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母群體
本研究為探討國民小學普通班教師在融合教育下教學困擾與支援服務情 形。依據彰化縣一百零一學年度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中之資料顯示,縣立國 民小學共有 175 所,而普通班有身心障礙學生則有 148 所,身心障礙學生共 有 1940 人(如附錄一所示)。級任導師和至少一位科任教師是每名身心障礙學 生的授課老師,故本研究以任教於彰化縣國民小學普通班的教師(班上有身心 障礙學生者)為研究母群體。為顧及學校規模大小,和為使樣本具有代表性,
本研究採取分層抽樣方式抽取學校,分層的標準以學校班級數為依據。
貳、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對象,是從彰化縣現職國小教師目前任教班級中有鑑定 通過以普通班學習為主的身心障礙學生之普通班教師為抽樣對象。研究者將彰 化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之分層標準,分層原則是以學校班級數多寡分成三 層:一、勇類:12 班以下;二、仁類:13 班-34 班; 三、智類:35 班以上;
彰化縣一百零一學年度國民小學普通班安置有身心障礙學生之小學,12 班以 下共有 69 所、13 班-34 班共有 54 所、35 班以上共有 25 所,總共有 148 所 學校,三種不同學校規模。
研究者依三種學校規模大小,預計抽取 15 所學校,再依樣本學校教師任 教於普通班中有身心障礙學生之人數,分別抽取 12 班以下學校 5 所,每校 3 份,共 15 份;13 班-34 班班學校 5 所,每校 3 份,共 15 份; 35 班以上學 校 5 所,每校 6 份,共 30 份,合計抽取 15 所學校 60 名受試者為預試樣本。
發出填答問卷 60 份,收回問卷數 57 份,回收率 95 %,剔除未填寫完整之無 效問卷後,有效問卷數 53 份,可用率為 88 %,如表 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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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預試問卷回收率統計表
學校規模 發出問卷數 收回問卷數 收回率 有效問卷數 可用率 12 班以下 15 14 93% 13 87%
13-34 班 15 15 100% 12 80%
35 班以上 30 28 93% 28 93%
合 計 60 57 95% 53 88%
預試問卷回收率符合國外學者對試驗性樣本所填問卷至少需回收 75%始 合理之標準(王文科、王智弘,2006)。
參、正式樣本
正式問卷樣本人數預計抽取 300 名普通班教師,分層隨機抽樣人數如表 3-2 所示。
表 3-2
正式問卷分層抽樣分配情形表
學校規模 校數 班級數 比例 抽樣人數 勇類:12 班以下 69 校 565 班 19% 57 仁類:13 班-34 班 54 校 1190 班 39% 117 智類:35 班以上 25 校 1292 班 42% 126 小計 148 校 3047 班 300
本研究正式樣本的抽樣方法是採用智、仁、勇三類之學校規模依學校班級 數多寡分層隨機抽樣,每一層依比例抽取正式樣本數,共抽取彰化縣立國民小 學 33 所 (扣除預試學校 15 所),發出填答問卷數 300 份,收回問卷數 273 份,
回收率為 91 %。剔除未填寫完整、填寫答案全為同ㄧ選項之問卷,所得之有 效問卷數為 267 份,可用率為 89 %(如 3-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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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
正式問卷回收率統計表
學校規模 發出問卷數 收回問卷數 收回率 有效問卷數 可用率 12 班以下 57 57 100% 56 98.2%
13-34 班 117 105 89.7% 102 87.2%
35 班以上 126 111 88.1% 109 86.5%
合 計 300 273 91% 267 89%
國外學者 Babbie(2004)認為分析與撰寫報告之需要,問卷回收率達 50%為「適當」之標準;達 60%為「好」之標準;達 70%以上則為「很好」之標 準。本研究之正式問卷回收率符合「很好」之標準。
有效之正式問卷經整理、編碼後輸入電腦,以人數分配百分比分析正式問 卷有效樣本之普通班教師基本資料分配情形,結果整理如表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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