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臺東縣消防局組織概況
目前我國消防機關在中央為消防署,隸屬內政部;在直轄市、縣(市)為消 防局,隸屬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已異於警察機關自中央至地方自成體系之 制度。臺東縣消防局在組織制度方面,消防局本部之內勤單位為:災害預防課、
災害搶救課、火災調查課、災害管理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並設有行政室、會 計室、人事室辦理行政幕僚業務,另有外勤單位:三消防大隊、十六消防分隊、
另因應特殊任務需要設(包括救助隊、特搜隊、救護隊等單位),而各有不同之 工作權責及任務區分,謹概述如下:
一、 局本部之(課)、室、中心等
係指消防局內的一級單位,各單位各司其職,舉例說明如下:災害預防課:
負責辦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之會審會勘、消防安全檢查、維護公 共安全、防火管理、檢修申報、防焰規制、消防裁處、防火宣導、危險物品管理、
其他災害預防工作。災害搶救課:災害防救業務、災害管理、水源管理、救災演 習、火災搶救業務、化學災害搶救、民間救難組織管理、防(救)溺工作、義消及替 代消防役業務(教育訓練除外)、其他災害搶救工作等。
二、 大、分(小)隊
分別為勤務規劃監督單位、勤務規劃監督或勤務執行單位、勤務執行單位,
勤務種類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
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等。
三、以所屬單位之運作方式區分
(一)屬課、室者:為局本部之編制,一般係依據一般公務人員上下班作息,其工作 內容係以一般消防行政業務為主。
(二)屬消防大、分(小)隊者:基本上依據勤務表排定之勤務及輪休狀況運作,或
執行各項救災、救護勤務,而平日未出勤時,仍於單位內從事相關準備工作,
如:技能訓練、裝備保養、相關應勤之資料整理等。
(三)屬救助隊、特搜隊、救護隊者:基本上依據勤務表排定之勤務及輪休狀況運作,
其工作內容依所屬單位之任務而異,如救助隊與特搜隊,專門從事災害現場之 人命搜索救助;救護隊,專門從事緊急救護之工作;而平日未出勤時,仍於單 位內從事相關準備工作,如:技能訓練、裝備保養、相關應勤之資料整理等等,
基本上任務較為單純。
四、消防勤務內容
消防人員為執行各項消防工作的第一線人員,消防工作除法定任務(即包括 有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及火災原因調查)外,並另增加為民服務項目 等。謹說明如下述:
(一)預防火災
其目標係為在火災發生前,施以各種作為,使火災防患於未然,包括:防火 教育及宣導、建築消防同意制度、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申報、防火管理、防焰規 制、消防安全設備機具之檢定制度、防災體系規劃、易生災害行為之控制及高壓 氣體暨危險物品之管理等。
(二)搶救災害
係指災害發生時,動員現有消防人力及裝備所進行的一連串搶救作為,主要 係以健全之組織與充分之消防戰力,調度指揮、靈活運用人力、裝備、車輛,迅 速、確實、有效的達成人命救助、引導避難、侷限火勢、周界防護、通風及排煙、
滅火作業、財產維護、殘火處理等任務,並就相關之災害如搶救火災、天然災害
(地震、土石流、水災、風災等)、空難、礦災、化學災害、災害緊急應變系統 等提供必要之搶救支援。
(三)緊急救護
係指民眾遇有緊急傷病之情形或大量傷病患之情形時,由領有初級救護技術 員(EMT-Ⅰ),中級救護技術員(EMT-Ⅱ)證照之人員駕車前往現場作急救處理 及施以送醫途中之救護處理,同時將傷病患送往相關醫療單位進行醫治。
(四)火災原因調查與鑑定
雖非為消防法中所列三大任務之一,但卻是消防工作中不可忽視之一環,係 指於火災發生後,為了解火災發生之原因與造成的損失所進行的調查與鑑定,以 供作火災預防等行政作為之重要依據。
(五)教育訓練
基於消防人員所身負之多重任務,為保持各項技能之熟練,以備勤務之所需,
消防人員必須持續接受教育訓練,如:火場之搜索、救助、救災演練、水上操舟、
泳訓、各項專業知識之充實等。同時配合社會環境之變遷及科技之進步而充實新 知,以協助排除民眾之各種緊急危難。
(六)裝備與財產管理
裝備(如消防車輛、裝備、設施、廳舍等)等為消防三大戰力之一,因消防 任務多元化,致具有的裝備種類繁多,從最普遍之各式救災車輛、到各種救助器 材、救生器材等救災資源之整備與消防水源之擴充、運用與維護等平日裝備保養 檢查及財產管理是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項目,以隨時可供救災使用。
(七)行政文書作業
