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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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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態度、策略和行為互動,將會形成一個獨特的網絡關係(李翠萍,2006)。

執行組織之間的網絡關係會影響政策執行力(施能傑,1999),而政策網絡的型 態更會影響到政策產出甚至造成政策變遷(Smith, 1993);當網絡內的行動者可 能包含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等不同的組織類型,其產生的網絡結構與互動形態將 更顯複雜。

在我國現有的移民輔導服務的輸送體系當中,包含公、私部門的參與者,

參與者擁有不同的資源與執行策略,且彼此間的認知與其對自身的定位都會影 響政策執行的成效(楊永年、洪淑蓉、侯夙芳,2014),公、私部門的組織性質 在網絡關係中如何影響服務提供的情形?而行動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如何影響政 策產出的結果?本研究嘗試以政策網絡作為分析觀點,一方面描繪出新北市移 民輔導政策的政策執行網絡並了解主要行為者之間形成的網絡結構,另一方面 則針對網絡內公、私部門的行為者進行互動關係的探討。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政策在執行的過程當中,如前所述,受到新公共管理思潮影響以及政策執 行既有在府際網絡運作的特性,包含許多行動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非營 利組織),政策執行的過程逐漸被網絡所取代(Klijn, 2008),各個行動者擁有不 同的目標與資源,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互動關係結合成緊密的政策執行網絡

(辛振三,2003),網絡內的關係與連結更顯重要。網絡(network)由行為者 在網絡結構內具體的互動關係而組成(Klijn, 2008),更是影響政策執行成敗的 關鍵要素(李允傑、丘昌泰,2009),但在實際的討論中,政策網絡的概念卻偏 重使用在探討政策制定的階段(Compston, 2009),如 Marin 和 Mayntz(1991)

即指稱政策網絡是網絡分析(network analysis)與政策制定(policy making)概 念的合流;王光旭(2005)則認為政策網絡是做為探討政策形成過程的一種方 法。整體來說,忽視了政策網絡透過反映組織間的互動關係,及其可能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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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產生影響。因此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運用政策網絡的觀點針對移民輔導政 策的執行層次進行深入探討。

國內自正式頒布新住民輔導計畫至今已超過十年,但多半研究著重在突顯 新住民的弱勢情境(陳芬苓,2014);近年雖然開始針對整體移民輔導制度進行 相關研究,但依照目前我國執行新住民相關的照顧輔導方案的情況,大多由內 政部統籌規劃、和該業務相關之部會主辦,縣市政府和民間團體扮演主要執行 的角色(何福田、郭玉婷,2005),政策執行方面給予地方政府相當大的彈性辦 理移民輔導措施,從各縣市成立的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的形式不同即可窺知一 二。每個地方政府辦理家庭服務中心的方式不同,依照曾中明、楊筱雲與王琇 誼(2007)之彙整,計有自行辦理、委託辦理、補助辦理及自辦兼補助辦理四 種類型。簡言之,有的縣市採取公辦公營的模式,如新北市;亦有縣市進行委 外辦理,如彰化縣政府委託彰化縣生命線協會辦理,名稱不一且因各縣市的家 庭服務中心辦理方式不同、與各社區服務據點之間的合作模式也會有所差異,

趙祥和、沈慶鴻(2016)雖然討論了社區服務據點與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的互 動關係與執行成效,但其主要針對全國性的社區服務據點進行抽樣調查,並未 根據各縣市不同的執行脈絡進行更細緻的分析,針對新住民照顧輔導之相關措 施,應根據地方狀況進行深入分析為宜。

截至2016 年 12 月底,新北市的新移民人數有 101,250 人,5 居全台灣所有 縣市之冠,且新北市共有29 個行政區,可知其幅員廣大,移民輔導的政策更仰 賴有效率的政策執行網絡,以提供民眾優質的公共服務。新北市政府於2007 年 即開始與轄下各行政區的民間團體、區公所合作設置新住民關懷服務站(以下 亦簡稱為關懷站),提供電話關懷、訪視服務、生活適應陪同、聯誼活動與生活 融入課程之服務,與其它縣市相比,較早開始規模性的成立社區化關懷服務據

5 外籍配偶人數係根據內政部移民署公布統計資料計算,統計外裔、外籍配偶、大陸與港澳地 區配偶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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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6 且在政策規劃之初即以「社區」的思維進行服務提供之設計,政策執行 的網絡應相對其它縣市更加健全與完整,2013 年內政部針對各縣市執行外籍與 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的考核中,新北市更榮獲優等的好成績(李定宇,

2013)。雖如此,但研究者發現在政策實際執行的層面,新北市仍然面臨各個家 庭關懷服務站提供服務內容不一之情形(蘇景輝,2012),因此,本研究認為選 擇新北市作為分析個案應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其中,從各個家庭關懷服務站提 供之服務內容來看,僅在電話關懷與家庭訪視兩種項目上提供穩定服務(蘇景 輝,2012),各個家庭關懷服務站以提供關懷服務(包含電話關懷與家庭訪視服 務)為基礎;因此,本研究將先聚焦在新住民關懷服務之上,再討論服務站可 能提供其他服務之情形。

惟新住民的議題長期受到關注,我國針對女性外籍配偶辦理的照顧輔導措 施,最早已於2002 年就已經制定並實施(鍾鳳嬌、趙善如、王淑清、吳雅玲,

2010),觀察中央推動各項新住民輔導措施,亦發現移民署於各縣市成立之服務 站同時也提供各地區新住民關懷訪視服務。為此,本研究應先理解在新住民關 懷服務上,政策執行的現況為何?中央與地方行動者之間將形成何種網絡關 係?藉此了解在新北市提供關懷服務的網絡結構,並分析在政策執行網絡當中 公、私部門的組織性質會不會影響到提供關懷服務情況?進而對新住民關懷服 務執行網絡產生什麼影響?根據上述提出以下的研究問題:

一、新北市新住民關懷服務的政策執行現況為何?

二、新北市新住民關懷服務執行網絡內的行動者之間如何互動?主要行動者在 網絡中扮演何種角色?

6 在移民署提供的 96 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辦理情形當中,僅有新北市政府一次推動 15 個社區服務據點,其它的地方政府如高雄市、苗栗縣政府,僅於少部份行政區(高雄市 6 個、苗栗縣1 個)提供社區服務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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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網絡結構如何影響新北市的新住民關懷服務?

四、公、私部門家庭關懷服務站提供關懷服務的差異?

期望透過上述研究問題,可以達成下列研究目的:

一、了解新北市目前提供的新住民關懷服務。

二、了解中央、地方和非營利組織之間在相同的政策議題上,各自扮演什麼樣 的角色與其互動模式。

三、根據研究結果,對於新北市提供的關懷服務提出建議。

四、正視網絡概念在政策執行過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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