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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不嚴肅1地談論科學也許是一種敗德,然而嚴肅與認真地去談論科學(science) 則未必能達到美德之境,這為什麼呢?當然,科學家本其職業倫理,談論科學也 許具有強而有力的正當性與「嚴肅性」,但假定我們與科學家自身,就據此認定 其理解其自身的行為或科學的本質之必然性,則毫無理由。由於受限於其自身的 專業教養,學術傳統與其自身的方法假定,科學家不一定理解科學。科學家對科 學的不理解,正是當代科學的處境,亦是當代哲學與科學重新聯結的重要理由。

我們當前的存在狀態,乃是透過現代科學而得以被顯現出來,事實上,因為 我們慣常於生存在這令人驚訝結構性中,以致於對其毫無抵抗能力,在各種形式 關於科學的談論中,如何指涉科學,如今,也成了一種問題。在一種極為不負責 任的談論中,科學粗糙地被設定為人類精神與靈性墮落的表徵,或是以一種隨意 與天真的引用方式,被扭曲變更,相對的,另一種簡單地將科學沾染許多神話,

或形成一種霸權,做為真理與知識的絕對標準,也是一種不正義。

在這情況下,科學家本於正義與專精,為了「除魅」,科學家的社群裡,談 論科學的本質或給與科學規範的科學家為數不少,近代最著名的如愛因斯坦

1「知識的敗德者」及其手勢,在「科學大戰」後已被一一列舉。當然,如果「嚴肅的」談論科 學,是以對科學的具體內容存在著充份理解的前提上去談論與指涉,那麼不嚴肅的例子則發生在 如德希達,克利斯蒂娃,拉康等「後現代思想家」與某些「新種人文知識份子」,有關於科學的 指涉與引用的手勢上,最令人詬病的例子顯現在,諸如將現代物理學與高等數學中的某些具高度 技術性,專有且具有嚴格定義的詞彙,切斷其脈絡性的引用,或做出一種基於「字典式」的表面 理解,而隨意的運用與移植在其論述上,卻未見其明確的解釋其意義,經典的例子如德希達的「愛 因斯坦常數」,拉康的「拓樸學」,其他常見的例子為「測不準原理」的誤用與濫用,這種隨意的 書寫與談論風格終於在「索卡事件」後遭到挑戰與駁斥...參見《高級迷信》,《知識的騙局》

等相關討論。

(Albert Einstein),葛爾曼(Murray Gell-Mann),費因曼(Richard Phillips Feynman) 等...然而經典的例子,莫如英國最偉大的自然科學家愛薩克.牛頓(Isaac Newton) 在英國皇家科學院的就職演說中的宣言:

「自然哲學的目的在於發現自然界的結構(frame)與作用,並且盡可能的把它 們歸結(reducing)為一些一般的法則(general law) - 用觀察(observation)和實驗 (experiment)來建立這些法則,從而演繹出事物的原因和結果(deducing the causes and effects of thing)2

在這幾個簡單的述句裡,牛頓除了將科學的目的,方法都清楚的說明以外,

重要的是,它隱喻一個重要的信息,即自然科學之為科學,在於它必須得跟形上 學(Metaphysics)徹底劃清界線3,對於牛頓而言,自然科學關注的焦點不是事物的

「第一因」,也不是對事物尋求某種目的論的解釋,科學不是思辨玄學(speculative metaphysics),更不會是詩,對於那些逾越了經驗的界限,在概念思辨的層次上

2 Richard S. Westfall, The life of Isaac Newton,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248-249 .

3與形上學劃清界限的觀念,則區分出科學與非科學或偽科學之間的標準,並引伸出科學研究的

「去玄原則」,最著名的判準由休模(David Hume)所提出,“如果手上有一本書,例如是神學或 是經院形上學(school metaphysics)的書,那麼我們不妨問問,他有關於任何數或量的抽象推理 嗎?沒有,它含有任何關於事實或存在問題的經驗推理嗎?(does it contain any experimental reasoning concerning matter of fact and existence?)也沒有,那就將它付之一炬吧,因為他所包含的 只不過是詭辯和幻想(sophistry and illusion)罷了”…參見 A.J Ayer, LOGICAL POSITIVISM,(The Free Press1959),p10

的觀念乃至於科學本質,到底需不需要哲學加以解釋?至此,一門關於科學的哲 學之價值已呼之欲出。

就胡賽爾(Edmund Husserl 1859-1938)的現象學(phenomenology)的特質檢 視,按照德國的分類法,他不屬於具體科學或事實科學之範疇,而是作為一種本 質科學(Wesenswissenschaft) 。然而,它並非是形式邏輯,或數學這樣的本質科 學,它關注於人類的意識活動(Bewusstseinsakten) 諸如感知、思維、回憶,判斷,

期待等諸意識類型。做為一切科學基礎的現象學,反倒近似於一種超越一切科學 的超科學,也因此,他對一切科學探討,完全奠基於它對人類意識本質的假定上,

從邏輯的觀點看來,這當然有其危險性,即使這種本質,宣稱通過由向笛卡兒的 道路的回歸中,加以證成,亦不無存在論辯的空間。然則若排除這點有待論辯的 問題,現象學的科學哲學,無疑較諸當前英美科學哲學之主流道路的另類選擇。

環顧胡賽爾一生的工作裡,直接或間接地,與抵抗與批判當代實證科學所欠缺或 不足之處有所關聯,特別在其中期與後期的哲學的發展裡,胡賽爾關注的焦點,

是企圖為所有的科學發掘出其普遍的先驗基礎4。一定程度上,總結於胡賽爾饒 富興味,關於整個西方科學與科學精神發展的分析與批判的《歐洲科學危機與超 驗現象學》一書中所顯現。

據此,本篇論文旨在由對《歐洲科學危機與超驗現象學》中所蘊含的科學哲 學,特別是對本書的第二部份的篇章中進行探討。在此之外,觀察國內近年來專 以《歐洲科學危機與超驗現象學》一書作為研究基礎的論文,專書的數量上並不 很多,而若有論者論及此書,皆是以關注在「生活世界」的理論建構與涉及相關 的議題上,無有對本書第二部份,即胡賽爾論伽利略之數理自然科學的章節,與 其科學哲學進行論述與深入探討者,若有提及,也往往是附帶一提,或抽取其一 般性,常識性的見解,故本論文以此欠缺,基於對胡賽爾之《歐洲科學危機與超

4芬克曾將胡賽爾的哲學發展區分為三個時期: 前現象學時期(邏輯研究第一卷),認識論研究時期(邏輯研 究第二卷)與作為哲學與科學普遍基礎的純粹現象學時期(1906-),在第三個時期胡賽爾關注的焦點是要為所 有的科學發掘出其普遍的先驗基礎...參見赫伯特.施皮格伯格(Herbert Spiegelberg)著; 王炳文,張金言譯 (1995),現象學運動, 北京市 : 商務印書館

驗現象學》及與其有相關性文本的解釋下,處理「歐洲科學危機」與「數理自然 科學」,「自然數學化」之間的關係,並據此回答與分析科學之本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