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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架構

在文檔中 研究生:胡陽年 撰 (頁 53-5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依據前述研究動機與目的、待答問題,藉由文獻探討,針對前人相關 之研究加以整理、分析,進而提出本文之研究架構,如圖3-1所示。本研究根據工 作壓力來源與組織承諾的分類與理論,認為影響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的因素中,

個體是一個重要基礎因素,因為不管是個人對工作壓力知覺或是組織承諾的認知 程度,都是屬於個人對組織或工作環境,所持有的主觀感受,這種態度會因為個 體的差異而有不同的知覺感受。個體因素可分為人格特質與人口屬性二種,但是 人格特質傾向並不容易從文獻或相關研究中取得,因此,本研究只採人口屬性因 素,將個人基本背景資料定義為一獨立變數,個人基本資料係針對台東縣警察局 所屬分駐派出所員警區分為性別、年齡、服務年資、警察教育、職稱、工作屬性、

婚姻狀況、家庭居住所與辦公處所通勤時間、有無子女等變項。

另根據第二章針對國內、外相關文獻對於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探討,將工 作壓力定義為自變項,包含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工作負荷量、工作時間、

與上級長官間的關係、與同事間互動的關係等六個構面。組織承諾定義為依變項,

包含三個構面,分別為認同承諾、努力承諾、留職承諾。

基層員警工作壓力

一、家庭生活與工作 二、工作時間

三、工作負荷量 四、角色衝突

五、與上級長官間的關係 六、與同事間互動的關係

差異性分析 關聯性分析

圖 3-1 研究架構圖 個人基本資料

一、性別 二、年齡 三、警察教育 四、服務年資 五、職稱 六、工作屬性

七、家庭居住所與辦公 處所通勤時間 八、婚姻狀況 九、有無子女

組織承諾

一、認同承諾 二、努力承諾 三、留職承諾

貳、研究變項

參照上述研究架構,本研究之三個研究變項,自變項為工作壓力,依變項 為組織承諾,另包括個人基本變項部分,分述如下:

一、個人基本資料:員警基本資料部分包括性別、年齡、警察教育、服務年資、

家庭居住所與辦公處所通勤時間、職稱、工作屬性、婚姻 狀況、有無子女等九項。

(一)性別:區分為男性、女性等二項。

(二)年齡:指員警目前的年齡。

(三)警察教育:係指員警受警察教育類別。

(四)服務年資:指員警從事警察工作年資。

(五)家庭居住所與辦公處所通勤時間:指員警住居所距離服務之分駐派出 所遠近與每日通勤情形。

(六)職稱:指員警目前的職位。

(七)工作屬性:指在分駐、派出所擔任的工作。

(八)婚姻狀況:指員警目前婚姻狀況。

(九)目前有無子女:區分為有、無二項。

二、工作壓力

指分駐派出所員警對工作壓力知覺情形,其衡量構面分為:(一)家庭生 活與工作。(二)工作時間。(三)工作負荷量。(四)角色衝突。(五)與上級長官的 關係。(六)與同事之間互動的關係等六個構面,本研究以工作壓力構面作為 自變項。

三、組織承諾

指分駐派出所員警對組織承諾認知情形,其衡量構面包含三部分:(一)

認同承諾。(二)努力承諾度。(三)留職承諾。本研究以組織承諾作為依變 項。

在文檔中 研究生:胡陽年 撰 (頁 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