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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新竹地區實體經銷商通路購買臺灣運動彩券之消費者為 研究對象,不包含透過以虛擬通路服務(網路及電話)進行購買者。

二、 抽樣方式

本研究參照學者黃俊英(1996)之抽樣設計步驟進行以下研究:

(一)界定母體:

本研究的母體為新竹地區登記合格之臺灣運動彩券經銷商中,實 際有購買臺灣運動彩券之消費者,針對新竹市東區、北區以及新竹縣 竹北市、湖口鄉、竹東鎮、新豐鄉、芎林鄉、寶山鄉等地區經銷商中 之臺灣運動彩券消費者進行調查。

(二)確定抽樣架構:

本研究之抽樣架構,按照新竹地區各行政區及鄉鎮市之不同經銷 商數量來抽取樣本,針對臺灣運動彩券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新竹縣、

市各行政區及鄉鎮經銷商抽樣數量如表3-1

(三)選定抽樣方法:

本研究參考高維良(2009)之研究,採用分層隨機抽樣法,分兩 階段實施,先按「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分區及數量表」規定 之經銷商,並依照2009年11月4日臺灣運動彩券官方網站所公布之經銷 商資訊(運動彩券,2009),將新竹地區臺灣運動彩券經銷商劃分,

但考量新竹縣在「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分區及數量表」中的 區域劃分太過籠統,許多鄉鎮市的人口統計變項差距甚大,所以本研 究之區域劃分以實際經營經銷商地點為依據,將新竹地區劃分為新竹 市2個行政區及新竹縣6個鄉鎮市,經銷商數量在未滿3間的區域每區各 抽取1間;數量在3-5間的區域每區各抽取2間;數量在6-8間的區域每

區各抽取3間;數量超過9間以上的區域每區抽取4間,共抽樣18間經銷

由於母體數未知,本研究參考學者估算公式(Rea & Parker,1997) 在精確度與信賴度條件限制下,估算所需之樣本數如下:

(五)選擇樣本單位

本研究在2010年5月至6月間,於新竹地區各行政區及鄉鎮市隨機 抽樣所選出之臺灣運動彩券實體經銷商中,以便利抽樣法進行問卷調 查,因為考量到施測問卷時發生拒簽、廢卷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 所導致的誤差,所以預計發出問卷數540份。

(六)收集樣本資料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樣本資料,由研究人員詳細說明研究 動機並指導各實體經銷商負責人問卷填寫方式,再讓各經銷商負責人 協助受訪者填寫並回收問卷,於18間實體經銷商回收540份問卷。

三、抽樣結果

(一)抽樣期程:2010年5月11日至6月11日

(二)抽樣地點:新竹地區內新竹市2個行政區及新竹縣6個鄉鎮市,

共計18處臺灣運動彩券實體經銷商。

(三)抽樣方式:於經銷商內徵求購買運動彩券之消費者進行問卷填 答,並贈送小罐可樂一瓶,以提高填答意願。

(四)問卷回收:共計發放540份問卷,回收問卷419份,問卷回收率 78%;有效問卷407份,回收問卷有效率97%,其抽樣數量及回 收問卷數量整理如表3-2所示。

表3-2 新竹地區實體經銷商抽樣數量及回收問卷數量整理表

所在縣市 鄉鎮市 行政區

實體經銷商

抽樣數量 問卷回收數 比率 新竹市 東區 4 100 23.9%

新竹市 北區 3 89 21.2%

新竹縣 竹北市 3 76 18.1%

新竹縣 湖口鄉 3 47 11.2%

新竹縣 竹東鎮 2 44 10.5%

新竹縣 新豐鄉 1 30 7.2%

新竹縣 芎林鄉 1 21 5.0%

新竹縣 寶山鄉 1 12 2.9%

總計 18 419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