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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嚴謹性與研究倫理

壹、研究嚴謹性

質性研究有時會被認為過於主觀的、不夠嚴謹的研究,然而所謂的「嚴謹(rigor)」

與「客觀(objective)」著重於研究者是否能在研究過程中對研究的現象或行為產生精 確、無偏誤的測量,因此需要考量研究測量工具的信度與測量結果的效度(潘淑滿,

2003)。

Guba(1990;潘淑滿譯,2003)觀察認為,研究評估指標為研究過程對研究測量 與研究結果的真實性、應用性、一致性與中立性的考量,該四項指標轉化為質性研 究時,即為可信性、遷移性、可靠性與可確認性。可信性指研究者蒐集資料的真實 程度,為研究之內在效度;遷移性係指所蒐集之資料,尤其對於受訪者的經驗與感 受可以有效地轉換成文字的呈現,即為研究之外在效度;可靠性則為研究者運用有 效的資料蒐集策略,以蒐集可靠資料的程度;可確認性則為蒐集資料過程中,透過 對研究倫理的重建,得到可信賴資料之程度。

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蒐集資料,並佐以錄音與現場筆記紀錄,以期能完滿研究 資料的可信性與可靠性;研究者蒐集資料後,將經由開放譯碼、主軸譯碼及選擇性 譯碼的編碼登錄過程,進一步建立核心類屬與主要類屬(潘淑滿,2003),以期達到 資料遷移性;並且,藉由自我省思以及與指導教授、醫療團隊成員進行討論,以滿 足資料的可確認性。

此外,研究者尚須留意效度的威脅(潘淑滿,2003),常見的兩種對於質性研究 效度的威脅,分別為研究者對情境或個人的反應與研究者的偏見。研究者對情境或 個人的反應,為研究者因研究場域或受訪者衍生反應對於研究結果之影響,為避免 如此境況,研究者需要了解衍生反應如何影響受訪者的反應以及研究結論。研究者 的偏見為研究者本身觀點對於研究結論的影響,研究者當時時刻刻自我省思個人觀

點是否影響對於研究結果的詮釋。

質性研究的信度,包含外在信度以及內在信度。外在信度為研究過程中,研究 者如何憑藉對報導人的選擇、研究者地位的澄清、社會情境的深刻剖析、前提與概 念的確認與澄清、蒐集與分析資料等等方法,合適地進行處置以提高研究信度;內 在信度則是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同一時間藉由採用數名的觀察員對相同行為或現 象進行觀測,並於事後比較觀察結果的一致程度。研究者在訪談起始,即向受訪者 詳實澄清自己的角色、研究目的與研究內容,以期提升外在信度,並搭配錄音與筆 記,以滿足內在信度;對於不同的受訪者,研究者則持續採取相同的方式予以回 應,避免不同的回應可能影響研究結果,以確認研究的狂想信度(高敬文,1996;潘 淑滿,2003)。

貳、研究倫理

Neuman(1997;潘淑滿譯,2003)指出,研究倫理意即在全部的研究過程當中,

研究者理應嚴守研究社群對研究行為的要求與規範,這些倫理規範昭顯出何謂不合 法的行為、何謂合法的行為。質性研究依據研究者運用局內人之觀點,與受訪者彼 此互動、相互產生交流,而非以局外人的觀點中立地分析行為的因果關係,因此使 得質性研究會較量化研究更為重視倫理議題,因此,研究者謹遵以下原則進行資料 蒐集(潘淑滿,2003):

一、告知後同意

研究進行之前,研究者會詳實告知受訪者參與研究之意義,並搭配訪談知情同 意書加以說明,讓受訪者充分了解自己在研究過程中所享有之權益,以便讓受訪者 做出對本身最有利、最適當的選擇。

二、欺騙和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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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訪談之前,研究者會誠實說明研究目的與細節,也會針對受訪者對於研究 所生之相關疑慮或問題予以答覆。

三、隱私與保密

訪談開始之前,研究者會主動向受訪者承諾保密原則,讓受訪者知道研究相關 資料將以匿名代號方式將受訪者進行編號,也不會在公共場合公開討論受訪者提供 之資料;訪談錄音後所產生之逐字稿會完整保留至論文完成,受訪者有權利在研究 過程中隨時檢視資料,而最後的研究報告則僅供學術或實務參考之用,不做他用。

四、潛在的傷害與風險

在訪談過程中,尊重受訪者的自主意願,使其能在充分意願下表達個人意見,

不勉強其不願意進行討論之議題,研究者對於受訪者的回答不給予任何主觀的評 價。

五、互惠的關係

因受訪者需長時間對研究者分享自身的實務經驗,提供相關訊息,研究者於訪 談結束後將贈送受訪者現金 200 元,以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