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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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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服務於偏遠地區中小學校長,係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所委辦之計畫,希望藉由計畫提供諮詢經費補助獲得行政支援;本節將針對研究 對象進行編碼以及取得相關研究資料的過程,進行詳細的說明。

壹、受訪對象之選擇

為了解偏遠地區學校初任校長校務治理過程中的困境及協助模式為何,受 訪對象設定為嘉義縣、花蓮縣偏遠地區學校校長作為被研究者,並透過撰寫田野 札記了解初任校長日常作息、觀察偏鄉校長行程規劃,學校校務會議運作狀況,

預計訪談時間學校,並密集性、規律性於特定三間偏遠地區學校進行蹲點觀察,

深刻了解學校校務運作之脈絡背景後再從事訪談工作。

本研究基於研究倫理將訪談對象進行編碼,並以匿名的方式呈現訪談內容,

編碼代號以阿拉伯數字區分訪談先後順序,而後定義訪談者服務單位,公立國小 為 PE、公立國中為 PJ、公立國中小為 PEJ。如 7PEJ 為例,即為訪談順序第七為,

並服務於公立國中小之校長。詳細編碼及訪談對象基本資料如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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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深度訪談對象列表

序號 服務單位 職稱 編碼

1 北部某公立國小 A 校 校長 1PE 2 東部某公立國中 B 校 校長 2PJ 3 東部某公立國小 C 校 校長 3PE 4 東部某公立國小 D 校 校長 4PE 5 北部某公立國小 E 校 校長 5PE 6 中部某公立國小 F 校 校長 6PE 7 南部某公立國中小 G 校 校長 7PEJ

貳、研究者取得個案研究資料之過程

一、與偏遠地區學校取得聯繫確定參與研究之意願

研究者於辦理偏遠地區校長行政支援系統擔任研究助理,與參與行政支援系 統之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建立初步關係後,確定各校校長同意參與研究後始得進行 研究,並如實告訴校長、學校教職員本研究之研究內容、目的、研究方法及其他 研究相關資訊。之後再透過計畫團隊定期至偏遠地區學校訪視之過程中,與學校 校長進行個別訪談。

二、表明研究者的研究態度

對於參與計畫之偏遠地區學校校長,研究者將清楚告知本研究將會恪守研究 倫理,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研究,訪談內容製作成逐字稿後亦將會請被研究 者檢查確認內容是否詳實再進行分析。對於訪談內容及被研究者之資料都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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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擬定訪談大綱並進行訪談

本研究進行訪談前會預先擬定訪談大綱,並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及修正,於田 野調查之際和各受訪對象約定訪談時間並進行訪談作業。進行訪談前將會先以書 面告知受訪者研究內容、研究目的及訪談大綱,讓受訪者能夠先整理及思考自身 看法及觀點,以利訪談過程能順利聚焦於問題上。

四、進行實地參與觀察

研究者首先參與偏遠地區學校之日常校務運作,透過田野調查、撰寫田野札 記的方式了解各校近期學校校務治理情況,預先徵求學校同意後到偏遠地區學校 現場觀察並記錄成為田野札記,作為本研究之第一手資料使用;而研究者將於北、

東、南三所偏遠地區學校各進行一星期之田野調查,而田野札記內容也將進行編 碼處理,以「撰寫日期-田野札記英文縮寫」作為編碼記號,如「2018-02-22-FN」

意指 2018 年 2 月 22 日於偏遠地區學校所撰寫之田野札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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