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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及研究樣本

第三節 研究對象及研究樣本

本節根據前述,首先主要闡述研究對象,其次是根據母群體選取研究樣本之方式 加以說明如下: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母群體為屏東縣教育局 100 學年度國民中學員額編製一覽表資料,以屏東 縣各國中 34 所之現職主任、組長、導師與專任教師(共 1707 人)為研究對象,採取分 層隨機取樣,將學校所在地分為都市、一般鄉鎮、原鄉離島等地區三類如下:1.都市:

屏東市。2.一般鄉鎮:長治鄉、麟洛鄉、九如鄉、里港鄉、鹽埔鄉、高樹鄉、內埔鄉、

竹田鄉、潮州鎮、萬巒鄉、新埤鄉、萬丹鄉、新園鄉、東港鎮、林邊鄉、南州鄉、佳 冬鄉、車城鄉、恆春鎮、滿州鄉。3.原鄉離島地區:瑪家鄉、泰武鄉、牡丹鄉、獅子 鄉、來義鄉、琉球鄉。

貳、研究樣本

本研究樣本選取,採分層隨機抽樣法,預定取樣之教師數為總人數之三分之一,

也就是約 100 人,分別按各地區教師總數占全縣教師之總數之比例,依地區分層抽取 學校 11 間,以達預定取樣之教師數約 100 人以上之教師數為止。

一、學校區域分為三個地區

先將全縣各鄉鎮學校分為都市、一般鄉鎮、原鄉離島等地區三類,再作分層隨機 取樣。

二、預試選取學校教師

依全縣縣立國中之正式編制教師,預估抽樣人數目標為 100 人,如表 10 預試抽 樣學校所示。依前述三個地區及班級數一定比例,分別隨機選取學校,被選取學校之 全體正式教師編制人員為調查樣本。研究者無法親自前往各校進行調查者,則以郵寄 方式、或委請學校相關人員負責協助發放並回收問卷。

表 10.預試問卷抽樣學校

班級數 編號 校名 預計發出數 班級數 編號 校名 預計發出數

12 班以下

1 牡丹國中 7

25-48 班

7 公正國中 9

2 獅子國中 8 8 恆春國中 8

3 泰武國中 10 9 林邊國中 8

13-24 班

4 長治國中 8

49 班以上

10 明正國中 12

5 車城國中 8 11 中正國中 13

6 東新國中 9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正式選取學校教師

依據 100 學年度屏東縣教育局網站之統計資料,剔除完全中學 4 所(來義、大同、

枋寮與東港高級中學)、私立學校 1 所(南榮國中),共計學校 34 所,國中教師人數共 1707 位,做為施測對象。正式施測問卷數是以學校編制教師數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為問卷發放數量,唯顧慮到原鄉離島地區教師人數有限,有效樣本數不足,故發放問 卷不以以上原則而盡可能以編制教師數發放,另外,一般鄉鎮地區的學校如果班級數 比較少,問卷的分配也盡可能以編制教師數發放,。研究者無法親自前往各校進行調 查者,則以郵寄方式、或委請校長、主任負責協助發放並回收問卷,同時,為了考慮 到受測教師職務分配均勻,研究者告知受託人按照一定比例的教師現任職務發放問 卷,例如以某一學校問卷的發放為例,分配一定數量的主任、組長、導師與專任教師 的樣本數。本研究正式問卷取樣學校如表 11,表中顯示正式問卷發放 500 份,扣除無 效問卷與未回收的問卷數 63 份,實得有效問卷 437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 87%。研究者 服務於屏南地區,對於屏中及屏北地區的學校問卷的收發,委請各校熟識依照表中數 量,且以職務分層立意取樣完成問卷發放與回收,作成資料分析結果。

表 11.正式問卷抽樣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