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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取向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透過一群追求真實自我的人,從他們的生涯開展故事中 瞭解與真實自我接觸的經驗,真實自我的實踐方式與歷程,以及對此歷程所建構 的意義。強調從這群人自身的觀點來探討這些經驗、方式、歷程和意義,因此,

本研究採用敘事取向的研究方法來進行。所謂敘事研究是指任何使用或分析敘事 素材的研究,資料係以故事(訪談或文獻探討中所採擷的生命故事)或其他方式 蒐集而得(Lieblich, Tuval-Mashiach, & Zilber, 1998/2008)。並且,Lieblich 等人

(1998/2008)認為研究者如果能以開放的態度趨近和所關注的議題具有密切關聯 的人們,探索他們在這些議題上的主觀內在經驗,則敘事研究是最佳的選擇。

敘事取向研究方法所秉持的世界觀,看待真實的觀點以及探究真實的可能性 和趨近的方式,這些問題將關係著本研究的思考和進行。許育光(2000)認為敘 事取向或敘說心理學的世界觀,其實繼承了建構主義、自然主義及脈絡主義的精 神,包括相互影響、整體、互為主觀的概念,並強調脈絡及其複雜性的觀點來看 待知識與研究。

建構主義的派典就其本體論的立場而言,認為真實是以不同的心理型式存 在。個人獨有的社會經歷及心靈狀態會形成不同的建構(Lincoln & Guba, 2000),

職此之故,建構主義的學者認為「真實」原本就具有其多元化的面貌,每一個真 實都是真實(吳芝儀,2003)。知識則是透過人際互動、溝通和辨證而建構出來的,

並且具有整體性(甄曉蘭,1996)。因此,敘事取向假定在人類的現實中,並不存 在單一的、絕對的真實,對於文本也沒有唯一正確的解釋或詮釋(Lieblich et al., 1998/2008)。

就知識論的立場而言,建構主義的派典認為人類其實並沒有直接的管道進入 一個單一的且可獲得全知的「真的真實(real- reality)」。儘管其客觀實存,但人類 窮盡全力所能探知理解的世界,僅是許多由人類所建構或覺知的「建構真實

(constructed realities)」罷了(吳芝儀,2003)。知識在研究者與現象的互動中創 造真實,知識是主觀的、是研究者涉入才產生的(Lincoln & Guba, 2000)。

此外,建構主義的派典也會去思考「語言」如何組成所處的世界和信念,認 為社會是在語言中去建構他們的真實觀。人們唯一能夠認識的世界,是以語言分 享的世界。語言告訴我們該如何去看待世界,以及我們看到了什麼(Freedman &

Combs, 1996/2000)。

基於上述的立場,敘事研究強調參與者敘說故事時的情境脈絡,認為這些故 事只是多元自我建構的其中一個面向(Lieblich et al., 1998/2008)。Connelly 和 Clandinin(1990)則強調敘事研究的過程是一個在研究者和參與者之間「共享的 故事」,涉及彼此相互地敘說和重述故事。研究者和參與者透過敘事研究的歷程共 享其敘事的建構和再建構。

就方法論的立場而言,建構主義的派典是強調「解釋與辯證」。個別的建構經 由解釋而引發,經辯證而能與他人對話,因此採用典型的敘事性或故事性的質性 方法(Lincoln & Guba, 2000)。重視現象本身的差異性及異質性,而非實證主義強 調的普遍性,透過質性研究方法以掌握個體真正的經驗與問題,從中瞭解個體如 何看待自己和世界(甄曉蘭,1996)。研究者的意圖即是對於參與者對其世界所建 構的意義進行解釋。然而,這並非意謂研究者擁有絕對自由的推測和直覺,而是 必須奠基於綜合性的瞭解,這有賴於對敘事資料進行反覆不斷的檢視和自我覺察

(Lieblich et al., 1998/2008)。

由此可見,敘事取向研究方法背後的假定是根本不存在唯一的絕對真實,所 以,研究是為了探究人類所建構出來的真實,這是敘事取向研究的精神和焦點。

同時也符合研究者對本研究問題的看法,亦即,關注的是這群在生涯開展中實踐 真實自我的人,他們的「主觀經驗」為何,對此歷程所「建構」的意義又是什麼,

而不是追求唯一的、客觀的答案。在研究者與參與者的深度訪談和對話的脈絡中,

透過彼此的語言,共構出有關與真實自我接觸的經驗和生涯故事。然後,研究者 基於自身的經驗,對共構出的經驗和故事進行理解和解釋。

接續上述對敘事研究方法背後的假定之探討,以下將介紹其特點,包括對意 義建構的強調、主體性和認同、對脈絡的強調、互為主體和共構,以及再呈現的 精神。茲說明如下:

一、 意義的建構

敘事研究的主要目的即是了解受訪者在訪談時,在經驗流裡如何賦予條理及 次序,使他們生命裡的事件和行動變得有意義。敘說是產生意義的基本結構,所 以,敘說必須被研究者保存下來,而不是將它變成破碎的片段(Riessman,

