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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研究者根據研究過程之反思,提出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並根據研究發 現提出實務方面的建議以為參考。

一、研究限制

(一)研究參與者

由於符合本研究參與者條件的對象不易取得,因此研究者將所能接觸到並符 合參與者條件之伴侶皆納入。就參與者的背景變項而言,年齡介於 31 至 42 歲之 間,教育程度皆為大學畢,尋求專業時的伴侶關係狀況包含未婚與已婚(未有子), 而關係年齡則介於 2 個月至 5 年不等,是以本研究之發現較無法呈現出其他教育 程度、年齡層或已婚有孩子之伴侶們,其共同尋求專業前的經驗樣貌。

此外,本研究參與者皆存有繼續維繫彼此關係之意願,是以在伴侶之一方強 烈無意願繼續維繫關係或有特殊狀況(如:嚴重的精神疾患)的情形下,本研究 之發現則有參考上的限制。又,本研究參與者所使用之專業資源以心理教育方案 與諮詢為主,若欲瞭解尋求諮商或心理治療之決定與行動經過,則需招募有此經 驗之參與者進行探究。

(二)研究設計方面

本研究思及共同訪談可在對話與澄清下獲得伴侶共同認可之資訊,故採共同 訪談方式進行,然而伴侶可能因顧慮隱私或避免引發衝突而對某些經驗觀感有所 保留,是以研究所得之經驗樣貌可能並非伴侶經驗之全貌,然在參與者回饋 90~98%的貼近度下,本研究之發現仍能提供關於伴侶共同尋求專業經驗之瞭解。

為不侷限研究探索之焦點,以開放式的半結構訪談大綱進行資料蒐集,並根 據受訪者所提供之資訊進行詮釋與論述,然而文獻中與求助行為歷程有關之因素 甚為廣泛,是以若干面向並未涵括於本研究結果中,如:關係滿意度、性別角色 觀點、文化價值影響(如恥感、負向自我評價)、人際因素(如自我揭露與自我隱

藏傾向)、自尊以及困擾程度的量化測量等。

最後,本研究之三對參與者其共同尋求專業的經驗皆非當下發生,乃為過去 之經驗,是以藉由回顧的方式所獲得之經驗陳述,可能受到時間與遺忘因素影響 無法完全反映當時的狀況,亦可能融合了新近的經驗在其中。

(三)資料分析方法

本研究為關注並突顯參與者之共同經驗,故採主題分析法進行資料分析;在 訪談過程即隱約發現伴侶雙方在同一個情境中似乎有著很不一樣的心境狀態,是 以在進行資料分析時,即採男女個別編碼以探究伴侶關係中之個別狀態;在個別 編碼的脈絡下,萃取出男性共同經驗與女性共同經驗,進一步形成描繪男、女性 經驗之主題組型,並可提供兩性經驗之對照。在此分析脈絡下,較無法呈現出三 對伴侶間的共同經驗,若改以伴侶為單位編碼,便可歸納出描繪三對伴侶共同經 驗之主題組型。

由於主題分析法乃是透過共同主題顯明研究發現,因此強調主題命名、反思 與團體檢證之歷程,是以研究者盡可能藉由自我反思、研究團隊檢證回饋,以及 主題分析同儕回饋持續進行改版,然而不免仍有未臻貼切之處。

二、研究建議

(一)研究主題

相關研究顯示與求助歷程行為有關的因素涉及多重面向,但國內對於這些相 關因素與伴侶求助行為之間的探討似乎不多,或許與實務上伴侶求助的狀況仍未 見普遍有關。文獻中與個別或伴侶求助行為有關之變項如:性別角色觀點、恥感、

負向自我評價、自我揭露與自我隱藏傾向、自尊、困擾程度及關係滿意度等;又 研究者在資料分析過程曾反思:人格特質亦可能與伴侶求助行為有關;延續此思 維,後續研究或可針對上述變項與伴侶求助意願或行為進行相關性的研究,或可 對伴侶求助經驗有更多面向的瞭解。

此外,本研究焦點在於探究促使伴侶共同尋求專業之經驗,這些經驗如:深 層情緒有助於問題覺察、在溝通與衝突議題下尋求專業、對伴侶關係與求助抱有 期待、配對互動、相互配合的平衡互動型態等;進一步來看,這些經驗究竟是在 什麼樣的背景與狀況下而有,如:何以伴侶會認為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需求需要上 課?想法從何來?何以伴侶們在關係衝突或困境中仍願意持續互動?何以伴侶們 處在負向互動中,仍能展現出相互配合的平衡互動型態?這些面向或許值得後續 研究加以探討。

(二)研究對象

招募參與者過程,在與大台北地區 14 個提供婚姻相關專業服務之機構聯繫 後,僅 6 個機構同意協助傳遞研究邀請,而研究者最後卻是意外地自另外 8 個機 構之一,獲得該機構聯繫者之個人性的參與。由於曾有共同求助經驗的伴侶並不 普遍,再加上學位性研究的資源有限,是以頗有困難自相關機構直接招募得符合 研究條件之參與者;後續相關主題之研究若能爭取政策性輔助或多方資源進入,

