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根據內政部 2013 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於 2012 年共有 55,980 對配偶離婚,
已為亞洲地區離婚率最高的國家。這樣的現況提醒了我們要更加關注離婚對家庭 各個成員帶來的影響,如單親父母的經濟壓力、兒童照護等(葉素萍,2013)。不 論是一段長時間考慮後的結果、一次高度衝突爭執下出乎意料的發展、或是一個 非常突然被告知的消息,離婚對當事人來說常常是非常掙扎且難熬的決定,不論 是決定結束婚姻的一方,或是被提出離婚要求的一方,這個過程都夾雜了憤怒、
背叛、失落、愧疚、懷疑等強烈的情緒反應,通常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逐 漸從離婚的心理困境中走出來。
離婚對成人而言難以承受,對孩童來說更當如是。陳美秀(2007)指出,孩 子可能會對父母無法維持完整的家庭,或無法善盡父母之責感到生氣;也可能覺 得生活從此沒有快樂,悲傷取而代之;有被拋棄及對未來不確定的感覺,感到害 怕、擔心、生活變差等;由於不了解父母之間發生了什麼事非離婚不可,甚至會 在父母離婚後仍抱著父母能復合的希望;或是希望自己快點長大才能穩住這個處 於大變動的家庭;另外,也會見到孩子轉而用冷漠、壓抑的方式保護自己不被排 山倒海的情緒所淹沒。
這些孩子不得不調適自己以因應家庭的大地震,面對過去最安全的堡壘一下 子崩解,孩子僅能用有限的理解能力推敲大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研究者於民國 100 年起於臺灣臺北家事法庭從事心理諮詢和程序監理人工作,在與不同的孩子 接觸時,我常看到很多孩子在父母離婚的過程表現地無比堅強,可以在這樣的家 庭風暴中兼顧學業和家務,但讓人心疼的是,我也看到這些孩子很無所適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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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堅強只是因為他們不願也不敢讓大人知道他們有多害怕和無助,他們沒有把 握他們是不是還能像過去一樣,能夠自在地表達他們的情感而不會因此讓父母更 傷心,他們甚至可能會將父母關係的惡化歸咎於自己,這也是為什麼社會期許離 婚後的父母仍能盡可能維持合作的關係,一同幫助孩子減緩離婚帶來的衝擊。
然而,對成人而言,離婚已經讓人身心俱疲了,在心力耗盡的情況下,離婚 的父母還需同時擔負起許多角色,要把子女、夫妻、父母等不同角色都扮演好其 實是一項很困難的任務。例如,他們需要安撫自己的親人聽聞此事的衝擊、需要 處理婚姻關係的結束,以及需要關照孩子的心理壓力,並且為孩子未來的生活做 安排。許多離婚父母以為婚姻結束可以讓雙方喘息,從此跟之前的配偶劃清界線,
然而他們很快發現「仍是孩子的父母」使得他們無法從此與對方切斷關係。這些 過去在婚姻關係中價值觀的差異、溝通的困難、未撫平傷痛都可能在監護、會面 交往、扶養費等安排上再度挑起戰火。此時,若離婚後的父母使用拉攏孩子形成 同盟的方式對抗另一方;或是孩子見到爸爸或媽媽心情低落而主動與其站在同一 陣線,用行動來照顧父母的情緒,這都會使孩子不自覺捲入父母的角力戰。父母 漸漸體認到在婚姻關係裡的困難很容易延燒到離婚後的親子關係上,而這場戰爭 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小孩(Woodall & Woodall, 2009)。
父母離婚時通常會對孩童的居住地和探視方式有所決定,當離婚後的父母無 法達到共識時,法院才會在當事人提出聲請後做出裁定。不論最終決定孩子未來 將與哪一方同住,維持與非同住親方(nonresidential parent)穩定會面交往的安排,
最主要的用意是讓孩子免於從此失去爸爸或媽媽的恐懼,並且使孩子在父母離婚 後仍能擁有父母雙方的愛。然而實際執行起來卻不一定如想像中的順利,孩子可 能因為各種原因,而不願意照著成人安排的方式進行探視。研究者於法院看到愈 來愈多提起「改定親權行使」或是「改定會面交往方式」的家事事件,大多是因 為非同住親方在會面交往不順利又無計可施時,只好採取法律途徑以保持跟孩子 的連結。然而,此舉常會引發同住親方(residential parent)的不滿,畢竟出入法 院是一件對成人和兒童來說都備感壓力的事。當所有人都希望從孩子身上問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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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來化解探視困難的僵局,此時兒童卻常因為想要顧及成人的感受,或是表達能 力有限,而無法完整表達自己真正的心意;也或是兒童曾表達了心意卻被成人誤 解,使得未來更顧慮是否該表現出來。