1993/2003)。林美珠(2000)亦認為人類是天生的故事敘說者,並且在說故事中賦 予生命經驗意義,故事也提供個人經驗的凝結與連續。

二、 認同和主體性

Lieblich 等人(1998/2008)認為透過敘說者對其生活和所經驗過的現實進行口 語描述和故事敘說,是了解內在世界最為清晰的管道。換句話說,敘事使得我們 得以了解人們的身分認同(identity)和人格。個人藉由敘說的故事,知道或發現 了自己,並向他人揭露自身。所以,生命故事可提供研究者發現和瞭解身分認同 的鎖鑰—無論是其「真實的」或「歷史的」核心,或作為敘事建構。Riessman

(1993/2003)也提到在個人敘說裡,正是因為它們所具有的主體性—這些敘說牢 牢地根植於時間、地點和個人經驗,無法擺脫觀點的影響—我們才會如此重視它 們。因此,敘事研究法十分適合那些關注主體性(subjectivity)和認同的研究。

三、 脈絡觀點

每一個被蒐集而來的故事,都受到它所敘說時的情境脈絡、訪談目的、聽眾 的性質、聽者和說者之間的關係,以及敘說者的情緒等等的影響。因此,每一個 特別的生命故事都只是多元可能性建構,或人們多元化自我及生活表徵的其中一 個面向,取決於特定時空環境的影響(Lieblich et al., 1998/2008)。Riessman

(1993/2003)也提出相同的看法,認為我們所建構的真實「對特定歷史情境下的 某個特別的解釋群體才具有真實的意義」。

上述的脈絡觀點不只是訪談情境的脈絡,還包括更廣大的社會文化脈絡。林 美珠(2000)認為敘事本身是一種社會建構,包含說者和聽者及其所處的社會文 化脈絡關係,敘事者所完成的故事敘說,同時是被文化所塑造出來。藉由分析特 定群體敘事的複雜過程,學習到的不只是特定群體的故事,而且學習到文化世界 如何讓這些敘事變得可能或有問題。

四、 互為主體性和共構

許育光(2000)認為敘事研究的重要特性包括「互為主體」和相互建構的歷 程中去發現隱含的意義。所謂「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意謂著一個共同建 構、互動的知識協商歷程,在主體和客體搭建的「我們關係(we-relationship)」中 聯繫起來,研究者與研究對象均平等的呈現其主體性,是一種非保持距離或視對 方為客體加以操弄、對待的態度。吳芝儀(2003)則從建構論的觀點強調敘事研 究方法中的「共同建構」。認為蒐集的資料不僅只是反映受訪者的經驗世界,或他 們對經驗的建構和理解,更是受訪者在重述其故事中所「重新建構」的經驗和理 解。而做為敘事訪談中的詢問者和傾聽者,參與了受訪者對經驗重新建構的歷程,

和他們一起「共同建構」了他們的改變。

五、 再呈現

敘說即是一種再呈現(representation),解釋常是不可避免的。研究者無法直 接進入另一個人的經驗,所處理的是某種模糊性質的經驗再呈現—包括談話、文

本、互動和解釋。因此,唯有經過解釋,很細心地注意那些形成研究參與者故事 的脈絡,以及灌注於當中的世界觀,我們才開始明白這些經驗(Riessman, 1993/2003)。

以上有關敘事研究取向的世界觀和特點的整理,有助於研究者在進行本研究 時,能符合敘事取向的精神,從建構主義的觀點看待研究過程的進行和研究參與 者的敘說,並且,強調在敘說過程的特定脈絡下形成的意義建構和共構。至於研 究關係的部分則是以互為主體的精神和參與者互動,而非主體和客體的不對等關 係,在此關係之下能看到研究參與者的身分認同和主體性。此外,研究結果的解 釋則是一種再呈現而非客觀、唯一答案的追求。

至於整個研究的過程則依照 Riessman(1993/2003)所提出的五種層級的再呈 現進行之,從關注經驗、訴說經驗、轉錄經驗、分析經驗,到閱讀經驗,它們之 間有些部分是相互滲透的。茲簡述如下:

一、 關注經驗

經由關注,使某些現象具有了意義,是再呈現的第一個層級。關注時是有所 選擇的,在未經反思的整體(基本的經驗)裡作了選取。在再呈現的第一個層級 裡,藉由思考,以新的方式主動地建構了真實。

二、 訴說經驗

即個人敘說的展現。就好像是在描述著自己內在的一個經驗,在對話裡將行 動演出。用一種觀點縫補著故事,讓這些事情的解釋變得清晰。意義有時也會以 其他方式而有所改變,因為它是在互動過程的第二個層級裡建構出來的。這個故 事說給特定的人聽,如果聽眾是其他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版本。在訴說這個經驗 時,也在創造一個自我,因此,不可避免地就是一種自我的再呈現。

三、 轉錄經驗

不管使用何種方式都無法捕捉完整的對話,因為不管使用哪種錄製形式,最 後都必須以某種文本呈現它。轉錄的過程就如同前面的層級一樣,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