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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在文檔中 研究生:胡陽年 撰 (頁 13-1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分駐派出所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關係,本章 共分為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重要名詞解釋及研究範圍與 限制等四節。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問題背景

由於功利主義的盛行,社會大眾倫理道德觀念淪喪,民眾缺乏守法精神,危 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刑案層出不窮,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而行政首長上任均以改 善社會治安為施政重點,藉以彰顯政績,相對加重警察人員維安壓力與執勤安全 威脅。警察人員面對社會多元價值觀開放與整體經濟變革,為因應快節奏與e化 進步的結果,更添加了警察工作的繁複程度(孫碧津,2004)。警察人員每天在工作 職場上經常要面對許多不同狀況,任何時間與地點都有必需執行的勤務,因為執 行的時間不定時、工作不定量,並兼具時效性,且隨時暴露在暴力、衝突及可能 發生危險的狀況下,使得警察人員心理與生理難以調適。由於負擔的工作日益繁 重及危險,因此長期處於壓力環境中,容易導致適應困難,對警察組織而言勢必 造成團隊士氣低落、工作不滿進而降低其工作能力。現今面對民眾高規格看待與 警察機關績效壓力,工作難度之高,並不是一般民眾所能體會。

警察人員雖然是國家公務人員之一,但其工作性質與其他公務人員卻截然不 同。警察工作與政府一般公務員相較之下,面對的人、事、物皆具有較複雜的特 性,在工作特性具有其他機關無法取代前提下,警察便擔負著維護治安的重責大 任。長久已來,警察工作一直被認為是一種高壓力的職業。主要是因為警察的工 作性質特殊,工作項目繁雜(黃翠紋,2000),以2004年警政白皮書書中詳列警察所 職掌的工作項目,主辦業務共計74項,協辦業務共計47項(內政部警政署,2004),

可知目前國內警察工作的任務範圍確實相當廣泛,依警察之組織規劃,分駐、派 出所為勤務執行機構,任何警察業務之推動與勤務之執行,均需藉由分駐、派出

所的員警來推展;因此,大部份之警察任務均落於第一線之分駐派出所基層員警 身上。臺東縣警察局雖為警政署列為治安單純地區,惟其警察之各項工作,舉凡 警察勤務條例所規定之勤務、各項專案性勤務、績效評比等工作項目均無減少。

因此,不因治安單純而工作項目就減免,每位基層員警一樣仍然承受相同的工作 壓力,所以第一線基層員警,除了警察機關本身的支持外,也需要社會大眾的支 持與協助。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97年統計,警察人員總計約7萬餘人,其中基層警員、偵查 員人數占65﹪,惟因升遷管道狹窄,而且擔任巡官以上職務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 業或訓練合格,致使多數基層員警終其一生努力,最後仍無升遷機會而以警員職 務退休,這種幾乎毫無前程發展的職業生涯,而且工作特性又是如此繁雜,如何 使其長達二、三十幾年的從警生涯當中,一直保持高昂的工作士氣及高度的工作 滿足,甚至保持卓越的工作績效,將是基層員警的一大挑戰。除此之外,基層警 員之命令退休年齡均為59歲,雖較一般公務人員提早六年,但以59歲之高齡實難負 擔如此高度危勞的維護社會治安工作,在其體力無法負荷情況之下,工作將心有 餘而力不足,如果一直要求工作績效表現,那將是不切實際。

自從政府解嚴以來,政治、經濟及社會變動極大,尤其社會運動、兩岸交流 及政黨輪替等變革,直接衝擊警察的角色與功能,進而法制思想的演變,其中大 法官五三五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之公布施行,對於警察行使職權之規範更趨 嚴謹,除了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外,同時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 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以充分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社會安全。由 於近年來外在環境因素的改變,民眾對於基層警察人員的執法要求與期待提高,

衝擊基層警察人員的執勤觀念與態度。而分駐派出所員警職司第一線任務,最需 要配合調整與變革,才能契合時代脈動、尋找減輕工作壓力方式,同時達成社會 大眾及警察組織的期待。

近年來分駐派出所基層員警常因勤務項目繁重,工作壓力大、服勤時間長,

工作士氣不佳,多人均想要調至勤業務單純之專業單位(如交通隊、保安隊),少 有員警有願意從其他勤務單位調入分駐派出所服務。加上警察主官(管)經常以 績效評定員警優劣,員警要有好表現只能為爭取優良績效一直努力不懈,但終究 警察也是人,需要支持及鼓勵。基層員警是警察組織進行變革成功的關鍵,分駐 派出所是警察機關最基層執勤單位,如何發揮其功能,需要取得員警的認同、支

