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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曾經以為傳統藝術的保存工作中,專業傳習才是最重要的,然而在經過本研 究與各項傳習計畫的學員一一訪談之後,才瞭解到除了專業傳習之外,欲達到傳 統藝術的活態保存,必須透過整體環境的配合,因此社會大眾的參與以及原生環 境的健全,其實才是傳統藝術永續發展的最大支持力量。

對於傳統藝術的式微,政府長久以來投注過許多的資源進行研究、保存、培 育、扶植,主要原因便由於在日新月異的社會娛樂以及多元化發展的藝術表演市 場中,需具備某程度涵養才能懂得欣賞的傳統藝術,自然敵不過炫麗的商業表演,

相較之下競爭力較小。如此處於弱勢的傳統藝術如無公部門的積極參與、推動,

情況將更為窘迫,終將走向消亡。人才培育是傳統技藝永續經營的第一步,透過 培育人才為傳統技藝找到延續命脈之道,然而當大環境無法對於現階段的從業人 員給予足夠的支持時,便應從環境改善、技藝深化等問題著手,才能留住人才,

否則也只是將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人才,又再次丟入沒有市場的市場中。本研究 透過與各類傳統藝術傳習學員的訪談,得出以下建議:

一、結合各類教育體制,擴大傳統藝術的參與人口

國民對傳統藝術的欣賞品味應從小開始扎根,因此應重視國民藝術教育,透 過教育引導孩子欣賞傳統藝術的內容及蘊涵。雖然各中小學教育都有鄉土教育以 及人文藝術課程,然而一般傳統藝術藝人僅能以課外輔導的方式協助教學,傳統 藝術能否進到校園也往往需要看校長支持的態度,且人文藝術課程容易因升學需 要而受到犧牲,故仍需要一個連貫性的藝術教育政策。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視社 會終身教育對於擴大傳統藝術支持人口的重要性,並同時藉此提供傳習藝生教學 推廣的機會,以維持藝人的生計。

二、透過獎勵傳習或鼓勵演出的方式,對傳統館閣及民間劇團之經營給予適當的

輔助

過去的傳統社會為了使青年子弟有良好的休閒娛樂,因此由地方士紳出資成 立地方館閣,傳授傳統音樂及戲劇,並藉此維繫社群情感,而今傳統館閣、劇團 逐漸消失,是造成傳統藝術快速萎縮的重要因素之一。透過獎勵傳習或鼓勵演出 的方式,一方面也可透過演出活動刺激教學、精進技藝,一方面提供傳統館閣的 經營經費,使傳習的原生環境得以維持。

三、保障傳統藝術的民間演出機會,健全發展之生態

扶植傳統藝術,有表演的舞臺才是最重要的。廟口野臺仍是傳統劇團最主要 的演出場域,然而由於廟方及同行之間的削價競爭,使得外臺歌仔戲、布袋戲的 演出品質日益低落。因此應針對寺廟在廟會活動邀請傳統表演劇團演出時,透過 相對補助的方式,制定相關辦法以為補助、獎勵,保障傳統音樂及戲曲在民間傳 統演奏場合中的演出機會及演出條件,避免削價之情形,以改善演出品質,期對 演出環境能引起正面作用,健全發展生態,使得這類傳統藝術能夠隨著廟會等民 俗活動獲得活態保存。

四、應回歸在地產業生態進行產業的培植,使臺灣的創意設計能量能夠在地生根 過去的臺灣傳統工藝由於以代工為主,未能朝品牌設計方向發展,因而當臺 灣的人力成本提昇,不敵東南亞以及大陸的低價工藝產品時,產業便逐漸沒落,

少數從業者轉而朝向藝術創作發展,因此失去了消費市場。近年來雖欲朝向創意 設計發展,然而臺灣傳統工藝的產業環境卻已凋落,生產能力因此受限,故在推 展傳統工藝之創新設計的同時,也應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植,以及產業發展的輔 導。

五、應重視臺灣工藝發展經驗的傳承,以及工藝產業與地方文化的連結

雖然當前的工藝產業以創新設計為主流,然而,過去長時間所累積形成的地

方產業特色以及技術經驗,都是設計的能量,因此應針對地方特色工藝,透過嚴 謹的經驗傳承,進行人才的培育與技藝訓練,並結合社區參與,使地方深厚的文 化底蘊能夠成為臺灣工藝的重要特色。

六、維護臺灣工藝產品之品質與市場,並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措施

臺灣目前市面上的工藝用品多充斥著東南亞及大陸工藝產品,低價競爭的結 果,使得臺灣的精緻生活工藝品乏人問津,價格因此受到打壓而難以提昇。另一 方面,由於臺灣的工藝產業逐漸走向創新設計,在建立品牌價值的同時,智財權 的保障成為維護產業獲利的重要因素。因此無論是傳統工藝產業,或是當代的創 新工藝,都需要透過政策制度對於臺灣工藝產品在品質、通路以及智財權等的保 護,才能具有國際的競爭力。

