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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育有正在幼兒園就讀之幼兒家長為資料蒐集的對象,以下就研究施 測之預試對象及正式施測對象進行說明。

一、 預試施測對象

研究者以方便取樣為原則,以台中市兩所幼兒園為預試樣本,於 2014 年 6 月 1 日將問卷發送完畢,共發出 100 份預試問卷,2014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3 日回收 問卷,共回收 97 份問卷,回收率達 97%,剔除填答不全之問卷 4 份,有效問卷共 計 93 份,有效問卷率達 95.8%。

二、 正式施測對象

本研究對象之「母群體」與「正式樣本選取」方式詳述如下:

(一) 母群體

依據內政部 2010 年縣市合併後之行政區,參考考試院劃分臺灣本島為北中南 東四個區域,分別是:北部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 竹市;中部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部包含嘉義縣、

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東部包含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教育部統計處(2013)彙整臺灣 102 學年度幼兒園幼兒人數共 444,578 人,其 中就讀於私立幼兒園 315,536 人,占 71%,公立幼兒園 129,042 人,占 29%,詳細 資料見表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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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1

臺灣四大行政區域與幼兒園幼兒人數整理表

臺灣地區 行政區 私立幼兒園(人) 公立幼兒園(人) 合計(人)

北部 臺北市 28,965 15,691 189,810 新北市 50,152 21,354

基隆市 3,606 2,511 桃園縣 34,210 8,788 新竹縣 10,745 2,610 新竹市 8,825 2,353

中部 苗栗縣 7,966 2,622 115,814 臺中市 44,249 13,668

彰化縣 16,765 7,765 南投縣 5,778 3,833 雲林縣 7,572 5,596

南部 嘉義縣 4,741 3,939 118,436 嘉義市 4,319 1,401

臺南市 30,479 9,724 高雄市 37,999 11,482 屏東縣 9,715 4,637

東部 宜蘭縣 4,963 4,868 20,518 花蓮縣 2,947 3,469

台東縣 1,540 2,731

總計 臺灣地區 315,536 129,042 444,578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3)。102 學年度幼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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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正式樣本選取

為求取研究樣本之代表性,以 t 檢定,採保守猜測,將本研究訂為低度實驗效 果(其值為 0.2),使用 95%信賴區間,若要達到 80%的統計考驗力,以 G*Power 計算需要樣本數 772 人。研究者考慮問卷回收率與問卷有效性,因此設定本研究 之樣本數為 1000 人,以分層叢集取樣為原則,按照臺灣北、中、南、東四個行政 區,共 19 個縣/市的幼兒園為比例,計算出各行政區的基本需求樣本數(表 3-2-3)

抽樣的公式為(圖 3-2-1):

各區域基本需求樣本數= ╳ 1000(人)

圖 3-2-1 分層叢集取樣抽取依據與階層

研究者確定各行政區所需要的樣本數後,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13)彙整臺 灣公立幼兒園名冊中以隨機取樣方式抽取幼兒園。因幼兒園大小規模不同,每園 幼兒人數亦有差別,故第二階段之抽樣採叢集取樣,並徵詢幼兒園填答之意願,

請家長填寫問卷。

研究者於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將問卷以郵寄的方式寄出,

包裹內附上送給協助填寫本研究問卷的幼兒家長及發送與回收研究問卷之園長、

各區域的幼兒人數 臺灣地區所有的幼兒人

臺 灣 地 區

第一層 第二層

各區人數比 19 個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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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或幼兒教師的小禮物及回郵信封,並給予幼兒園三個星期的發放與回收時 間;過了回收日期,研究者再以電話連絡尚未寄回之幼兒園,並依該園回收的實 際情況,再斟酌給予一個禮拜的時間,持續與以電話聯絡。到了最後期限,仍遲 遲未寄回之幼兒園,則放棄採用該樣本。

表 3-2-2

抽取正式問卷之分布情形 臺灣

分區

行政區 實際發出樣 本數(人)

回收樣本 數(人)

回收率

(%)

有效樣本 數(人)

樣本有效 率(%)

北部 臺北市 96 360 87.59% 353 85.89%

新北市 164 基隆市 15 桃園縣 82 新竹縣 32 新竹市 22

中部 苗栗縣 25 210 91.70% 204 89.09%

臺中市 104 彰化縣 52 南投縣 26 雲林縣 22

南部 嘉義縣 23 202 82.79% 199 81.56%

嘉義市 10 臺南市 78 高雄市 88 屏東縣 45

東部 宜蘭縣 80 106 91.38% 103 88.79%

花蓮縣 19 台東縣 17

總計 1,000 878 87.80% 859 85.90%

表 3-2-2 為本研究正式問卷的回收情況,實際共發出 1000 份正式問卷,回收 878 份(回收率 87.8%)。若第一部分背景變項雖有遺漏未填答完整,但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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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表填答皆合乎標準之問卷,亦加以保留,共保留 855 份有效問卷;每一分量表 中未完整填答題目在 2 題以下者,保留該分量表之問卷,在「認知態度」量表保 留 822 份有效問卷,「行為表現」量表保留 832 份有效問卷;剃除每一分量表中 未完整回答 2 題以上的問卷題目,歸類為無效問卷,共 19 份,最後合計有效問卷 為 859 份(有效率 85.9%),已達統計考驗力的標準,可開始進行正式問卷的統 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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