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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與學校因素變項在反霸凌概念認知、態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與學校因素變項在反霸凌概念認知、態

一、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的母群體為至 99 學年度全台灣負責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安全 學校計畫的推動承辦教師(含教官、校護)及校內專任教師,因國小僅 有宜蘭南澳國小 1 所,不易比較,因此,加以排除為研究母群體之外,

此為本研究之限制。至 99 學年度為止,共計學校 19 所,教師 2,361 人。

二、研究樣本

(一)抽樣人數

19 所推動學校教師總數為 2,361 人,抽樣人數則依據 Krejcie &

Morgan (1970)所設計之抽樣曲線標準提出本研究樣本人數需求。該曲線 顯示,當母群體約 2,200~2,400 人時,樣本人數約需 327~331 人。

(二)抽樣方法

本研究抽樣方法將採用配額抽樣並配合分層抽樣法來進行抽樣。其 方法如下:

1.行政人員部分

將與防制校園霸凌業務相關的行政人員全數抽出,每校抽出 4-6 人(包括校長、主任(如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訓導主 任等)、組長(包含衛生組長、體育組長、生教組長、訓育組長、輔 導組長、事務組長等)、其他(例如教官、護理師等),會依學校規

模而有所不同,但至少 4 位、至多 6 位),19 所學校共抽出 104 人。

2.專任老師部分則以下列方式為之:

(1)學校班級數 20 班以下每校抽出 6 位級任老師(每年級各 2 位,3 個年級共 6 位)。

(2)學校班級數介於 21 班-40 班每校抽出 12 位級任老師(每年級各 4 位,3 個年級共 12 位)。

(3)學校班級數 41 班以上,每校抽出 18 位級任老師(每年級各 6 位,

3 個年級共 18 位)。

總共將抽出研究樣本 350 位(包含兼行政教師 104 位與專任級任老 師 246 位,如表 3-1),做為本研究調查之研究樣本。預試樣本將抽取母 全體中一所學校之全體教職員為預試樣本。並於正式樣本時將其扣除。

本研究透過郵寄書面問卷至各校,協請各校計畫推動之負責人(主 任或組長),代為轉發及回收問卷。共發出預試問卷 30 份、正式問卷 320 份,總計共發出 350 份問卷,有效正式問卷為 211 份,回收率為 66%。

表 3- 1 各級學校班級數及研究樣本數統計表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依相關文獻的分析歸納,編製「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 校計畫推動成效評估量表」,量表中包含研究者自己研擬「霸凌知識、

態度、行為調查問卷」以及「教育部補助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自 評表」二大部分。研究問卷初稿完成後,再請專家學者進行專家效度考 驗,編製成預試問卷,接著進行預試、資料處理及統計分析,以考驗研 究工具的信度與效度,最後依據預試結果修訂成正式問卷。問卷設計步 驟如下。

一、問卷初稿擬訂

本研究工具為結構式問卷,內容包含「霸凌知識、態度、行為調查 問卷」及「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表」二大部 分,其中「霸凌知識、態度、行為調查問卷」部分,尚包含個人背景變 項、學校因素變項、反霸凌概念認知、反霸凌態度、反霸凌執行行為等 五個小部分。

(一)個人背景變項

包括性別、年齡、擔任教職年資(擔任教師總年資、擔任學校行政 總年資)、本校服務年資、擔任職務、最高學歷、任教科目、反霸凌相 關課程研習時數等 8 個變項分述如下:

1.性別:分男、女。

2.年齡:開放性結構,請研究對象自行填答。

3.擔任教職年資:分擔任專任教師年資及學校行政職年資。

4.本校服務年資:開放性結構,請研究對象自行填答。

5.擔任職務:共分校長、教師兼行政人員、導師、專任教師、教官及 校護。

6.最高學歷:專科、一般大學、師範院校、研究所以上。

7.任教科目:開放性結構,請研究對象自行填答。

8.反霸凌訓練次數及類型:訓練類型共分專題演講、系列講座、研習 會、工作坊及其他,可複選。

(二)學校因素變項

1.學校名稱:開放性結構,請研究對象自行填答。

2.參與計畫學年度:以學校第一年申請計畫為主。

3.協助計畫推動之主要人力:請研究對象自行填答,可複選。

4.相關人員對計畫之瞭解程度:共包括對校長、教師兼主任、教師兼 組長、職員、教師、校護、學生及家長會委員等對象進行調查。採

Likert Scale 5 點量表計分,由研究對象依照自覺實際執行符合程度 自行勾選最符合的答案,「非常瞭解」(做到 81%以上)給予 5 分、

「瞭解」(做到 61%-80%)給予 4 分、「稍瞭解」(做到 41%-60%)

給予 3 分、「不瞭解」(做到 21%-40%)給予 2 分、「非常不瞭解」

(做到 20%以下)給予 1 分。得分越高,表示其對推動計畫瞭解程 度越高;反之,則越低。

5.相關人員對計畫之支持度:同瞭解程度調查方式,亦針對校長、教 師兼主任、教師兼組長、職員、教師、校護、學生及家長會委員等 對象進行調查,並亦採用 Likert Scale 5 點量表計分,由「非常支持

(做到 81%以上)」、「支持(做到 61%-80%)」、「稍支持(做到

41%-60%)」、「不支持(做到 21%-40%)」、「非常不支持(做到 20%

以下)」,給予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得分越高,表示其對 推動計畫支持度越高;反之,則越低。

