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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第二節 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

本節介紹研究者的背景經歷與研究角色,並對研究參與者與訪談過程詳加說 明如下。

一、 研究者

研究之可信及有效度與研究者所受之訓練及經歷息息相關,以下就研究者的 訓練與經歷與在本研究中的角色分別說明如下。

(一)研究者訓練與經歷

研究者自 2004 年起任職於中華溝通分析協會,初期參與諮詢熱線志工培訓系 列課程,完訓後上線提供諮詢服務,期間並接受溝通分析基礎與進階課程共 156 小時以上之培訓與督導;中期除繼續提供線上諮詢服務,並擔任督導接線志工上 線之角色。在本研究進行期間,研究者持續任職於中華溝通分析協會投入心理相 關實務工作。研究者並於 2007 年以在職身份進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 導學系之在職碩士班研讀,另額外選讀日間碩士班所開設之諮商相關理論與實務 課程,亦完成全職諮商專業實習。研究者除具備真誠與溫暖之特質,亦能以客觀、

開放之態度善加運用訪談之技術。

在質性研究的訓練方面,研究者於碩士班期間曾修習教育與心理研究法、論 文寫作與評鑑及質性研究法之課程,並前往嘉義大學參加高淑清講述主題分析為 期兩天的質性研究工作坊。

(二)研究者角色

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擔任訪談者、訪談文本謄寫者、資料分析者以及報告撰寫 者之角色。由於研究者自身亦有與伴侶衝突而求助於專業之經驗,訪談過程中藉 由適度的自我揭露來貼近受訪者的內在經驗並建立信任關係,進而引導受訪者深 入且自在地探索其相關經驗。訪談後藉由多次聆聽訪談錄音以確保逐字稿謄寫之

正確性,此外在資料分析過程為避免研究者的相關經驗形成主觀詮釋,故研究者 一方面持續進行反思並撰寫省思札記,另一方面邀請兩位已完成質性碩士研究論 文之學姊協助檢核,務使分析之結果貼近參與者經驗。

二、 研究參與者

以下將研究參與者條件、招募過程、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與訪談過程依序說 明於後:

(一)研究參與者條件

Patton(2002)提出質性研究樣本之選取重點在於能提供豐富且符應研究目的 之資訊,是以本研究依下述條件招募研究參與者:

1. 已婚或未婚交往中的異性親密伴侶(夫妻或男女朋友);

2. 曾因關係中的衝突共同尋求專業協助,或一方先尋求協助,之後雙方再 一起前往。此處所指之協助包括學校、醫療場所、專業諮商機構、宗教 團體等場所提供個別或團體形式之課程、輔導、協談、諮詢、諮商或心 理治療等專業協助。

(二)招募過程

研究者歷經三階段募得本研究之參與者,分述如下:

第一階段:

以 Email 寄送研究邀請函予週邊相識的同學、師長、同事與朋友請求代為轉 寄,然而半年之內皆無回音。

第二階段:

請某教會之婚姻輔導員代為傳達研究邀請。兩個半月的期間中,透過教會婚 輔員之協助招募到第一對參與者。

第三階段:

搜尋出 18 個大台北地區提供婚姻相關專業資源之機構,以尊重、開放的態度

聯繫並表明來意,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並釐清相關疑慮,俾使機構同意協助研究 參與者之招募。研究者先以瞭解機構服務狀況為造訪訴求,再適時表述研究動機 並提出研究計畫,聯繫時並對研究者背景加以說明,以增加機構對本研究的信任。

在個別以電話方式進行拜訪後,排除暫無提供服務之 4 個機構、需繁瑣申請程序 之 1 個機構、為顧及個案隱私或避免增加個案壓力等因素拒絕之 3 個機構、不便 以機構立場傳遞研究邀請之 2 個機構,以及多次聯繫皆無明確回應之 2 個機構,

最後獲得 5 個機構同意置放書面研究說明與邀請供索取,以及 1 個機構同意協助 口頭邀請。

聯繫後約莫一個半月之際,上述不便以機構立場傳遞研究邀請之其中一個機 構人員來電,表達其機構雖無法協助本研究,然而其與伴侶曾有此經驗且願意以 個人名義參與本研究,於是募得第二對研究參與者。在此階段,每隔兩週以 email 向各機構接洽人員告知研究參與者之招募進展,並關切邀請函之發放狀況。在與 第二對參與者進行訪談過程,經由該伴侶引介而獲得其輔導協助代為傳達研究邀 請,此時基於前兩對參與者皆為基督教信仰,故向該位輔導傳達希望以邀請非基 督教信仰之伴侶為優先,在兩個月後募得第三對研究參與者。

(三)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本研究共募得三對研究參與者,依照訪談順序分別給予 A、B 與 C 之代號,

並以 H 代表男方,以 W 代表女方,此外邀請三對研究參與者為自己取化名,將其 基本資料與各次尋求專業之概況整理如下表 3-2-1 與表 3-2-2:

表 3-2-1

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代號(男/女)

