女所組織之家庭 得依法收養子女。

在 2003 年的人權基本法草案中,裡面清楚的點出對性傾向的保障,免除未 來性別是否涵括性傾向的可能爭執。不應對任何人因性傾向而有所歧視,也廣闊 地包含了關於同性戀的所有權益的尊重與確立有力基礎。隨著「人權基本法」的 草案定立,教育部也在課綱修訂時把同性戀納入教材中,使學生能有機會了解別 人,進而尊重別人的選擇。同性戀不光屬於性別平等教育的範疇,在人權教育領 域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貳、 性別平等教育對國中學生之影響

Erikson(1963)指出青少年正處於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的探索階段,包含 對自我概念的形成,而青少年的價值自我概念往往需要透過與他人的人際互動而 形成,尤其是情感的議題,青少年會對愛情產生好奇,藉由追求、親密關係建立、

分手等過程,或觀察同儕的過程中,形成對自我的了解與評價,但在社會以「異 性戀」為主流價值的氛圍下,有同性戀傾向的學生在自我認同所遇到的考驗必會 更多,不少同性戀性別認同發展的研究指出,同性戀者多在青春期便察覺自己的 同性戀傾向,有些甚至在兒童時期便發現自己自己與同儕之不同(陳嘉瑋,1996)。 也就是最早自國小開始,為數不少的同性戀者便已發覺自己的特殊之處,到了國 中開始發覺自己喜歡的是同性(鄧博仁,2000),青少年難以獲取足夠的資訊與 協助來度過自我認同的歷程,為自己的性傾向感到困惑,有感情困擾及認同問題 想問亦求助無門,同儕間的眼光與評價也會成為其適應或產生混淆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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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台灣聯盟」在 2012 年發出一份「台灣同志壓力處境」相關的問卷調 查,回收了兩千多份問卷,引發同志的熱烈迴響。報告中指出有 91%的中受訪者 表示曾受過言語暴力,有 54%曾受到人際同儕間的排擠傷害,有 14%甚至受過 肢體暴力等傷害,其中遭到他人暴力發生的時間以「國中」時期最多,比例高達 59%,此外報告也指出同志自我傷害的情形多半發生在「國中」時期。77%的受 訪者在 18 歲以前得到同志相關的資源多來自網路或同儕朋友,來自學校輔導室 與教師的資源僅有 9%與 13%。(郭家銘,2014)

要解構同性戀者被污名化的社會地位,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從「教育」著手,

因為要消除對性傾向的刻板印象,從教育著手是一個很重要的管道,在校園性別 平等教育的推行過程中,也應當把性傾向納入其中,因此立法院終於拍板定案在 國中小學階段實施同志教育課程,讓學生了解性別的多樣性,建立多元觀念,尊 重差異,看見同志的存在,進而了解與尊重,然而,立意良善的同志教育卻缺乏 具體可行的教材與專業知能的訓練,以致在教育現場的教師也只能憑藉自己的經 驗摸索出何謂「同志教育」。

學校是建構下一代價值觀的關鍵,教師對學生有著關鍵的影響,但卻在教學 過程中,常會不經意地灌輸一些個人價值觀或傳統刻板印象觀念給學生而不自知

(林正誼,2006),或是在自己不熟悉的議題中不願自主學習,而這樣的觀念往 往也會影響部分學生的自我概念與價值觀,進而影響其對社會多元現象的觀點與 包容力,如此環環相扣的狀態下,引發研究者想要透過此研究,探討多元成家同 性婚姻議題在國中教育現場的態度,呈現國中教師的觀念及態度現況,關係國中 教育現場的性別教育是否有成效,抑或方向更加分歧。

希望透過此研究能提供給教育現場更多參考與省思,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不再 流於形式,而是真正傳遞更多元的價值,包容更多差異,讓學生形成自我的觀點,

而非上一代刻板印象的強力灌輸,讓學生失去自我判斷與思考的能力。而唯有讓 學生培養多元價值與省思的能力,才能在面對未來多元社會,面對更多的異相有 尊重與接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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