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程序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樣本選取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的教師為對象,依據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所提供的 99 學年度實施課後照顧服務之 189 所公立國民小學如表 4 所示,

總計有 880 位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為取樣來源。本研究的樣本以任職於國民小學課 後照顧服務班輔導國小學齡學童的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為主要的研究對象。

表 4

註:依教育部 2010 年修訂發布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第八條第一項第 二款: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好;

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 專業課程;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 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 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 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查表,研究者整理

貳、樣本選取

研究者以臺中市各公立國民小學有擔任課後照顧服務班之教師為研究對象。

一、預試樣本與取樣方法

本研究預試抽樣對象為臺中市課後照顧服務班的教師,根據吳明隆 (2003)所 述,一般預試樣本人數以問卷中包括最多題項之分量表的3-5倍為原則,本研究預 試問卷抽取75名樣本,從臺中市99學年度第2學期有開辦課後照顧服務班的189 所 公立國民小學當中,分為市區、山線、海線、屯區四區採叢集抽樣,抽取17所國 小的75位擔任課後照顧服務班教師作為本研究之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問卷分發情形如表5。

表 5

二、正式施測之樣本

本研究以臺中市課後照顧服務班的教師為正式問卷施測的母群體,為了讓樣 本具有代表性及普遍性,從臺中市99學年度第2學期有開辦課後照顧服務班的189 所公立國民小學當中,分為市區、山線、海線、屯區四區依各區課後照顧服務教 師佔全市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總數比例採叢集抽樣,各區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分布情 形如表6。

表 6

各區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分布情形

比例 區域 市區 山線 海線 屯區 合計

人數 282 253 180 165 880

百分比 32% 28% 21% 19% 100%

依據吳明隆(2007)表示,在有限母群體時,樣本取樣的大小公式如下:

N

n≧ ,其中k 為決定信賴係數時自動決定 α ² N-1

K p (1-p) 的常數,是對應信賴係數的標準常態分配的%點;N為母群體的樣本數,p通常設為 0.50,因為設定0.50時可以得出最可信的樣本大小。當顯著水準為.05時,區間估 計採用的信賴係數為1-α=0.95,此時常數 K=1.96。因此N為有限母群體,N=880,

顯著水準α設為0.05,信賴係數為1-0.05=0.95時,k=1.96,p =0.5,取樣樣本數 如下:

N n≧

α ² N-1

K p(1-p)

880

西屯區 長安國小 7 2 3 0 0 11

霧峰區 吉峰國小 5 1 0 0 0 6 霧峰區 桐林國小 1 1 0 0 0 2 合計 8 所 22 11 6 1 15 55 總計 40 所 134 67 39 11 33 283 資料來源:修改自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查表,研究者整理

正式樣本數共抽取全臺中市公立國小40所學校,其中男性41人,女性242人;

第一款134人,第二款67人,第三款39人、第四款11人、第五款33人,共有283名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