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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本研究以焦點團體座談及深度訪談進行教育部 102 年組織改造歷程與發展之 探討,以下依教育部102 年組織改造規劃的情形及歷程、組織改造後工作調整情 形、組織改造對教育發展的影響及對未來行政院或教育部組織改造的建議等四部 分做一整體的綜合分析與討論。

壹、 教育部102 年組織改造規劃的情形及歷程

一、 從不同觀點看待教育部102 年組織改造的規劃:

(一) 行政院觀點:從推動整體政府組織改造的角度來看待教育部此次的組改,較 為正面而理想化,主要認為:

1. 教育部此次組改成立多元組織型態,結構完整,功能應能發揮。

2. 教育部與其他部會業務釐清,權責分明,有利教育事務專責推動。

(二) 教育部觀點:從規劃教育部整體組織改造的角度而言,既有肯定也有質疑:

1. 教育部組織改造整體方向是正確的,解決組織內部單位日益膨脹的問題。

2. 但教育部在整體政府組改的框架下,精簡業務單位卻沒精簡輔助單位,造 成組織功能發揮受到侷限。

3. 政治因素強烈影響此次教育部組織改造的規劃。

(三) 學者專家觀點:本次教育部組織改造規劃過程,可看到幾項不同因素的影響,

形成數股力量的拉扯,茲以應然及實然因素加以說明:

1. 應然因素

(1) 理論研究:透過各項國內外相關研究及各種理論驗證而成之理想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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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育需求:依據教育部組織內部需求或經驗累積所做的合理性規劃。

2. 實然因素

(1) 結構框架:在政府組改四法規範下,形成各部會結構上的框架限制。

(2) 政黨政治:不同的政黨和利益團體所產生政治力量的介入,使教育部組 織改造遂成政治妥協下的產物。

(3) 員額預算:在員額精簡、預算有限下推動未精簡的業務,現實面造就組 改的另類困境。

二、 教育部進行組織改造之必要性及原因

依前文獻分析發現政府組織進行大規模改造的原因係有:政府必須跟上 社會發展、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改變既有的角色;組織愈龐大其行為將 愈趨於形式化和官僚化;組織層級太多疊床架屋、職能與權限劃分不清、組 織缺乏彈性、幕僚人員偏多等,對照教育部此次大幅度的組織改造,行政人 員及專家學者亦認為有其必要性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 配合政府的政策:教育部係政府的一環,當然必須配合政府整體的政策進行 組織變動,以達精實、彈性、效能的目標。

(二) 因應社會的變遷:教育須符應社會環境的改變以適當調整,如少子化更重視 幼教業務,全球化更凸顯國際及兩岸教育等。

(三) 符應時代的脈動:自民國 62 年教育部組織法修正公布後,近 40 年間整個社 會氛圍及教育情境已轉變甚大,教育行政組織的架構勢必隨時代潮流而調 整,以因應內部及外部所衍生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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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育部組織改造過程之瞭解與支持及參與經驗或感受

(一) 10 位座談及受訪者皆表示了解並支持當時教育部組織改造的政策。

(二) 8 位座談及受訪者表示曾參與當時教育部組織改造政策的規劃過程。

(三) 主要感受包括:此次政府組改由研考會主導,而教育部在既定的法令(如業 務及幕僚單位的個數)及政治的妥協下,客觀理想上的規劃未能全面達成;

須兼顧組改多重面向及跨機關(單位)協調以成;因青輔會組織調整已規劃 數十年,同仁對組織改造及移撥至教育部期待甚深。

四、 印象深刻的組改事件

除 2 位學者專家因無參與而未提出印象深刻的組改事件外,餘 8 位行政 人員皆提出令其印象深刻的組改事件,茲歸納說明如下:

(一) 原規劃的青年發展司變成青年發展署,成立學生事務司:計 5 位人員(座談 2、訪談 3)表示此事件令其印象深刻。究其主因係當時立法院審議教育部組 織法時,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人堅持「教育部以學生為主體,應成立學生 事務司」之論點,惟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各部會內部業務單位 只能設6-8 個,爰 100 年 4 月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第1 次聯席會議決議,教育部原「青年發展司」改設三級機關「青 年發展署」,成立學生事務司;此事件造成原青輔會同仁相當錯愕(已做好併 入教育部成為一司的準備),也形成了規模最小、將多兵少的青年署,目前業 務與本部多所重疊之現象。而原本規劃回歸各教育階段訓委會(學生事務)

業務,在政治角力下又死灰復燃,持續再現業務疊床架屋、權責不清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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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原規劃「高教署」(高教委員會)卻成立了國教署:計有2 位負責教育部組織 改造規劃主管提出此事。即在組改規劃之初,原研議高教司及技職司兩司整 合為「高等教育署」,但考量技職教育無法彰顯,以及高教自主下,教育部主 導業務太少,只好放棄此規劃而維持現狀;另一方面囿於業務司的數量不足,

