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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旨在敘述研究問題的緣起與目的,並針對本研究之重要名詞及研究範圍加 以解釋界定。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問題與目 的;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方法、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 研究背景

研究者服務的學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已有多年,歷經四任校長,曾面臨課後 照顧服務業務工作繁重、經費運用困境、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及留任不易、收 取的課後照顧服務費用不敷課後照顧服務教師鐘點費支出、以及最近特殊學生補 助款籌措不足等窘境,但校長們仍堅持“再困難也要繼續辦理”,以協助弱勢家 庭及社區家長對於課後照顧服務的需求。

近年來,台灣社會與家庭結構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從內政部戶政司 (2010)歷 年人口婚姻狀況表的統計,十五歲以上人口各類婚姻狀況可看出晚婚及離婚率上 升。依行政院主計處(2010)「人力資源調查」顯示,我國 2009 年女性勞動力參與 率為 49.62%,而女性就業率為 47.16%,較十年前增加 2.26 個百分點,呈現逐年 成長趨勢。各年齡層以 25-44 歲之增加 9.46 個百分點為最多。在 20-49 歲的育兒 年齡(行政院主計處, 2010),形成相當高比例的「雙薪家庭」,對家庭內的照顧 角色之分工造成很大的影響。

從內政部統計處(2010) 歷年托育機構概況統計中顯示,少子化衝擊,台灣私 立托育機構逐年減少,從 2003 年的一千多所到 2010 年的八百多所,但參與課後 照顧服務兒童人數卻增加,從 2005 年的二萬九千多人到 2010 年的三萬五千多人,

可看出課後照顧服務兒童並沒有因為少子化現象而減少,反而增加了。雙薪家庭、

少子化、單親家庭、中外聯婚與外配子女人數增加等,使我們不得不面臨衍生的 教育問題。

在一項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 (2003) 針對台灣地區的家長對於學齡兒童 教育問題的研究顯示,家長最感困難的項目為「尋找適合的課後托育」;此外,在 內政部九十四年及九十九年臺閩地區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內政部兒童 局,2006;2011)分析中顯示,學齡兒童放學後到晚飯前這段時間,「回家後有大 人照顧」的比例從 2004 年為 64.9%,到 2010 年下降為 56.3%,由此可見,學齡兒 童放學後回家有大人照顧的比例有下降的趨勢;而「托保母、課後安親班照顧」

及「參加課內、外課業輔導或上才藝班」則由 2004 年的 46.54%,到 2010 年上升 為 51.8%有升高的趨勢;這些現象顯示參加課後輔導或上才藝班,以及托保母或 課後托育中心,有逐漸取代家人照顧的趨勢。

此外,新住民女性因語言與適應等因素,導致無法指導孩子課業或給予的文化 刺激不足,以及因為家庭社經地位處於弱勢,倘若台灣男性配偶無固定工作收入 或為身心障礙、年紀老邁缺乏工作能力者,更將致使外籍與大陸配偶勢必外出工 作賺取生活津貼以維持家計,伴隨而來的問題即為孩童放學後的照顧問題。外籍 配偶受訪者對政府應如何幫助其子女的認知情形以課後輔導(42.3%)佔最高比率 (蘇秀枝,2008)。新住民家庭、原住民家庭皆為社會上的弱勢族群,若父母親教 育程度不高又須為家庭經濟而努力下,缺乏輔導孩子的能力與時間。弱勢家庭的 學童相較於一般家庭的學童,較容易有資源貧乏、照護人力不足等問題,同時因 與親友的關係疏遠,學童在課後的照護資源相對不足,因此無法獲得妥善照顧。

為了不讓這些弱勢族群的子女成為弱勢中的弱勢,也為增進其發展,政府實施相 關的政策使其擁有較好的課後照顧服務。因此基於以上的問題背景,顯示家長對 於課後照顧服務需求有逐漸升高的趨勢。

目前因應社會結構隨著時代的進步而改變,台灣經濟因全球化快速發展,人民

女主內的傳統觀念已不合時宜,促使更多的女性加入就業市場。雙薪家庭及核心 家庭成為現今社會的新趨勢,小家庭內社會支持系統不足,兒童需要適切的課後 照顧服務提供需求日高。為順應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服務的需求,各種補習機構如 雨後春筍般的冒出,如安親班、才藝班、課後托育中心、課輔班等各式課後托育 機構,這些現象顯示出學童在學校放學後到家長下班前的生活照顧與服務品質,

