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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壹、選取標準

本研究所選取的對象為識字困難的學生,選取的標準為:

1. 魏氏兒童智力測驗全量表的智商在70以上(智力正常)。

2. 通過縣(市)鑑定及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為學習障礙識字困難的學生。

3. 識字能力在黃秀霜(2002)中文年級認字量表的測驗中,得分對照於年 級分數為小於國小一年級的年級分數1。

4. 國小四年級以上之學生。

5. 綜合3、4點所述,意即識字能力落後該年級三個年級水準以上者,也就 是識字有顯著困難的學生。

6. 排除感官、情緒、文化、及教學不利的因素影響。

貳、基本資料

表 3-1 為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包括性別、年級、魏氏兒童智力量表 第三版全量表及語文與作業量表分數、中文年級認字量表分數及年級分 數、及語文能力等。

受試甲的爸媽離婚,主要生活照顧者為奶奶,姐姐亦為學習障礙,家 中經濟不佳,爸爸工作不穩定,奶奶在拾荒。從國小二年級就識字顯著困 難,其智力正常,活潑好動,喜愛玩耍,除了識字有顯著困難外,在生活 自理、適應行為等其他方面均與一般人無異。其他學科則是因識字困難而

表 3-1 受試者基本資料表 基本資料 受試甲 受試乙 受試丙 性別 男 男 男

年級 國小六年級 國小四年級 國小五年級

魏氏兒童 全量表=80 全量表=102 全量表=84

智力量表 語文量表=77 語文量表=100 語文量表=88

(第三版) 作業量表=88 作業量表=102 作業量表=83

中文年級 原始分數=6 原始分數=11 原始分數=4

認字量表 年級分數=0.1 年級分數=0.3 年級分數=0.1

語文能力 識字雖有顯著困 識字雖有顯著困 識字雖有顯著困 難,但抄寫沒問 難,但抄寫能力 難,但抄寫沒問 題。口語表達能 完善,且口語表 題。口語表達能

力佳。 達能力佳。 力佳,但常以台語 說話,較少使用國

語。

學習落後。數學較國語能力為好,生活及社會適應非常好,另有繪畫及捏 陶天份,其父及其姐均有美術天份,因此受試似為遺傳。

受試乙是單親家庭,父母離婚,目前跟母親住,母親目前在家中開設 賭場,哥哥姐姐都很大了。曾在二年級時轉到臺北縣,被鑑定為學習障礙,

有至資源班接受服務,四年級又轉回來。受試乙的智力正常,活潑好動,

喜愛玩耍,除了識字有顯著困難外,在生活自理、適應行為等其他方面均 與一般人無異;其他學科則是因識字困難而學習落後。注意力較不集中,

但個別指導能專心學習,學習較被動。其群性特佳也愛搞笑。受試乙的學 習優勢在體育方面,體育競賽常常拿年段前幾名。二年級學過跆拳道,並

有表演天份。另外,數學中等,基礎計算能力還可以,但遇到文字題就不 行了。國語方面,識字能力很弱,導師表示就簡單常用之字對他加強輔導 仍無效果。

受試丙的家裡從事養猪業,學生常會幫忙家中事業,家庭正常,有一 智障中度的姐姐,家裡經濟小康。在國小四年級時判定為學習障礙識字困 難學生,即進入資源班就讀。其智力正常,活潑好動,喜愛玩耍,除了識 字有顯著困難外,在生活自理、適應行為等其他方面均與一般人無異,但 本性不壞卻喜歡學流氓習性。其他學科均不佳。數學較國語能力為好,只 看圖不識字。生活及社會適應可,對於工作能勤勉去完成。

參、學生資料綜合分析

三位受試當中,受試甲、受試丙為研究者班上的學生,受試乙為鄰校 的學生。由表 3-1 可以看出,三位受試均是男生,年級分別為六年級、四 年級、五年級,均為國小中高年級。三位受試的智力均是正常,受試甲魏 氏兒童智力測驗的全量表分數為 80,受試乙為 102,受試丙為 84。就中文 年級認字量表的測驗結果而言,受試乙的年級分數為 0.3,受試甲、受試丙 的年級分數均為 0.1,三位受試的識字能力均很低落,均不到國小一年級的 程度。就家庭背景而言,家裡的社經地位均不高。在教育史方面均有接受 資源班服務,受試甲、丙目前已接受了一年多的資源班服務,受試乙目前 的學校無資源班,去年轉學後即已中斷特教服務。在學習特性方面,除了 識字有顯著困難,在生活自理、適應行為等其他方面均與一般人無異,且 都是活潑好動喜愛玩耍。在優弱勢方面,數學均較國語為好,文字以外的 圖畫或肢體動作表演對他們而言是有助於文字學習的。在語文能力方面,

雖然他們的認讀和聽寫語詞有困難,但文字抄寫是沒有問題的,且口語表 達能力均佳,能使用與同年級相同程度的詞彙與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