或可大為提昇研究規模以增加伴侶議題之建設性發現。

三、實務建議

(一)給伴侶

1. 覺察彼此需求,平衡表達與傾聽

本研究發現伴侶處在相同情境卻有不同的覺知與理解,可見對彼此需求的覺 察亦存在著落差,然而不論是困擾感受、衝突互動或溝通阻礙,常常都來自需求 未獲滿足,是以增進對彼此需求的覺察,主動相互確認,並學習回應對方需求的 方式,有助於增進伴侶關係的契合與滿意感受。然而,有效的表達與傾聽能力並 非與生即具,許多伴侶害怕溝通、不想談,很多時候乃受到原生家庭經驗影響,

或屢屢與伴侶陷入惡劣的溝通經驗,在此建議有心強化親密關係的伴侶們務要刻 意學習並努力實踐之。此外,經常檢視自己在關係中表達、傾聽的比重是否平衡?

是否負向的表達與回應多過於正向?如此思考可為彼此關係把脈體檢,而平衡的 互動型態亦可能為驅使伴侶共同尋求專業的因子之一。

2. 多重方式獲調節,然回歸「伴侶間因應」始益於關係

一般而言,當個體面對關係衝突或困境時,個人內在資源與社會支持網絡有 助於調節與賦能,前者特別有助於男性重新盤整以預備解決之道,後者則特別有 助於女性滿足被瞭解與支持的需求,而本研究之伴侶們在上述歷程後,更進一步 發展出重新與伴侶連結的能量與策略,藉由直接或間接的互動、對話等伴侶間因 應方式與另一半再恢復連結,而提議尋求專業亦為其中一種方式。是以,伴侶們 一旦陷入關係僵局,若欲恢復彼此關係暢通無礙,建議最終仍要回歸與對方持續 互動與溝通;假若某一方陷於退縮狀態,則另一方的主動與引導角色仍有機會發 揮建設性的影響。

3. 個別求助可為伴侶求助鋪路

由本研究伴侶們的經驗發現,即使在同一個情境中,伴侶各自有著不同的覺 知與感受,因而對問題的覺察往往不同。若僅一方感到困擾,而雙方尚未形成尋 求專業的共識,先別灰心,困擾的一方可以先自行尋求專業;當個人層面的需求 獲得滿足後,或許較有能量回去面對彼此的關係,為彼此的關係注入新能量;甚 至有的伴侶在一方前往求助之後,求助那方的改變為未求助的一方所察覺,於是 促成雙方再一起前往求助。

4. 婚姻教育為親職教育的基礎

從參與者與研究者的經驗來看,原生家庭影響著個體如何看待婚姻關係,以 及如何扮演婚姻與家庭中的角色,而其中的善處之道與有效因應方式也會成為下 一代的好榜樣與身教。是以,伴侶進入婚姻前(如婚前輔導)或後,若能接受特 定範疇之婚姻教育,則不僅有助於婚姻家庭生活的適應,更是取得了父母角色的 入門之鑰。

5. 莫把尋求專業當作最後出路

一般多認為:有問題再求助就好,然而本研究發現即使尚未產生問題覺察,

或認為沒有求助需要,在尋求專業資源後,都經歷到對伴侶關係的助益。本研究 一對伴侶曾在尚未產生問題覺察的狀態下,因個人需求而尋求專業資源,而當其 遭遇困境時,因知道可使用的管道,便較快地採取尋求專業的行動;另一對伴侶 則是一方覺無求助需求,抱持配合前往的心態,然在接觸專業資源後因感覺有幫 助遂逐漸萌生動機。是以,各種處境下尋求專業的行動皆有其價值。

(二)給相關單位與專業工作者 1. 推行並落實婚前與婚姻教育制度

在本研究伴侶與研究者的經驗中,資源易取性皆為驅使尋求專業的因子之 一,有鑑於伴侶在遇到問題時,可能因為不知道資源管道而延宕尋求協助的行為,

研究者認為針對已婚者,可在既有的法規下落實結婚登記前需接受特定時數之婚 前教育,並提供每對伴侶一本家庭手冊涵括各種資源;而針對未婚者,可在中學 教材中加強婚姻家庭方面的題材。

2. 鼓勵生育與深耕婚姻關係並重

自本研究伴侶的經驗發現,夫妻關係不穩定會抑制生育孩子的動機,是以政 府部門在各種經濟補助策略之外,亦可從婚姻關係品質的層面思考如何催化、鼓 勵生育。

3. 宣廣婚家資源,提高資源易取性

近年來民眾對心理健康資源的認知已較往年有所增進,然而實際面對伴侶困 擾者,仍甚少向相關服務提供者尋求協助,因而持續向社會大眾進行伴侶、婚姻

近年來民眾對心理健康資源的認知已較往年有所增進,然而實際面對伴侶困 擾者,仍甚少向相關服務提供者尋求協助,因而持續向社會大眾進行伴侶、婚姻