成為家長與學校共同關注的課題。

有鑑於課後照顧服務需求逐年升高趨勢,各級政府紛紛提出相關的法令加以規 範,1988 年的「台北市兒童托育中心設置標準」、1994 年的「台北市國民小學辦 理課後實施要點」、1996 年的「臺灣省校外課後安親班輔導管理試辦要點」、1996 年的「高雄市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1999 年的「臺灣省校外課後安 親班輔導管理要點」、2000 年的「安親班定型化契約範本」、2001 年的「台北市兒 童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以及各地方縣市政府因地制宜所自行訂定 的不同管理規章。2003 年 8 月教育部亦公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 人員資格標準」,開放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班,其中弱勢族群 (包括低收入 戶、身心障礙、外籍配偶家庭、原住民、隔代教養等學生)可享有免費參加課後照 顧的服務,學校採平價之收費方式。這項政策對大多數的家長而言,是一大福音,

特別是對弱勢家庭的照顧,是項措施促進了教育機會均等的目的,立意甚佳,更 顯示政府重視國小學童課後照顧的課題。

貳、 研究動機

為使課後照顧服務品質提升,教育部明訂教師資格標準,然而課後照顧服務 教師面對其工作,無論在為學生花費的心力和來自家長與上級主管的壓力等等都 不比一般在學校編制內的教師輕鬆。劉玫玲 (2008) 針對國民小學教師工作壓力 之研究結果發現,國民小學教師普遍感受到工作壓力,其中以「工作負荷」平均

數得分最高。然而課後照顧服務班的學生來自不同的班級,或是來自不同的年級,

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必須面對不同資質、不同年齡、以及不同班風的孩子,適時給 予正確的指導,其造成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此外,為了經費的運用,學校常常 會以政府規定學生數的上限來編班,課後照顧服務的時間不長,卻要照顧人數過 多的學生,教師常常會感到力不從心,造成工作負荷過大,當然這也是壓力的原 因之一。

吳宗立、林保豊 (2003) 針對國民小學教師工作壓力之研究發現,以專業知 能與適應變革壓力較大,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的師資來源不一,面對當前的教育改 革、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創新等教改策略,在指導各個年級的學生家庭作業時,

其具備教師專業方面的能力亦容易造成某些程度上的壓力。此外,劉雅惠 (2011) 對中小學教師工作壓力之探究指出影響教師工作壓力的人際關係因素,在於教師 面對家長、同事、行政主管的人際關係經營,常感到壓力。因此課後照顧服務教 師間的人際關係或與學校行政方面的支援情形亦會造成教師的心理壓力。

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工作壓力升高可能造成教師身心方面之困擾,進而降低教 師服務品質,使學生權益受損。然而,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的工作相較於其他職業,

其所感受的壓力,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因而造成的工作壓力情形是值得深入的 探討,此為研究的動機之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之規定,課後照 顧服務活動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並兼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與體能活動及生活 照顧等為規劃內容。兒童發展理論中強調學齡兒童需要一個穩定的成長環境,使 他們透過跟主要照顧者良好的互動而培養的安全感,是其日後成長、與人相處建 立互動關係的重要基石(馮燕,2009)。課後照顧服務的對象是 6-12 歲的學齡兒童,

這階段的孩子可塑性高,需要成人的照顧服務也高,他們在白天接受正規的學校 教育,課後亦須有成人的陪伴與照顧督導,以促進兒童心理與生理的健全發展,

因此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不僅具有「保育」的功能,它同時也具備了「教育」

的功能。課後照顧服務的教保品質中,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的「師資」因素,是其 中關鍵要素,根據李新民 (2002) 針對美國課後輔導方案對國內課後托育的啟示 進行探析中指出,師資是決定課後照顧服務品質的關鍵因素之一,一位優秀的課 後照顧服務教師可以發揮提升兒童心理、生理與社會發展的功能。就師資的素質 而言,「教師效能」為其中重要的一環是無庸置疑的。

根據國外專家學者 (Ashton & Webb, 1986; Borich, 1986; Gibson & Dembo, 1984; Hudson 2004; Hudson, Skamp,& Brooks, 2005) 的觀點 (引自曾榮祥、王 琇瑩,2011),教師效能是檢視一位教師是否具有適當且充分的教學準備及是否具 有良好教學品質的重要指標, 教師對自己專業能力的認知和在教學過程中,建立 並維持良好的師生關係、有效地執行課業輔導工作、激勵學生上進意志,促使學 生獲得學習的成功,並樹立完美的身教榜樣,影響學生在行為上的良好表現,以 達成組織教育目標的信念。因此教師效能的探究實為教育與保育研究之重要議題。

綜觀國內目前針對教師效能的相關研究,有逐漸受到重視的趨勢,近年來陸 續有相關研究者投入,關注「教師效能」之研究(郭峰偉,2000; 劉玫玲,2008; 簡 玉琴,2002)。一般而言,影響教師效能的因素可歸納為自我信念、教學計劃、師

綜觀國內目前針對教師效能的相關研究,有逐漸受到重視的趨勢,近年來陸 續有相關研究者投入,關注「教師效能」之研究(郭峰偉,2000; 劉玫玲,2008; 簡 玉琴,2002)。一般而言,影響教師效能的因素可歸納為自我信念、教學計劃、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