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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吾人皆知,我們每天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存在著壓力問題,而壓力不管是對個 人之身心、生理與健康狀況、對家庭、對自己服務之機關內部組織而言,均產生 極大之的影響,而警察人員面對群眾,除平日各類案件處理之繁雜外,對於刑案 之偵處更具備高度的挑戰性與危險性,身為警察幹部尤其是分局長職務,其所面 對的除基層員警應面對的壓力外,更因警察機關所採取之嚴格的地區責任制度與 連帶責任制度,讓警察分局長所承受之壓力更加沉重,面對轄區民眾員警服務態 度、技巧之要求、風紀案件之防處、上級任務之交付、民意代表之關切與自我價 值之認定等,均在在顯示著分局長本身之處事應變能力與挫折之容忍力。

警察為國家公務人員之一,代表著政府執行公權力,為國家之執法人員,依 法執法乃其工作執行之準據,其執法過程,處處關係著民眾之權利和義務,且警 察人員與民眾接觸最為頻繁,執法每每牽涉到干涉、取締、禁止、告發等,其所 接受到各方面之壓力,不管關心、關切或打壓,甚至工作上之危險性,均遠較其 他公務人員來的大,而警察組織體系非常龐大,其各類職務分類中,警察分局長 之職務最為重要,為內政部警政署所律定之重要警職,須經完整訓練後始予派 任,且依目前之警察體制與要求,其所面臨各方面之壓力也最大,除應針對外界 環境因素引發之困擾應妥適處理與個人本身因素要做好調適外,對於所屬分局內 外員警之各項勤、業務、內部管理、甚至員警平日生活言行等,均應負起督導管 教之責,否則將隨時可能遭受連坐處罰,而以台東縣警察局之分局長為例,台東 縣警察局下設台東、關山、成功、大武 4 個分局,每一位警察分局長所帶領之員 警人數至少也都 150 人以上,除較單純之關山分局員警數 206 人;成功分局員警 數 159 人;大武分局員警數 181 人外,縣政府所在地之台東分局甚至配置人數 385 人,而實際分局員警人數有 308 名員警,分局長本身所承受之壓力若未能有效疏 解,情緒管理上若調適欠當,則其作為與要求每每影響到每一位基層員警之執法

心態與各類案件受理、處理之態度,直接或間接的更影響到轄區民眾之權益,影 響不可謂不大,因此,研究者認為身為警察人員,探討警察分局長之工作壓力,

實在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且有意義的工作。

二、研究動機

警察為一個有組織、有紀律的團體,警察職務中自基層警員、巡佐、巡官、

警務員、所長、組長、副分局長、分局長、警察局課、室、隊、中心主管,副局 長乃至於局長、警政署科員、專員、科長、組長等職務、經警界人士一致公認以 警察分局長所扮演的角色與職務最為辛勞與最具不確定性,壓力也最大,綜觀分 局編制雖小,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分局中除分局長、副分局長外下設有行政、

督察、保安、保防等各組及警備隊、偵查隊、勤務指揮中心與各分駐、派出所等 單位,影響所及遍佈轄區各村里等行政區域,且分局亦有其自己本身之人事、經 費權,在警察勤務條例中規定警察分局亦為勤務執行機構,而分局長職務為警察 行政體系各類職務中之重要警職,綜理分局轄區內各項警察業務、勤務之推動與 執行,尤其對於轄區內之治安與交通工作執行之成敗,更應負完全成敗之責任;

