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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內容主要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待答問題與名詞釋義、研究方法與步驟、

研究範圍與限制等四小節。首先,針對本研究之動機源起進行說明;其次,闡明 由研究動機所導引出之研究目的;接續著,敘明為達成研究目的所提出之待答問 題為何;再者,定義與解釋本研究內容中所討論與使用之重要名詞;此外,說明 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方法與研究執行的步驟;最後,說明本研究進行過程中所界 定之研究範圍與面臨之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教育部組織法自民國 62 年修正公布後,迄 101 年近 40 年間未有修正。這段 期間,科技化、國際化、多元化及資訊化等趨勢引發社會迅速變遷,教育發展影 響國家發展及競爭力,中央教育行政組織調整之呼籲應運而生,然接續成立科技 顧問室等10 多個任務編組單位,只是回應社會重大議題腳痛醫腳、頭痛醫頭治標 的方式;配合國家政府整體組織改造規劃之契機,教育部自民國102 年起實施組 織新制,其中的歷程與發展的問題,引起關心教育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切,

確實值得一探究竟。

壹、研究動機

影響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組織再造甚鉅的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組織法,

已於民國102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至今已四年有餘。回顧民國 102 年所進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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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組織改造重點在於,由當時行政院底下分屬不同的三個部會:教育部、體 育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委由教育部主導下,聯合整併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 部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業務,亦即整合了全國教育、體育、青輔的工作,讓 教育部成為單一的服務窗口;不同以往的是,因應未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 施、全民體育的推動及加強青年發展的規劃等,教育部首創「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及「青年發展署」等 3 個三級機關,強化政策規劃與執行的效能;另 外在附屬機構部分,除已先在 100 年成立國家級的教育研究單位-國家教育研究 院,國立自然博物館也整併了國立鳳凰谷鳥園,而原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中央 圖書館臺灣分館也分別更名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

整體教育部組織重整的用意,是希望能為全國教育、體育及青年發展的政策提供 更堅實有力的支持系統,也讓統合的資源,提供全國學生更完善的照顧(教育部,

2012)。

臺灣早期的政府改造,並不如歐美國家,可以化為技術性的政府組織改造方 案,在相當大的層面上,政府改造與臺灣的民主與社會轉型,是必須放在同一個 擘劃的理念與方案上,做完整的規劃與思考。學者指出政府進行組織重組的行動 時機為:1.當國內政治情勢尚稱穩定,惟民意機構或利益團體強烈要求增減某些機 構之時 2.當主事首長擁有雄厚的政治基礎(才不致因所屬機關反彈而中途作罷)

且有意願要從事機關重組工作 3.當機關行政效率為人詬病機關本身認為必須採取 重組手段以一新耳目之時 4.當部份主事者擬以機關重組方式從事人事調整時 5.擬 重組的機關現職人員接受意願很高時(朱楠賢,1992,頁 75)。在上揭政府組織改 造行動時機下,我國政府組織改造的重大工程歷經20 多年長久的研議與推動,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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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院及立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先於2010 年 2 月 3 日由總統公布修正中央行政 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制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及行政院功能業 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等攸關行政院組織改造的四部重要法律,而提供另一類行 政組織選擇的行政法人法也於 2011 年 4 月 8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同年月 27 日由總統公布。因此,在中央政府組織改造的法制工作完成階段性任務之後,接 下來更艱鉅又複雜的工作,則是行政院各部會二級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的組織法 立法工作。

此次政府組織再造,在教育部本部方面也進行大幅的調併(原30 個一級單位 併成15 個一級單位),成立 8 司、6 處、1 會(常設性任務編組)。除了高教司、

技職司無太大變動外,綜合規劃司整合原秘書室、教研會、體育司(學校衛生)

業務,強化教育政策規劃與研究功能;終身教育司整併原社教司及國語會業務,

強調未來終身學習、閱讀語文之重要;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整併原國際文教處、僑 教會及大陸小組,整合國際相關業務、強化高等教育輸出產業;師資培育及藝術 教育司係整合原中教司、社教司業務,凸顯師培及藝教對學生的重要性;資訊及 科技教育司合併原電算中心、顧問室及環保小組,展現了數位學習、科技教育及 環境教育的前瞻思考;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整併原軍訓處、訓委會及特教小組,

回應「學生是教育的主體」、「特教也是教育的主流」之聲音。可以看見這波教 育部內部的革新,充滿了合作、創新與變動的挑戰,更是政府面對社會變遷、國 際情勢與人民期待下所作的整體規劃,因為只有組織的變革才能給未來教育新的 發展機會,只有改變現狀,才能提升效能(教育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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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經歷了臺灣省政府組織變革與精省歷史,再加上此次民國 102 年組織 改造的經驗,透過政府再造與行政革新,希望可以提升中央教育行政組織的效能。

又教育部組織法自民國17 年制定公布,後於民國 18、20、24、29、32、33、36、

57 及 62 年修正公布 9 次,而從 62 年至 101 年將近 40 年間,社會變遷、科技化及 國際化的程度及速度加劇,中央教育行政組織自不能置身度外,因而成立科技顧 問室、電子計算機中心、環境保護小組、大陸事務工作小組、特殊教育小組、對 外華語小組及私立學校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等任務編組;此次適逢政府整體組織 改造規劃,探討此次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因應調整的歷程與發展乃更覺份外重要。

貳、研究目的

由上所述,提出本研究的目的共有四項,分別說明如下:

一、了解教育部組織改造規劃的情形及歷程;

二、分析教育部組織改造後工作調整的情形;

三、探討教育部組織改造對教育發展的影響;

四、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可供行政機關及後續研究發展改進參考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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