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筆者自小於古都府城成長,在古都氣息的耳濡目染下,對於古老的歷史史蹟 及傳統文化多所嚮往,對於文化之傳承議題亦多所關注。過去由於曾任職南部之 社區大學,藉助文化局之文化資產傳習計畫,邀請曾於民國 78 年榮獲教育部民 俗藝術傳統雜技薪傳獎的陳學禮老先生,傳習藝陣曲藝。社大課程僅為短期社會 教育課程,陳老先生當時已 90 高齡,仍不惜舟車勞頓,來到社大授課,且在課 程結束後,仍非常熱情地希望繼續開課。而學員們也因見識到國寶級藝師的風采,
也非常珍惜上課之機會。雖然社區大學提供了可接近傳統藝術的社會教育之機會,
然而以藝師當時之年歲,也實無法提供真正扎實的訓練,且學員多仍只是慕其國 寶之名而來,因此也無法成為薪傳之種籽,更罔論成為從業者。
傳統藝術乃屬於「無形的技藝與藝能」文化資產,傳統藝術保存之主要動力 來自於族群的共同意識,並強調自我生活價值的肯定,在保存工作上亦不同於有 形類的古蹟、遺址、文化景觀、古物等具有「實體物」之對象,保存對象反而存 在於保存與維護具有精通技藝與知識的個人或團體,針對「保存者與保存團體」
進行傳統藝術的保護才是關鍵1。因此在新版文資法實行後,又傳出檢討聲,欲 加強對於無形文化資產之保護,似乎有意仿效日韓以年金制度照顧無形文化財保 有者,然而若全依靠國家之力來維持傳統民間藝術之命脈,尤其近年國家財政日 益困難,中央不斷縮減預算,這是否為有效之方式,也令筆者感到困惑。
1 臺灣民俗文化工作室(2009),〈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藝術登錄現況〉,載於王壽來編,《第一屆重要 傳統藝術保存者暨保存團體》,臺中: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二、研究目的
臺灣關於傳統民間藝術的傳承方式,除了原本的師徒傳授外,尚有正規的學 院教育、政府機關的技術研習課程、以及社會團體的推廣活動等方式,但除了前 兩項較具有深入且專業的傳習之外,後兩項對於專業技藝的培育較難起到作用。
而正規學院教育的部分,目前多由藝術大學以及臺灣戲曲學院,在傳統戲曲及音 樂表演方面有專門科系的培育,但也多著重在官方主流之劇種,例如京劇、歌仔 戲等,其餘傳統技藝的培育也直到近年才有相關科系出現。
除此之外,由於 1970 年代鄉土運動的影響,古蹟保存運動蓬勃發展,政府 開始著手制訂文化資產保存法,跟著也注意到民間技藝的傳習問題,因而 1982 年《文化資產保存法》頒布後,明定由教育部負責民族藝術傳習業務,並於 1989 年遴選第一屆重要民族藝師,1991 年實施「教育部委託辦理重要民族藝術藝師 傳藝工作計畫」,計畫實施共計三年,然而執行第一屆結束後,便不再續辦。
1995 年文建會開始執行「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共分保存類、傳習類、
調查研究及其他,傳習類又下分為傳統戲劇(有「崑曲傳習計畫」等共 14 項)、
傳統音樂(有「南管古樂傳習計畫」等共 13 項)、傳統工藝(有「鹿港施鎮洋木雕 技藝傳習計畫」等共 12 項),該計畫涵括之類別及項目較為全面,共推動兩期,
總計八年,是歷年來針對傳統藝術最大規模之研究、記錄、傳習之計畫,傳習人 次高達兩千多人,專業培訓式及推廣教育式之傳習方式兼有之,且因屬於國家型 計畫,具有特定預算科目,計畫有延續性,因此較具成效。
2005 年,文化資產保存法重新修訂後公告施行,陸續修訂相關子法。透過 文資法第 60 條及施行細則第 17 條規定,在傳統藝術的保存工作上,將傳習工作 列入常務性之行政事務,於 2009 年開始進行地方登錄與中央指定工作,並同時 進行傳習計畫。雖然此做法是學自日韓,以專業師徒制的方式進行傳習,然而目 前為止僅有一屆藝生結業,調查樣本數仍少。
許多的調查及研究皆表示傳統民間藝術衰落,其原因在於的人才流失,但從
文建會「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高達 2000 多人次的傳習數量來看,仍不乏有 心人願意從事傳統民間藝術。而政府近年來有意學習日韓之政策,以指定保存者、
保存團體之方式發展傳習制度,希望藉由國家之力促使技藝專業化傳習,解決人 才流失、技藝後繼無人的問題。但是,承習了技藝之後是否如期望中的繼續從事 相關行業?是否對產業環境發生影響?傳習過程中實際上遇到了什麼狀況?
長久以來,政府對於傳統藝術的傳習實際上投注了不少的資源,然而後續如 果沒有針對傳統藝術所賴以存續的生態也同樣有配套機制,使得習藝者接受傳習 後無法繼續從業精進技術、或浸淫其中繼續發展,並進一步成為薪傳之種子,那 麼便失去政府施政之美意以及所投入的資源,因此需要針對過去的成效進行評估,
確立未來該如何進行相關配套措施,使傳統藝術得以活態保存的方式得到存續。
目前有關傳統民間藝術後繼無人之傳習問題時,多歸結於大環境的變化。因 此本研究希望藉由追蹤「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學員在計畫結束後的從業情形,
以及與藝文環境結合之狀況,藉以了解目前傳統藝術在經過「傳習計畫」的訓練 後,在社會環境中的發展現況,以及各傳統藝術適合的延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