持與承諾,才能有效推展各項勤業務,因此,瞭解影響分駐派出所員警組織承諾 的因素,進而取得員警的支持與承諾,才是提升分駐派出所組織的基礎工作。

貳、研究動機

警察勤務是不分晝夜24小時輪值,不論城市、鄉間、海邊、山上,處處都可 以看到警察服務民眾,不畏風雨,堅守崗位,警察工作具有高服勤、高績效、高 壓力工作特性。

由於基層警察人員肩負社會治安及預防犯罪等重要工作,遇有臨時事時經常 受令停止輪休,並得視勤務需要,在勤務機構待命服勤,延長服勤時間;而警察 因工作屬性、執法的方式、手段,肩負的責任與一般行業不同,且在執行勤務時 往往須施予強制、取締、干涉等手段,易遭受到民眾的反感、誤解與指責;另一 方面,由於工作壓力的影響,一旦面臨其他感情、家庭、健康、財務等因素,就 可能產生心理沮喪、憂鬱、緊張、焦慮、無助、缺乏自信心甚至自殺等情況。

翁翠芳(2002),沈進成、王銘傑(2005),曾浚添(2006)等學者研究均發 現,基層警察人員之工作壓力甚高,且在基層警察人員依工作屬性分類,以分駐、

派出所之基層人員的工作壓力高於其他之交通警察、刑事警察、外事警察等專業

(屬)警察人員。無論從事任何工作,造成壓力是在所難免的現實,警察的工作 環境,經常會產生負面的情緒,這時如針對家人、妻兒發洩,則易產生家庭風波,

如向同事發洩,則容易造成同事間之不睦及影響團隊氣氛,如向民眾發洩,則易 造成警民衝突,影響警民關係,最終引起民眾批評或舉發警察服務態度不佳的指 責。尤其目前政府機關均強調為民服務的重要性、施政的目標一切以民眾為依歸,

此攸關整個政府機關的形象及警察工作之成敗。

研究者從事基層警察工作二十一年餘,服務過彰化縣警察局、台東縣警察局,

擔任最基層分駐派出所警員工作十餘年,直至考上警察大學後才有機會擔任基層 幹部職務。在基層警員工作期間,深刻體會出分駐派出所基層員警勤務是如此繁 雜,除了個別勤務之勤區查察外,還須擔服巡邏、交整、備勤、守望、臨檢等共 同勤務、分局各組交辦事項、各種專案(如肅竊、肅毒、肅槍、交通大執法、緝 豺、反奴、取締色情)評比,同時又須與一般刑事人員分配偵防犯罪績效配分,

使得員警每日皆忙的分身乏術,無法開交。由於基層分駐派出所勤務如此繁重,

感及優良工作績效,甚至在極大的工作壓力挑戰下,乃能保持對組織的高度承諾,

這將是對基層警察人員的一大挑戰。

研究者目前擔任分局業務組長,在此之前曾擔任分駐派出所所長多年,朝夕 與基層員警等共同服勤,深刻體會分駐派出所員警勤業務工作的辛勞。基於此種 經驗與感受,期盼能深入瞭解臺東縣警察局所屬各分駐派出所員警的工作壓力感 受與組織承諾認同的程度,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近年來各類重大經濟、暴力、詐欺案件頻傳,民眾對治安的期盼,望治心切。

如何在「保障人權」的原則下,有效提昇基層警察人員執行工作及偵辦案件的能 力,以達成維護社會治安之目標。依據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果顯示,基層警察人 員長期處於高壓環境當中,對個人而言,會導致工作效率不佳、身心不健康、離 職意願高;對警察組織而言,會造成工作績效不佳,團隊士氣低落等困擾(蔡德輝、

吳學燕、蔡志中等人,1993)。期盼能透過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壓力的探討,連結組織 承諾。學者Mowday,Porter,與 Steers.(1982) 等人即認為一個良好的「個人與組織」

的連結,將會對個人、組織及社會產生良性的結果(引自許仁宗,2004)。對個人而 言,組織承諾愈高愈有能得到組織的獎賞,對工作單位向心力將愈高;對組織而 言,高離職率、缺勤率及員工低投入的態度,亦會增加組織成本及影響組織效能。

因為此種現象對基層警察人員工作而言有深遠的影響,實有研究之必要性,此為 本研究動機之二。

警察工作本來就被認定為壓力大、危險性高的一種職業,根據臺北醫學大學 公共衛生學研究所副教授呂淑妤,針對「警察人員壓力調查」指出高達96.2%的警 察人員感受壓力,其壓力來源最主要來自於工作,其次則是家庭。然而這警察當 中壓力最大的則是行政警察,也就是一般分駐派出所的員警

(http://www.eyny.com/thread-200724-1-1.html,98.03.12)。基層分駐派出所員警,除 平時勤、業務執行外,遇有專案性工作評比,如績效不彰,就會受到上級長官的

(http://www.eyny.com/thread-200724-1-1.html,98.03.12)。基層分駐派出所員警,除 平時勤、業務執行外,遇有專案性工作評比,如績效不彰,就會受到上級長官的

在文檔中 研究生:胡陽年 撰 (頁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