化名

AH/AW 水缸/香瓜

BH/BW 顎爺/小敏

CH/CW ERIC/KELLY

年齡 41/40 34/31 42/36

首次訪談之關係

研究參與者 次數 當時關係狀態 管道 過程簡述

完成或擇期再訪。每次訪談結束前,不忘關切參與者對該次訪談的觀感,務使研

19:30~21:00 參與者家中客廳

99.10.24 20:00~22:00 參與者家中客廳

99.12.14 18:40~21:00 丹堤咖啡館 第二次訪談時間、地點 99.11.07

19:30~22:30 參與者家中客廳

99.11.20 19:00~22:40 參與者家中客廳

100.03.08 19:30~21:50 丹堤咖啡館

張減少許多。第一次訪談結束後,研究者考量顎爺與小敏工作之餘的行程繁湊,

便隨即以 email 再與其約定第二次訪談時間。研究者在約定訪談時間的過程感受到 顎爺與小敏非常認同此研究之意旨並樂於參與其中。第二次訪談的時間長度超出 預期,然而顎爺與小敏皆表示願意繼續完成本次訪談。

3. 與 ERIC / KELLY 進行訪談

研究者依參與者之便利性選擇於其公司附近之咖啡館進行訪談。第一次訪談 結束一個月後,研究者以 email 問候並告知 ERIC / KELLY 目前的研究進度,並於 二月底與其約定於三月初進行第二次訪談。第二次訪談時得知兩人已訂出婚期的 好消息。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包括研究邀請函與回函、研究同意書、半結構訪談大綱、

訪談札記、研究省思札記、團體檢證記錄、研究方法請益、研究參與者檢核回饋 表與錄音設備等九項,分述如下:

一、 研究邀請函與回函

為幫助研究參與者對本研究有基本的認識,研究者在研究邀請函中說明研究 之目的、研究參與者條件、研究進行方式以及預期貢獻。又為尊重研究參與者隱 私與意願,研究者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與傳遞本研究邀請,再由有意願參 與研究之伴侶以回函直接與研究者聯繫(見附錄一、二)。

二、 研究同意書

本研究基於研究倫理,在研究進行前向研究參與者說明研究性質、目的、進 行方式與保密原則,於研究參與者同意且簽名後,始進入正式訪談(見附錄三)。

三、 半結構訪談大綱

在質性研究中,訪談大綱為蒐集資料之重要工具。為使訪談明確有效地進行,

且讓參與者自在順暢地敘說,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研擬半結構訪談大綱,並在論

文指導團體中提出與指導教授、學長姊與同儕討論增修,作為前導性訪談之初版 訪談大綱(見附錄四),並在前導性訪談結束後,進一步修改為正式訪談大綱(見 附錄五)。

四、 訪談札記

研究者於每次訪談後,隨即將該次訪談之重要資訊與內容記錄於訪談札記 中,包括訪談時間、訪談地點、訪談次數、訪談接觸過程、訪談者狀態、受訪者 狀態以及訪談回顧與省思。

五、 研究省思札記

研究者自 97 學年第一學期修習心理學論文評鑑課程期間,即著手將有興趣的 研究主題記錄於研究省思札記中,本研究題目於該學期 11 月旁聽校內日間碩士班 鄔佩麗教授之婚姻與家庭治療課堂中開始萌芽,於 98 學年第一學期 10 月份確定 著手進行本研究。隨著各階段的研究行動展開,研究者將研究歷程中所產生的思 維、行動與省思逐一予以記錄,包括研究主題的演變、研究參與者招募過程、研 究取向的思考、資料分析方法的選擇、分析架構的形成,以及向指導教授、工作 坊老師與學姊請益之意見等。

六、 研究方法請益

研究者於 2010 年 9 月 11~12 日前往中正大學清江學習中心參加兩天之「質 性資料分析方法—主題分析法實務工作坊」,並於工作坊後以 email 向老師與助教 請益分析過程之相關問題,以利於分析工作之進行(見附錄六)。

七、 團體檢證記錄

研究者進行資料分析時,邀請曾上過主題分析工作坊並已完成質性碩士論文 之兩位學姊協助檢證,以作為後續分析之提醒與參考,此外並獲得指導教授主持 之研究團體與高淑清教授研究團隊的檢證意見與回饋(見附錄七)。

八、 研究參與者檢核回饋表

在資料分析結束後,運用「研究參與者檢核回饋表」(見附錄九),檢視本研

究最後採用之資料是否與參與者經驗相符及貼近,並瞭解研究參與者對訪談的建 議與回饋。

九、 錄音設備

為利於研究者專注於訪談過程的互動與對話,並獲得完整資訊以便於資料分 析,在訪談進行之前,向研究參與者說明錄音之目的以及錄音資料之後續使用,

以徵求研究參與者同意錄音。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將錄音檔謄寫為逐字稿,藉由 反覆聆聽錄音產生覺察,若有尚待澄清與探索的經驗片段則於下次訪談加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