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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研究對象

為調查屏東縣國小教師專業法治知能與死刑存廢議題態度及相關性, 並且 依據研究架構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來蒐集相關資料。本節係針對 問卷調查之研究對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之。

壹、母群體

本研究以 101 學年度屏東縣之公立國民小學正式教師為研究的母群體,依據 屏東縣教育處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正式教師總人數為 3853 人。

貳、正式樣本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為屏東縣公立國民小學之正式教師,以下就抽樣方法及樣 本資料分析,說明如下。

一、抽樣方法

為了提高樣本代表性,本研究採取分層隨機抽樣方式,在選取研究研究樣本 時顧及學校城鄉差距,依據學校所在地區來界定學校類型,區分為屏東市、潮州 鎮、東港鎮之都市型學校、一般鄉鎮之鄉村型學校、山地離島之偏遠型學校三類。

對於抽取樣本的數量,學者

Sudman

指出一般以人為對象的調查研究,如果 是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數在

500-1000

人之間較為適合(吳明隆、涂金堂,

2007

)。根據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所統計,

101

學年度屏東縣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總數 共 168 所,依學校所在地區作為分層的標準,採分層隨機抽樣,分為城市地區、

一般鄉鎮及偏遠地區共三層,再按照各層教師數占母群體分布百分比抽取受試教 師,本研究計抽取城市型國小

8

所,鄉村型國小

21

所,偏遠型國小

6

所,合計

35

所作為本研究的樣本學校。由於受學校規模的限制,教師人數有所差異,因 此在都市型學校抽取教師

10-30

人,鄉村型學校抽取教師

10-20

人,偏遠型學校

抽取教師 8-10 人,合計 500 位教師作為本研究樣本。抽樣情形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屏東縣 101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分層比例抽樣統計表

項目 學校區域

城市型 鄉村型 偏遠型 合計 現有學校數 37 所 100 所 31 所 168 所

抽取校數 8 所 21 所 6 所 35 所 教師人數 1340 人 2118 人 395 人 3853 人 每校抽取

教師人數 10-30 人 10-20 人 8-10 人

發出份數 175 份 275 份 50 份 500 份 佔抽樣總

人數比例 35% 55% 10%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根據上述的抽樣方式,本研究總計發出正式問卷 500 份,回收 475 份,回收率 95%。其中經檢核剔除無效問卷 10 份,共計有效問卷 465 份,有效卷 93 %,

正式問卷寄發學校名稱、數量及回收情形如表 3-2 所示:

表 3-2

表 3-3

(一)年齡方面

30 歲以下共 4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2%:31~40 歲共 199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42.8%;41~50 歲共 19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2.2%;51 歲以上共 27 人,

佔全部樣本數的 5.8%。

(二)性別方面

男教師共 17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6.8%;女教師共 294 人,佔全部樣本數 的 63.2%。

(三)服務年資方面

5 年(含)以下共 3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5%;6-10 年共 80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17.2%;11-15 年共 15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4.0%;16-20 年共 84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 18.1%;21 年以上共 10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3.2%。

(四)學歷方面

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以上共 23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0.8%:師院或師專 畢業共 14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0.5%;一般大學(師資班或教育學程畢業)共 8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8.7%。

(五)信仰方面

佛教共 10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3.0%;道教共 13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8.8%;基督教共 4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0.5%;天主教共 7 人,佔全部樣本數 的 1.5%;一貫道教共 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9%;回教共 148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31.8%;無宗教信仰共 1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4%。

(六)婚姻方面

未婚人數共 9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9.6%;已婚人數共 364 人,佔全部樣 本數的 78.4%;離婚人數共 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7%。

(七)對死刑看法方面

贊成死刑人數共 34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4.2%;反對死刑人數共 53 人,

佔全部樣本數的 11.4%;無意見人數共 6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4.4%。

(八)地區

都市地區人數共 158 人全部樣本數的 34.0%;鄉村地區人數共 261 人,佔全 部樣本數的 56.1%;偏遠地區人數共 4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