6.提供計畫推動協助的社區機構或團體:社區單位共包含教育局、警 察局、社會菊、少年隊、家長委員會、志工團體、其他或無。可複 選。

7.計畫推動困難度:由研究對象依照自覺實際執行符合程度自行勾選 最符合的答案,共分為非常困難、困難、還好、稍困難、完全不困 難。

8.影響計畫推動的主要障礙因素:分為缺乏專業訓練;缺乏專業知識;

缺乏人力;缺乏經費;學校同仁了解程度不足;學校同仁支持度不 足;學校行政部門間溝通不易;家長重視學業成績,不配合學校反 霸凌工作;老師課務繁忙,無法配合學校反霸凌工作;學生意願低

落及其他。可複選。

(三)反霸凌概念認知

此部分共有 10 題題目,由研究對象依照自覺對霸凌知識之學習結 果勾選正確答案。填寫正確答案者給予 1 分,反之則給予 0 分。最高滿 分為 10 分,最低 0 分。分數越高表示研究對象反霸凌概念認知越高,

反之則越低。

(四)反霸凌態度

此部分在瞭解研究對象「反霸凌態度」現況,共計 12 項題目。採

Likert Scale 5 點量表計分,由研究對象依照自覺實際執行符合程度自行 勾選,「非常同意」給予 5 分、「同意」給予 4 分、「無意見」給予 3 分、

「不同意」給予 2 分、「非常不同意」給予 1 分。得分愈高,表示研究 對象對於反霸凌的態度意向有較佳的表現。

(五)反霸凌執行行為

共計 10 項題目,亦採 Likert Scale 5 點量表計分,由研究對象依照 自覺實際執行符合程度自行勾選,「總是如此」(做到 81%以上)給予 5 分、「經常如此」(做到 61%-80%)給予 4 分、「有時如此」(做到 41%-60%)

給予 3 分、「很少如此」(做到 21%-40%)給予 2 分、「從未如此」(做到 20%以下)給予 1 分,原則上得分愈高,表示研究對象對於反霸凌的知 識態度意向有較佳的表顯。第 5、7、8、9 題為反向題目,得分為上述

之反向計分。

(六)「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表

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自評訪視表」(教育 部,2012),由研究對象依照自覺實際執行符合程度自行填寫。刪除自 評訪視表「指標十一 創意」部分,滿分為 100 分。

二、專家效度考驗

為確定問卷初稿是否符合研究目的需求,完成初稿編定後,採用專 家評鑑法,邀請霸凌防制教育、衛生教育與公共行政研究相關領域之專 家學者,以及學校實務教學與行政經驗的教職人員,共計 6 位(附錄二), 請專家依據本研究架構與目的,就問卷題目之正確性、適切性、需要性、

涵蓋性等原則,給予評分及提供建議(附錄三)。專家回覆意見中,僅 針對題目詞句表達方式進行修正,所有題目適切性評分平均都在 3 分以 上。因此綜合專家意見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就問卷題目內容語意做適 當修改,完成預視問卷(見附錄四)。

三、預試與信度考驗

為明瞭問卷對學校教職員適用情形以及正式施測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及困擾,研究者在修訂完成預試問卷後,選取19所推動學校其中1所的校 內教職員,於2013年3月進行施測。共發出預試問卷30份,回收且有效問 卷30份,回收率為100%。

回收預試問卷以因素分析主成分方法進行因素萃取,運用四個因素 以主軸萃取法,能讓文獻中抽離四個主要因素,經由直交轉軸後進行因 素轉軸。在整體「反霸凌行為表現」部份,經KMO和Bartlett檢驗後發現,

KMO值0.63,Bartlett球形檢定卡方值2137.24達顯著水準(p<0.001),可 進行下一步因素分析。而檢定結果顯示,在「反霸凌行為表現」中的學 校因素變項、反霸凌概念認知、反霸凌態度和反霸凌執行行為等四個部 分各分項特徵值分別為4.51、1.92、1.73和1.49,且各別解釋變異量分別 為18.74、16.31、13.44、和19.87,四個共同因素累積變異量為68.36%,

顯示此量表具有不錯之建構效度,可作後續研究之用(表3-2)。

施測問卷包含個人背景變項、學校因素變項、反霸凌概念認知、反 霸凌態度和反霸凌執行行為等五個部分。在學校因素變項方面,由第4題 開始計算,共有5題;反霸凌概念認知層面有10題;其他其面向,如反霸 凌態度和反霸凌執行行為則分別為12和10題。經施測後本問卷信度部份 一致性 Cronbach' s α值為0.75。各分類變項部份的一致性之Cronbach' s α 值分別為0.72、0.81、0.71、0.78,各分類變項的α係數介於0.71~0.81之間,

顯示問卷之分類變項的分內部一致性良好(表3-3)。且根據信度分析顯 示,「整體反霸凌行為表現」信度頗佳可供後續研究使用(正式問卷如 附錄五)。

表 3- 2 預試問卷「霸凌知識、態度、行為調查問卷」因素分析表

表 3- 3 預試問卷「霸凌知識、態度、行為」信度分析表

(n=30)

變項分類 題數 Cronbach’s α 值

學校因素 5 0.72

反霸凌概念認知 10 0.81

反霸凌態度 12 0.71

反霸凌執行行為 10 0.78

整體反霸凌行為表現 37 0.75

第四節 研究步驟

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研究假設,並參考相關文獻與資料擬定本 研究之研究流程,包括準備階段、預試階段、實施階段、資料分析階段、

完成階成等五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內容時間及工作項目如表 3-4 研究流

完成階成等五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內容時間及工作項目如表 3-4 研究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