七、應推動以產業整體發展為目標之證照制度,並透過證照制度健全產業之發 展。

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執行期間,傳藝中心曾委託學者研究各國之工藝證照 制度,並制定傳統工藝師技術檢定及發證辦法草案,然而卻因為法令及配套機制 不完全等等原因,而逐漸為人所淡忘。近年來工藝研究中心透過創意設計為臺灣 工藝產業進行創新加值,然而在產銷方面仍出現許多問題,這套機制不僅得以為 工藝人才帶來工作保障,進入學校教育,也同時亦可望能為臺灣的工藝產品建立 產銷體制,強化臺灣工藝品的市場生態,並期能透過本土工藝產業的強化,達到 地方工藝文化的紮根。

回顧過去,政府曾辦理過多次傳習計畫,但都僅只於技藝的傳授,然而觀察 日、韓、中,這幾個成功建立無形文化資產保護制度的國家,除了建立傳習制度 之外,皆分別與教育、產業、市場結合,進行整體性的保存工作,日本更成功與 地方社群、民間組織合作,並透過節慶活動使傳統藝術、工藝能有公開展示的機

會,透過觀光活動自給自足,並透過地方文化的札根以及產業的扶植機制,使傳 統表演藝術以及工藝產業能繼續貼近人民的生活,而能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

傳統藝術係指具有共同歷史傳承、社會情境、文化脈絡、與藝術價值的民族 及地方特色之技藝、文物、作品,可分為有形文化與無形文化。然而無論是具有 實體可觀察的有形或不具實體的無形文化,更重要的是孕育、形成文化背後的價 值體系與認知體系。唯有將其一起保存、重建,才能深入傳統藝術的內在價值與 精髓,使其得以從根本改善。本研究與傳統藝術從業者的訪談當中,許多人對於 傳統藝術未來的傳承深感憂心,非常熱切地表示願意協助研究,並提供相當多寶 貴的意見。當今政府雖然開始意識到傳統技藝傳承的重要與急迫性,因而開始將 傳習工作法制化、制定相關傳習政策,然而人才的培育只是傳承的第一步,如何 營造適宜傳統藝術存活的環境,才是接下來的挑戰。而在政府財政日益困難、且 公民意識逐漸高漲的現在,或許學習日本的做法,凝聚社群意識、集結民間力量,

將會是一條令人可以期待的新道路。

參考文獻

專書

吳明清(1995),《教育研究─基本觀念與方法分析》,臺北市:五南。

Davie Throsby(2003),張維倫等譯,《文化經濟學》,臺北市:典藏。

葉重新(2004),《教育研究法》,臺北市:心理出版社。

蔡欣欣(2005),《臺灣戲曲研究成果述論》,臺北市:國家出版社。

林鶴宜(2007),《從田野出發:歷史視角下的臺灣戲曲》,臺北:稻鄉。

中國藝術研究院(2007),《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文化藝術出版社。

黃貞燕(2008),《日韓無形的文化財保護制度》,國立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李欣(2011),《數字化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路向》,北京:科學出版社。

林會承(2011),《臺灣文化資產保存史綱》,臺北市:遠流。

教育部(1981),《研訂文化資產保存法草案資料彙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5),《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核定本》。

教育部(1998),《第二屆民族藝術藝師紀事-藝林傳響》,臺北市:教育部。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1998),《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第二期計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2001),《柳暗花明 : 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檢討座談 會會議手冊 1996-2001》。

洪孟啟(2005),《國際教科文組織無形文化資產認定及在地行動研究計畫》,國際 民間藝術組織臺灣分會。

黃貞燕(2006),《日韓兩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制度暨個案資料收集計畫》,財團法 人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

黃貞燕(2008),《現階段臺灣無形文化資產潛力資源研究調查計畫─薪傳策略研 究報告》,財團法人福祿文教基金會。

學位論文

簡瑞榮(1992),《近十年政府推展民族藝術教育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 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孟章(1994),《臺灣古蹟保存政策執行與保存論述關係初探》,東海大學建築 學系碩士論文。

陳美智(2004),《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策略研究─聚焦於傳統表演藝術的探討》,

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素貞(2004),《傳統藝術專業傳習之研究─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例》,國立 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淑慧(2008),《從文化資產保存現況探討本土傳統技藝傳承之永續策略》,國立 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期刊/論文集

洪孟啟(2006),〈文化資產保存的世界潮流--從有形到無形〉,美育》,154 期。

洪孟啟(2006),〈文化資產保存的世界潮流--從有形到無形〉,美育》,15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