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灣公立和立案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之中、大班的學齡前幼兒家長為研究 對象,在預試時採便利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進行預試,選取台中縣一所、彰化 市私立幼稚園一所、彰化縣私立托兒所一所、及南投縣公立托兒所一所之幼兒家長為預 試樣本。正式問卷則以全國(離島除外)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就讀公立和立案私立幼 稚園及托兒所之中、大班的學齡前幼兒家長為研究母群體。詳細內容分述如下:
一、預試樣本
為求預試對象的性質應與將來正式問卷施測對象之性質相類似或接近。本研究在預 試樣本取樣方式與實施,採便利取樣選取四所公私立幼托園所就讀中、大班家長為預試 樣本。預試問卷於內容正式修訂之後發放,其回收狀況詳見表 3-2-1。共發出 127 份問 卷,結果回收 113 份(回收率為 87%),剔除填答不完全者,實得有效問卷 109 份(可 用率為86%) ,其中父親填答占 28 份(26%),母親填答占 81 份(74%)。
表 3-2- 1 預試問卷回收狀況
台中縣 彰化縣 彰化市 南投縣 全部樣本
發出問卷 50 22 30 25 127
回收問卷 48 17 27 21 113
可用問卷 46 17 26 20 109
有效問卷 92% 77% 90% 84% 86%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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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之正式施測對象為全國(離島除外)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就讀公立和立案 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之中、大班的學齡前幼兒家長,施測對象的選定採取二階段抽樣方 式。第一階段採便利抽樣方式,透過幼教系同學、教授所認識之園所,協助聯繫發放問 卷之園所,然後轉發給家長,以提高問卷回收率。第一階段總計發放 1178 份問卷,回 收1061 份,其中無效問卷為有 68 份,有效問卷為 993 份。第二階段,則採取分層隨機 叢集抽樣,以教育部統計資料(2010)98 學年度幼稚園名錄以及內政部兒童局托育機構 查詢系統(2010)托兒所網的立案之公私立幼托園所資料為母群體,並以內政部戶政司
(2007)戶籍人口統計年報(內政部統計資料將 5-9 歲人口之計算合併為一組,因此本 研究採用2007 年 3-4 歲幼兒人口數為資料,計算 2009 年 5-6 歲之幼兒人口數),統計各 縣市幼兒的人數比例,再依此比例隨機抽取抽取園所撥打電話,俟其同意後寄發問卷,
各縣市問卷發放數,以超過依比例所計算之各縣市幼兒人數為原則。第二階段總計發放 1607 份,回收 1160 份,其中無效問卷為 101 份,有效問卷為 1059 份。兩階段合計發放 2785 份問卷,回收 2221 份問卷,其中無效問卷共計有 169 份,有效問卷為 2052 份。問 卷回收狀況及正式問卷各層抽樣統計表,如:表3-2-2 及表 3-2-3。
表 3-2- 2 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階段 項目 發出問卷 回收問卷 有效問卷
階段
第一 份數 1178 1061 993
比率 100% 90.0% 84.3%
階段
第二 分數 1607 1160 1059
百分比 100% 72.2% 65.9%
總 計
分數 2785 2221 2052
百分比 100% 79.7%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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