原規劃要精簡中部辦公室,卻反而跟本部相關單位合併為國教署,且國教司 從教育部內部單位降為下級機關國教署後,也反映了命令來自四面八方、多 頭馬車的問題。

(三) 體育被降格:教育與體育的業務一直處於分合的局面,而此次政府組改將原 二級機關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降成了三級機關體育署,讓體育又回歸了教育範 疇,從基礎教育落實國民體育。

(四) 部署權責劃分,三署有不同:過去為二級機關的體育署及青年署業務較獨立

(多首長決行),而國教署則因由內部單位國教司及中部辦公室轉型而來,相 對較依賴教育部(事事請示)。

(五) 青年署及體育署署長編制職等較國教署高:此乃此次行政院組織改造緩進之 措施,在精簡二級機關之際,特別賦予原二級機關降為三級機關之首長職等 可列 13-14 職等,卻也形成國教署署長職等相對較低之窘境,未來可再通盤 研議檢討。

承上,綜合分析及討論後,歸納如表 4-3「不同觀點對教育部組織改造規劃之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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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教育部102 年組織改造後工作調整情形

一、 對教育部此次組織改造4 年多總體的評論 (一) 行政院觀點:穩定發展,權責分明。

(二) 教育部觀點:任務艱難,已屬不易。就教育部業務單位而言,僅資訊及科技 教育司有正式人員編制問題,以及綜合規劃司囿於現有人力僅能做彙整而非 前瞻性規劃問題;就三署而言,僅體育署整合最好,青年署及國教署功能未 完全發揮;就三級機構圖書館而言,定位尚稱明確,可再強化中央及地方之 合作與連結。

二、 教育部進行政府組織改造後對組織及個人的影響

(一) 正面影響:組織結構應更符應社會的變遷,應和外在環境及需求鏈結,且組 織成員之感情氣氛應更佳。

(二) 負面影響:

1. 在組織效能面:組改後各單位囿於架構,同仁心態思維未改,仍有本位主 義,橫向和縱向聯繫效能並沒有顯著提升。

2. 在組織領導面:就業務主管的領導而言,欠缺前瞻性的規劃,只是不斷地 滅火,而人員的素質與專業也似乎逐漸降低。

3. 在人員配置面:大部分的業務移到國教署,但國教署署同仁的量與質並沒 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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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組改後同仁工作負擔方面

部本部同仁受立法箝制,仍忙於事務性工作;三級機關(署)皆表示同 仁的負擔不減反重。

四、 在組改後工作項目權責劃分方面

在教育部組改後權責劃分部分,行政院代表認為權責劃分較過去明確,

和教育部代表所提不論是署內或部署之間分文仍有爭議、權責劃分不清的觀 點,剛好背道而馳。

(一) 行政院觀點:

教育部102 年組改後架構並無太大變動,各業務皆有適當單位處理,即 便有新興或跨單位業務亦有綜合規劃司處理;從分文單位有疑義之案件減 少,即可了解業務權責已較過去明確。

(二) 教育部觀點:

1. 就三級機關(署)內部分工而言,體育署及國教署表示分文爭議仍在。

2. 就部署分工而言,仍有權責劃分不清、業務重疊情形或政策拼裝之虞。

3. 就教育部和其他部會分工而言,權責劃分成效及情形可再整體檢視。

承上,經綜合分析及討論後,歸納如表 4-4「不同觀點對教育部組織改造後工 作調整情形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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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教育部組織改造對教育發展的影響

就精實、彈性及效能三面向而言,焦點座談及深度訪談的結果都比較傾向 有實踐精實面、彈性面的目標,惟在「效能面」的看法有殊異。

一、 精實面

焦點座談和深度訪談的結果,均係肯定教育部此次組織改造在精實方面發揮 正面的功能,且成效斐然。

(一) 焦點座談:多表示單位已精簡(人員未必精簡)、已改善未法制化單位的問題,

惟人員合理配置可再檢討,建議「部署間人員整體流動」、「人員精簡應考量 正式人員和非正式人員比例」等。

(二) 深度訪談:教育部整併教育、體育及青年 3 個二級機關為 1 個;教育部本部

整併30 個單位為 15 個;整體員額已核實控管並透過員額評鑑抑制人員膨脹;

教育部此次組改在單位精簡上有正面的功能。

二、 彈性面

焦點座談和深度訪談的結果,亦係肯定教育部此次組織改造在彈性方面發揮 的功能,如組改後體育署及國訓中心行政法人化後較有彈性,採多元化組織類型、

任用雙軌制以增彈性等,惟非營利性質的教育單位法人化需有所保留,以及恐仍 有舊瓶裝新酒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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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效能面

綜合焦點座談和深度訪談的結果,教育部此次組織改造在效能方面功能的發

綜合焦點座談和深度訪談的結果,教育部此次組織改造在效能方面功能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