當孩子表現出抗拒探視時,常常讓遭拒親方(rejected parent)挫折、無助,
也會在心裡懷疑同住親方是否有意無意地阻撓探視的進行;同住親方可能因為離 婚時的怨氣未消不鼓勵孩子與另一方互動,也可能因為對遭拒親方已經沒有信心,
擔心孩子不會得到妥善的照顧,或是不願看到孩子為了另一方的探視權而被迫進 行探視等原因,也促使或默許孩子不再與另一方接觸。隨著官司的進行,孩子愈 來愈感受到壓力和緊張的氛圍,同住親方更是氣憤遭拒親方竟然不顧孩子的意願,
只想著維護自己的探視權,使得彼此的不滿更是上升。在這些拒絕探視的孩子身 上,我看到每個孩子的反應不盡相同,有些孩子彷彿是父母的代言人,控訴爸爸 或媽媽犯過哪些大大小小的錯事;有些孩子難以忘記過去被不當對待的經驗而對 於探視感到恐懼;也有些孩子自始至終保持沉默,每當被問起和探視有關的問題,
眼淚就撲簌簌地往下掉。
有一個讓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案子,正說明了探視事件中常見的現象─誤以為 探視困難是遭拒親方與孩子之間的事,而非整個家庭的事。我的當事人是一位 10 歲左右的男孩,過去與父母雙方皆有良好互動,男孩和妹妹自從父母離婚後便開 始與爸爸同住,當我見到這個男孩的時候,爸爸和媽媽都已經有新的伴侶。起初,
媽媽可以維持穩定的探視,但透過父母的資訊得知雙方常常各自帶著新的伴侶一 同與孩子互動,此舉引發父母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緊張,紛紛擔心自己身為爸爸 或媽媽的位置會被另一親方的新伴侶所取代。隨著父母的關係惡化,孩子開始不 願再與媽媽會面交往,在約定好會面交往的時間,孩子總會拒絕出門、緊抓著爸 爸,對外在環境不安,甚至難以與陌生人建立關係。孩子的反應使得爸爸得以更 加正當地拒絕母子探視,當孩子掉眼淚的時候,爸爸就會跳出來做「孩子的保護 者」,把孩子的媽媽拒於門外。探視彷彿是「媽媽的事」,或是「媽媽和孩子的事」, 他覺得孩子的媽媽要自己反省這一切是怎麼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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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某次我們安排母子會面時觀察到孩子的反 應,媽媽先是給孩子空間,並且以孩子能接受的速度逐步與他和妹妹建立關係,
接著爸爸和媽媽坐在旁邊的椅子討論現在探視的困難。我雖然在一旁與男孩畫畫,
但我也發現男孩的眼睛一直注意著爸爸和媽媽,最後男孩說,他喜歡看到爸爸媽 媽坐在一起聊天。很多孩子都在父母分開後,抱著父母和好的一線希望,當父母 處於高衝突時,孩子常常是不知做何反應的,若大人誤將自己於過去不愉快的情 緒投射在孩子身上時,很容易誤以為孩子的眼淚完全是對某一方的不滿,而忽略 了父母之間緊張的互動關係常常是孩子最擔心的事。
當然,也有很多拒絕探視的案例是來自於親職能力不足引發孩子對該親方的 實質不滿,而有排斥的行為表現;或是兩者綜合,如孩子以前就不喜歡某一親方,
在父母離婚後更因為同住親方對另一親方的控訴而加深抗拒;或是孩子想要照顧 同住親方的心情而需要選邊站,遭拒絕的親方愈發心急而在會面交往的過程中較 為魯莽,帶給孩子緊張和恐懼的經驗等。整體來說,兒童拒絕探視現象的背後有 一個又一個獨特而複雜的故事,Garber(2007)將家庭視為一個動力系統,認為 兒童拒絕探視的現象要從更大的系統─家庭動力來理解行為的意義。例如,親方 對探視的態度、親職能力、對孩子拒絕探視的反應等,都可能會影響孩子與非同 住親方之關係(Fidler & Bala, 2010)。若單單只納入遭拒親方和孩子的反應,而不 將同住親方的態度和行為納入考量時,常常無法看清楚兒童拒絕探視的現象背後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從這些孩子身上,我看到的是,每當成人想從孩子身上找到答案,這些問題 對孩子而言都是一次次艱難的考驗。他們可能會因此回想起很多高衝突的場面、
他們可能很明白沒有一句話是足夠完美到不會使爸爸或媽媽難過的、他們可能對 爸爸或媽媽既想念又生氣,而選擇不要見面是暫時最能讓自己心情穩定的做法。
每當與這些孩子進行個別諮詢的時候,我常會為這些孩子所承受的壓力感到心疼,
但也常常打從心底佩服這些孩子,總能運用他們的內外在資源為自己在這場風暴 中構築一支保護傘。有感於孩子所看見的世界常常出乎成人的意料之外,讓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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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關心這些孩子,想了解孩子「真正的心意」是什麼、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照
想要關心這些孩子,想了解孩子「真正的心意」是什麼、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