為利各項政令、規定之宣達、平時人員執行各項勤務之記錄與成果及所陳報 上級單位各種資料,行政文書對於政府機關(構)而言是個不可或缺之文件,亦 是行政程序中不可或缺之工具,所以,消防人員需利用勤務之餘來完成各項行政 文書之作業。
(八)備勤
消防人員為執行所規定之勤務種類外之勤務,及辦理各項公務事宜,編排有 備勤勤務,即服勤人員在勤務執行單位內,整裝隨時保持機動待命,以備災害發
生時之緊急出勤救災、救護及災害調查。
(九)為民服務
為充分協助民眾排除及解決生活中之危害及困難,為民服務已成為消防單位 另一種非法定任務之勤務種類,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捕蜂、捉蛇、及相關具有騷 擾性、危害性動物之排除等等。
(十)義勇消防人員及替代消防役人員的管理
消防工作日益繁重,亟需運用民力,義勇消防人員及替代消防役人員是消防 組織的主要的協勤人力來源,平日需從事辦理有關義勇消防人員及替代消防役人 員之編組、配置運用、訓練、演習、服勤及各項所需的裝備器材、福利等之規劃、
督導管理事項。
(十一)關於消防資訊、科技之研究發展事項
消防工作幾乎是包羅萬象,舉凡以民眾為對象,為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 生命財產安全,採取各種行政措施,藉由於現場或處理對象物之積極、消極作為 來預防、消弭或減少於各種災害危難中民眾之傷亡及損失,都可歸屬於消防之工 作範圍。
伍、小結
綜合以上各方面所探討消防組織與勤務內容之特性,可知消防工作與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緊密之結合;依照消防任務性質可瞭解消防工作異於一般行政機關之 特性;一般行政機關多以行政文書作業方式為主,而消防工作係以社會為推展工 作之範圍,於不特定之現場執行任務為主,且相較於一般工作具有危險性、機動 性等等。
依照組織制度可知消防機關除類似一般行政機關之內勤上班方式外,更有設 置在各地點之勤務執行機構,以利迅速反應;依照勤務制度而言可知消防工作藉 由各種勤務方式執行消防工作之任務。在組織體制上,由於消防、警察機關分立
後,獨自成立為消防組織體系,在人員任用管理上,消防機關因尚無相關之專屬 消防人員管理條例,現行以官等職等併立制、警察官制雙軌任用並行,其是屬於 較特殊之雙軌制並漸趨朝向迴歸「公務人員任用法」單軌任用之人事制度。在薪 資待遇及升遷上,易形成同工不同酬或兩大比較族群,也就直接影響消防人員投 入工作及對工作滿意之程度,更間接影響工作士氣。
第四節 消防人員工作壓力之相關研究
消防機關雖與警察機關分立,然現有消防局的消防人員來源全是由既有的警 察局消防警察隊內人員全盤移撥而入,因此消防機關中有關組織運作、制度上、
管理上、勤務分配、勤務執行、督導制度、工作時間等等,無一不與警察機關相 同,由於國內消防人員工作壓力來源之相關文獻較為缺乏,在分析消防人員工作 壓力時,從有關警察人員工作壓力之文獻來加以探討;另由於國外之消防工作特 性,其文化背景與我國差異甚大,且在勤務執行及編排等等都與國內目前之消防 單位運作方式不同,當探討消防人員工作壓力時,參照國內警察人員工作壓力之 特性,再以國外消防人員工作壓力之特性為輔。
壹、工作壓力之來源
壓力是由於生活環境之刺激而產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工作時間佔了生活 的大半部份,因此因工作壓力產生的問題時應值得重視。對工作壓力的定義Janal
(1990)指出工作壓力是指個體在面對工作環境中的刺激威脅時,所採取的應變。
王廷皊(民91)則認為工作壓力引伸壓力定義的意涵,是指個人在工作場域中,
所承受來自於工作本身或相關因素所產生之壓力。
在今日的社會,任何的工作場所裡,工作者難免都有過工作壓力的經驗。依 據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再九十年九月針對國內17272個受僱者所進行之工作環 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結果顯示,勞工自覺工作壓力大的比率男性由1994年的 7.6﹪攀爬至13.8﹪,女性則由6.5﹪上升2倍至13.5﹪,由此可見,勞工工作壓力問 題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陳秋容,民92)。而為促進消防組織發展,消防機關在面 對消防人員工作壓力沈重這不利於消防組織的變遷因素時,著實質得深思(鄧子 正,民89)。
由於國內消防人員工作壓力來源之相關文獻較為缺乏,先行參照國內警察人 員工作壓力之特性。在警察工作環境中,因為治安的需要,警察人員不但工作要 求多、服勤時間也長,更肩負著為民服務與干涉取締任務,可見警察與消防人員
由於國內消防人員工作壓力來源之相關文獻較為缺乏,先行參照國內警察人 員工作壓力之特性。在警察工作環境中,因為治安的需要,警察人員不但工作要 求多、服勤時間也長,更肩負著為民服務與干涉取締任務,可見警察與消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