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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依據研究目的、研究統計分析結果與討論,歸納以下幾點結論。

一、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在台灣任教於國、高中學校並曾參與「教育部 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之教職員為主,研究對象學歷以 大學及研究所以上者最多、教學年資平均為12.7年、專任年資平均為

8.2年、擔任學校行政職務年資平均為4.5年、80%以上之研究對象在 近一學年內曾參加過「反霸凌」訓練且至少參與1至2次。

二、學校相關人員對「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模式的瞭解 程度部分,其各平均得分分別為4.58、4.66、4.62、4.17、4.34、4.32、

4.10和4.01;而在支持度方面,則分別分別為4.73、4.76、4.72、4.53、

4.60、4.66和4.56,顯示學校相關人員對「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 學校計畫」具有相當程度的瞭解,並給予頗高的支持。顯示學校環 境提供了良好的「反霸凌」觀念以及學校、社區與家長的支持度,

進而在防制和介入工作上都達到不錯的成效。

三、研究對象「反霸凌概念知識」正確率平均總分百分比為79.83%,顯

示研究對象具有中等以上的認知;在「反霸凌態度」部分,最大值 為60分,最小值為26分,總平均分數為52.07分,各題平均得分介於

3.91-4.49分之間,得分最高前兩項分別是「我認為當遭遇霸凌事件,

學童應接受輔導」和「我認為學校應提供資源以協助處理霸凌事 件」;「反霸凌執行行為」部分,最大值為50分,最小值為15分,

總平均分數為35.43分,各題平均得分介於1.94-4.46分之間,得分最 高兩項則為「我會制止學生霸凌的行為」與「我會勸導有霸凌傾向 學生回到正軌 (正常學習態度)」。此顯示研究對象願意在發生「校 園霸凌事件」之時幫助身處於「霸凌事件」中的學生,給予其相關 的輔導與介入。

四、在「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部分,自評 成效總分範圍介於34-100分之間,其總分平均值也達到86.2的分數,

顯示其對「校園霸凌」防制與介入工作均有相當的執行程度,此可 由自評成效的表現中看到不錯的成果。

五、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變項在「反霸凌概念知識」、「反霸凌態度」、

「反霸凌執行行為」和「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 效自評」分析結果發現,研究對象性別僅在「反霸凌態度」上有顯 著差異,且男性高於女性。研究對象過去一學年來是否曾參與『反 霸凌』訓練在「反霸凌態度」、「反霸凌執行行為」和「教育部防

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達顯著水準,進一步分析 發現,其參與『反霸凌』訓練次數在反霸凌態度、行為和計畫推動 自評成效上亦達顯著差異,且訓練次數越多者其在這些的表現上越 佳。

六、研究對象擔任專任教師年資、本校服務年資及最高學歷在「反霸凌 概念知識」達顯著差異,且以擔任專任教師年資低、服務年資高與 一般大學者顯著高於其他;研究對象教學年資和擔任專任教師年資 在「反霸凌執行行為」上具有顯著差異,且年資越高其「反霸凌執 行行為」表現越佳。綜合上述結果,研究對象之「反霸凌概念知識」

和「反霸凌執行行為」,會因教職員「教學年資」、「擔任專任教 師年資」以及「最高學歷」之不同而產生顯著差異。

七、在研究對象學校因素部分,研究對象學校相關人員對「教育部防制 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模式的瞭解程度和支持度,以及研究對象 認為推展此計畫之困難度在「反霸凌概念認知」、「反霸凌態度」

和「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上具顯著差 異,非常瞭解、瞭解和非常支持者顯著高於其他;此外,也因為學 校相關人員給予「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高度的支持 與肯定,故研究對象在計畫推動過程中並不覺得有推展上的困難或 阻礙。

八、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變項,可解釋「反霸凌概念認知」總變異量的14%,

主要預測變項為「反霸凌概念認知」,表示「反霸凌概念認知」總 分越高者,對於「反霸凌」的認知也越高,對於「反霸凌」的定義 越清楚。而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變項,可解釋「反霸凌態度」總變 異量的18%。主要預測變項為「性別」、「任教科目」與「過去一年 參加『反霸凌』訓練次數」,表示「反霸凌態度」總分越高者,過 去一年參加研討會次數越多者,對「反霸凌態度」也越高;研究對 象個人背景變項與對反霸凌執行行為可解釋「反霸凌執行行為」總 變異量的14%,顯示接受大學教育之教職員,對「反霸凌執行行為」

越注重。

九、研究對象學校因素變項可解釋「反霸凌概念認知」、「反霸凌態度」

與「反霸凌執行行為」變異量分別為13%、8%和4%,其主要預測變 項為「學校相關人員對『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模式 的瞭解程度 」,顯示學校相關人員對「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 校計畫」模式的瞭解程度越高,則對於「反霸凌」越重視。

十、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變項,可解釋「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 畫推動成效自評」總變異量的21%,主要預測對象為「過去一學年來 您是否參加過的『反霸凌』訓練次數」,顯示越是參與各種「反霸 凌」訓練活動,對於自評成效的成果越重視。

十一、而在研究對象學校因素變項,可解釋「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 學校計畫推推動成效自評」總變異量的22%,顯示學校相關人員對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模式的瞭解程度越高,則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推動成效自評」成效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