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依據前述之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來 蒐集相關資料。本節係針對問卷調查之研究對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之。

壹、 研究母群體分析

本研究之母群體為高屏地區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機構在職之社工人員,由衛生 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2017)社工專職人數統計資料得知,高雄市與屏東縣 社工人員總人數為 2,458 人,包括公私部門社會福利組織機構社工人員其職稱為 社工員(師)、約聘社工員(師)、約用社工員(師)、社工督導、社工組長等。

貳、 抽樣方法

本研究針對高屏地區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機構在職之社工人員,以 GOOGLE 表單問卷,再由公私部門機構負責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台灣世界展望會、伊甸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協助將問卷網址給予在職社工 人員填寫,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止,本研究共回收 206 份正式問卷,

其中經由檢核剔除無效問卷 0 份,共計有效問卷 206 份,有效卷 100%。

參、 有效樣本分析

本研究係以高屏地區社工人員為研究樣本,針對樣本基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

其性別、年齡、婚姻狀態、教育程度、工作年資、行政職務、服務工作性質、社 工師證照、職稱等類別分布如表 3-1:

表 3-1

38

一、性別方面

女性社工人員共 179 人,占全部樣本數的 86.9%;男性社工人員共 27 人,

占全部樣本數的 13.1%。

二、年齡方面

年齡 30 歲以下的社工人員共 8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3.2%;年齡 31-40 歲 的社工人員共 8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1.7%;年齡 41-50 歲的社工人員共 24 人,

佔全部樣本數的 11.7%;年齡 51 歲以上的社工人員共 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4%。

三、婚姻狀態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未婚的社工人員共 12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61.7%;

已婚(含同居、分居)的社工人員共 7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6.4%;其他(離婚、喪 偶)共 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9%。

四、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為大學畢業的社工人員共 17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4.5%;碩士學 歷的社工人員共 3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5.5%;博士學歷的社工人員共 0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 0%。

五、工作年資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工作年資 5 年以下的社工人員共 83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40.3%;工作年資 6-10 年的社工人員共 7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6.9%;工作 年資 11-20 年的社工人員共 4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0.4%;工作年資 21 年以上 的社工人員共 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4%。

六、行政職務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其有兼任行政職務者共 17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4.5%;

沒有兼任行政職務者共 3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5.5%。

七、服務工作性質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從事直接服務的社工人員共 14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68.4%;從事間接服務的社工人員共 2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1.2%;為綜合性服 務的社工人員共 4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0.4%;其他服務的社工人員共 0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 0%。

八、社工師證照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有取得社工師證照的社工人員共 59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28.6%;沒有取得社工師證照的社工人員共 14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1.4%。

九、職稱

本研究的有效樣本中,職稱為社工員、師的社工人員共 171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83%;職稱為組長、督導的社工人員共 2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4.1%;職稱 為科長、主任的社工人員共 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