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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參與者

本節針對參與研究的參與者進行描述,分別依研究對象、同班同 儕與班級導師及研究倫理依序敘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北部國中七年級一名學生,經兒童心智科醫 師診斷為ADHD,年齡十二歲五個月,基本資料如表2。

表 2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姓名(化名) 小明

年齡 十二歲五個月

姓別 男

就讀年級 七年級

父母關係 同住

家庭氣氛 和諧

經濟狀況 小康

家中特殊案例 無

家中主要使用語言 國語、閩南語

家中的主要休閒活動 看電視、畫畫、打電動

興趣 畫畫、打電動

喜歡的獎勵方式 買漫畫、打電動 同住的家庭成員 父親及母親

(一)醫學診斷情形

發現研究對象於六歲時(國小一年級)與同年齡學童有不同之 學習行為,由一年級導師先發現。

(二)鑑定歷程

魏氏兒童智力測驗,測驗日期為2003年12月,全量智商99,智 力正常,地點為臺北市某醫院。接受過動兒活動力行為評鑑,

評鑑日期為2004年1月,結果是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評鑑地點在 臺北市某醫院。

(三)運動能力及健康狀況:

1. 運動能力

協調性方面:動作協調能力不足。

粗大動作方面:球類運動,傳球動作不佳。

精細動作方面:球類運動,雙手接球動作不佳。

水中能力方面:水中閉氣及吐氣。

2. 健康狀況 視覺:近視。

聽覺:正常。

肢體:正常。

智能:正常。

其他: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藥物名稱:專司達(長效型)

(四)學校生活情形

低年級導師描述其問題行為包括:注意力無法集中;上課時喜 歡亂走動;對學習不感興趣;好動、喜歡拿同學們的束西;有 偷竊的記錄及人際關係差等。所以建議家長帶去醫院做診斷,

其診斷結果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目前給予藥物控制,學校方 面亦針對其學習上的需求,於部分時間至資源班上課。中年級 導師描述其問題行為包括:挫折容忍力非常低,遇有不順心之 事,就對同學生氣;上課分組時,同學都不想與他分到同一組 等。研究者從高年級導師的描述中得知上了五、六年級,其人 際關係與情緒困擾問題越來越嚴重,升上國中後,從任課老師、

導師的訪談中發現共通點,因常與同學相處不愉快,下課時與 同學互動,都會發生言語上或肢體上的衝突,課堂中分組時,

沒有同學願意與他分在同一組。

(五)問題行為

自小學低年級至國中七年級在校表現如上所述,研究對象常因 情緒或易因小事而生氣、憤怒,激動時甚至出現打人、叫罵、

等問題行為,使他同儕關係低落,由於學習落後以及行為表現,

最令師長及家長感到困擾的問題行為包括:人際關係差、學習 動機低落、挫折容忍力非常低、思想大多消極、負面的、易怒、

溝通表達能力不佳。

二、同儕

為某公立國中一班的七年級學生,班級人數為 30 人,男生 15 人

(含研究對象)、女生 15 人,與研究對象同班達一個學期以上,在本 研究中全程參與水中活動。

三、導師

為研究對象的班級導師,負有管理班級學生的職責,平日與學生最 為接近,對班上的同學,在學業、行為及人際互動最為瞭解,在本研究 中班級導師對研究對象參與水中活動前後與班上同儕人際關係提供最 真實觀點。

四、研究倫理

研究對象為研究者任教班級的學生,基於研究倫理,研究者應將 研究者的研究告知研究對象,但研究過程中及結果恐會造成對研究對 象的傷害,於研究前雖已徵求家長同意本研究的活動與評量,但基於 保護研究對象,研究過程將採全程保密的原則,同時,活動課程內容 符合研究對象及參與研究同儕的教學活動設計,而研究中所呈現的學

生及老師皆以代號方式稱呼,期能達到保護學生受教權之效,因為本 研究的最終目的為幫助研究對象,而不是單純的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