治安與交通之好壞,對於轄區一般民眾之感受最為深刻也最直接,影響所及有關 警察分局長對其警政工作之理念、作為與要求,每每除了成為長官考核與部屬評 價之重點外,亦為轄區民眾評論之重點,且分局長本身品德操守上更不能有些許 瑕疵,稍有不慎除為媒體公開報導指責之焦點外,更影響警察整體之榮譽,亦直 接影響到其職務之異動,可見該職務所承受壓力之大,另在分局組織中以台東縣 警察局為例,所轄台東、成功、關山、大武等 4 個分局,除台東分局編制員額 385 人,為複雜分局外,其他 3 個分局雖為單純分局,然亦均有 150 餘名員警以 上,對於員警除工作上之要求,平日生活言行與風紀狀況之考核,身為分局長亦 應負督導、考核、監督之責,遇有員警發生重大違法犯紀情事,分局長亦難辭其 咎,應負考核監督不周之連帶責任,實乃相對責任與權力之平衡設計,然以近幾 年來擔任分局長職務少則六、七年,甚至有十餘年長期擔任分局長職務尚無法升 職者,每每影響到其個人與單位之士氣,更增加其職務之不確定性與服務期間之 壓力,尤以治安工作之執行,如重大刑案之偵處、重要逃犯之追緝、甚至槍枝、

毒品、流氓之查緝、抓賭、整理市容、非法聚眾活動處理等,每每須要身為領導

幹部之分局長身先士卒,帶隊執法以為典範,同時增加其職務之危險性。故本研 究主要動機乃在探討分局長工作壓力來源,加以分析要因,謀求紓解壓力之各項 對策,提供擔任分局長職務人員參考,有效適時調適其壓力,期能發揮其組織領 導功能,如此,則為轄區民眾之福氣。

研究者於民國 68 年自中央警官學校(現改制為中央警察大學)44 期畢業後 迄今,服務警界已 26 年,自民國 72 年職務調整至台東縣警察局服務擔任課員開 始,除曾於花蓮縣警察局服務擔任督察員與花蓮警察分局長五年餘外,餘均服務 於台東縣警察局,迄今業已有 22 年之久,其中經歷課員、督察員、副分局長、

戶政事務所主任、秘書、保民課長、關山警察分局長、台東警察分局長等職務,

擔任分局長職務自民國 84 年 9 月 16 日起至民國 93 年 8 月 25 日止,約有 9 年之 時間,期間除關山警察分局經警政署評列為單純分局外,花蓮警察分局與台東警 察分局均因為縣政府所在地之分局,而內政部警政署經評列為重要複雜分局,與 同縣內其他分局比較,除治安與交通環境狀況較複雜外,員警之風紀誘因亦較 大,故於從警過程經歷中,個人認為擔任分局長職務期間,所承擔各方面之壓力 與責任也最重,而擔任台東縣警察局之分局長,大部分均係初任,職務角色與原 來其於各縣市警察局或專業警察單位所擔任之主管角色不同,擔任分局長職務另 有其工作壓力來源,如何有效舒解調適壓力,實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有關警察分局長的工作壓力,學術界目前在此領域所作的研究十分有限,甚 至付之闕如,研究者利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中華民國期刊論文索引資 料庫」等搜尋「警察分局長工作壓力之研究」並無相關資料可供參考,另以關鍵 詞「警察分局長」搜尋結果,針對警察分局長所作之研究亦僅於「全國博碩士論 文資訊網」中發現有五篇,包含:員警知覺警察分局長轉化領導與組織效能關係 之研究(黃烽雄,2004);我國警察分局長管理才能評鑑之研究(蔡耀坤,2003);

我國警察分局長轉型領導與基層員警服務士氣之研究-以基隆市警察局為例(李 禎琨,2003);台灣省警察分局長專業職能之研究(張大文,2004);台灣省警察 分局長領導型態(江振茂,未發表),以上 5 篇研究均係針對於警察分局長之領 導統御、管理或職能領域上作研究,而對於警察分局長工作壓力則少有述及,然 對於警察人員工作壓力之研究,則進行研究之論文、期刊頗多,顯見分局長職務

因職務與位階特殊,故較少學術界人員進行此項研究,研究者認為警察分局長所 承受之工作壓力絕對大於基層員警或其他職務警察人員之壓力,乃為此次研究之 主要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