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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針對研究對象、抽樣方式進行說明,明確呈現本研究之範圍,並詳述抽 樣過程與方式。

壹、研究對象

擬以臺中市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為調查對象,含兼任導師與行政職 務者,排除兼代課教師與配課教師,研究對象之範圍包括完全中學國中部教師,

排除私立學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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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抽樣方式

據臺中市教育局現有資料所示,臺中市市立國中共 69 所,市立國中小 2 所

(梨山國中小、光復國中小),完全中學 9 所,共計 80 所國民中學,由於臺中市 教育局並未紀錄明確資料,故以一校十位社會領域教師推估,總數約八百人以內 左右,由於無從得知確切樣本人數,考慮範圍、時間、資源,本研究採立意抽樣 方式進行。

以合併後臺中市行政區為範圍,根據臺中市政府行政區劃分,共計 29 個行 政區域,除中區未設置國民中學外,依照臺中市教育局網頁的統計資料,選取各 行政區中規模最大的學校為對象,邀請該校所有社會領域正式教師為參與者。依 據此原則,本研究所選取之學校共 28 所學校,佔臺中市國民中學總數約 35%,

抽樣學校資料如表 3-1 所示。

經初步聯繫後,估計正式社會領域教師約 250-280 人之間,共發放問卷 300 份,回收 243 份,回收率為 81%,剔除無效問卷 13 份,有效問卷 230 份,問卷 有效比率為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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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抽樣學校基本概況

行政區域 學校名稱 學校概況

東區 育英國中 65 師/28 班

南區 四育國中 77 師/36 班

西區 居仁國中 207 師/93 班

北區 五權國中 143 師/64 班

北屯區 北新國中 142 師/69 班 西屯區 福科國中 106 師/48 班

南屯區 黎明國中 98 師/45 班

豐原區 豐南國中 149 師/75 班

后里區 后里國中 78 師/36 班

神岡區 神圳國中 63 師/27 班

大雅區 大雅國中 146 師/65 班 潭子區 潭秀國中 121 師/56 班

外埔區 外埔國中 53 師/24 班

清水區 清水國中 151 師/76 班

梧棲區 梧棲國中 59 師/32 班

大甲區 大甲國中 134 師/61 班 沙鹿區 沙鹿國中 150 師/62 班

大安區 大安國中 29 師/13 班

龍井區 四箴國中 64 師/34 班

大肚區 大道國中 135 師/45 班

石岡區 石岡國中 52 師/22 班

烏日區 光德國中 97 師/47 班

大里區 光榮國中 186 師/82 班

和平區 和平國中 14 師/6 班

霧峰區 霧峰國中 56 師/23 班

太平區 新光國中 125 師/63 班 東勢區 東勢國中 100 師/52 班 新社區 新社高中 141 師/24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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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合併升格後之臺中市國中社會領域教師為研究樣本,以下將針對正 式問卷有效樣本之教師基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整理為表 3-2。

分析有效樣本之教師基本資料後,得知在比例上以女性、服務年資 11-20 年、

研究所以上學歷、擔任導師、學校班級數達 49 班以上的填答者居多。

表 3-2

有效樣本基本概況

項目 組別 人數(人) 百分比(%)

性別 1. 男 65 28.26

2. 女 165 71.73

服務 年資

1. 5 年(含)以下 37 16.00

2. 6-10 年 65 28.26

3. 11-20 年 95 41.3

4. 21 年以上 33 14.34

教育 背景

1. 師範院校畢業 70 30.43

2. 一般大學畢業(含修畢教育學分班) 76 33.04 3. 研究所以上(含四十學分班) 84 36.52 擔任

職務

1. 教師兼行政人員 38 16.52

2. 導師 110 47.82

3. 專任教師 82 35.65

學校 規模

1. 12 班以下 3 1.30

2. 13-24 班 20 8.69

3. 25-48 班 46 20.00

4. 49 班以上 161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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